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及云人社发【2024】8号文件《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对符合2024年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2024年8月23日——8月29日
联系人:李芳芳
联系电话:0877-6553256
附件:元江县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