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元江县委办公室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


来源: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办公室 时间:2024-04-19 15:25:22 点击率: 100 【打印】 【关闭】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 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省、市驻元各单位: 

《元江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 共 元 江 县 委 办 公 室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1 19


元江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云办发〔202264 号)、《玉溪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玉办发〔202312 号)要求,结合元江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一港一城一县一区战略目标,大力发展热区经济、通道经济、绿色经济、多元经济,围绕让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创新体制机制,疏通堵点难点,确保政策落实, 持续助企纾困,促进民营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推动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行动目标。通过3年努力,实现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到2025 年,力争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户数达到 2.3664 万户,其中民营企业达 3534 户,年均增长18.7%,实现倍增阶段目标;民营经济总量突破100 亿元,民营经济占全县 GDP 比重不低于60%,民间投资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 50%以上;民营经济持续对全县企业数量、吸纳就业、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有明显贡献,8 个重点制造业全产业链产业层次逐步升级、产业链条更加完整、结构更趋合理,新兴产业不断壮大,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组织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 大专项行动。 

(一)政策落实专项行动

1.畅通惠企政策共享渠道。各级各部门认真梳理本地区本系统现行有效的惠企政策,通过云南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及时发布、更新、下架。出台的涉企政策,明确联络员及时处理企业政策咨询、意见建议。运用大数据汇聚各级惠企政策信息和经营主体数据,推进惠企政策匹配、服务、落实的精准。到2023 年年底,确保全县惠企政策全部纳入云南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办理,实现在线兑付、快达快享、免申即享的工作目标,实现惠企政策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2.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深入贯彻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切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县级领导干部每人挂钩联系45户重点企业,主动服务企业,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狠抓工作落实,营造亲商、护商的良好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元江在新的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3.认真落实三办一销号制度。完善元江县助企纾困发 三办一销号相关工作机制,畅通企业反映困难问题渠道。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要认真落实职能职责,通过建立健全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联络人,形成县乡联动的统一、协同、高效运作机制,切实有效解决企业反映问题困难,对解决民营经济经营主体诉求有政策依据的,要能用尽用、能享尽享、限期解决;对暂时没有政策依据的,要依法依规研究解决措施,及时在法治轨道上集成政策、创新政策,全力助企发展。根据交办、承办、督办、销号情况,对办理不力、报告情况不及时的,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 

(二)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

4.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认真落实《元江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元办发〔20231 号),打响营商环境品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完善办代办机制。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聚焦企业开办、项目审批、水电气供给、不动产登记、信贷服务、纳税服务、降低企业成本等重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效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到 2025 年,全县营商环境主要指标得到较大提升,各项指标排名进入全市前列,群众和经营主体获得感显著提升,创新创业在元江更快捷、更方便、更易成功。 

5.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的普遍落实。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教育体育、文化医疗、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促进民间投资稳定增长。 

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鼓励执法部门充分利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 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现场执法频次。落实执法正面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避免重复执法、调取材料,同时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和干扰,尽量做到对企业 无事不扰,让经营主体享受改革红利。 

(三)产业水平提升专项行动 

7.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园区质量和规模提升行动,落实好云南元江产业园区入园优惠等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省市前期经费和专项债等资金,积极申报绿美园区和智慧低碳园区、省级物流枢纽认定,进一步增强园区发展后劲。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强化土地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绿色环保等指标控制,优化资金和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园区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效益转变。创新园区体制机制和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 承诺制出让改革试点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产业服务中心、中老铁路跨境物流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2025 年,园区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 26%15%以上。 

8.提升制造业全产业链水平。围绕加快提升8 个制造业 全产业链水平和竞争力,实施招大引强行动,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优势、具有突出影响力的产业集群、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和大企业、链主企业配套需求,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引育配套企业。推动大企业帮助配套中小企业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产品可靠性等水平。集中政策资源支持特色生物资源加工、绿色矿冶、绿色能源、现代物流、数字经济5 大产业做大做强。力争到 2025 年,8 个制造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完成工业总产值 140 亿元,其中,特色生物资源加工业实现产值 70 亿元、绿色矿冶产业实现产值 50 亿元、绿色能源产业实现产值 20 亿元。

9.保障重点项目无障碍施工。聚焦续建新建重点项目推进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合力妥善帮助解决续建新建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环评、能评、征地补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堵点和卡点,确保到2025 年全县重点在建项目顺利推进。 

10.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助推中小企业实施或参与重大科技项目,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建设共性技术研发平台,着力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攻关,促进行业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补等扶持政策。到 2025 年,新增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1 个。 

11.着力打造通道经济。借力通道优势,积极抢抓产业转移机遇,深化我县和老挝万荣县友好城市的合作基础,积极助力永发水泥厂、万绿集团深耕国外市场,继续精准做实各 类招商及产品展销+项目推介招商模式,支持优秀民营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强化骨干民营企业引进来力度。大力推广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促进民营企业商务模式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各类重点展会、开展产业经济贸易合作交流。依托中缅、中老经济走廊,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境外产业合作园区。充分发挥中老铁路大通道优势,重点布局现代物流、矿冶、新能源、现代服务业、大健康、旅游、特色生物资源加工等特色产业,集聚产业链供 应链上下游企业。加强税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落实民营企业的减税降费、交通便利等政策措施。

(四)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行动 

12.促进经营主体倍增。深入推进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通过数字赋能,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以更加便捷的注册登记让企业生得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让企业活得好,优化经营主体注销 流程让企业退得了。引进外地企业和境外企业,着力培育本土企业,突出重点,挖掘经营主体培育潜力,建立企业成长培育库,打造企业成长链条,充分激发和提升经营主体活跃度与存活率。 

13.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加快创业创新平台建设,盘活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园区等资源,加快各种创新基地、创业 园等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建设,为更多创业者和企业提供低 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空间。支持有优势的民营科技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搭建一批平台型众创空间,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 

14.支持创业创新。持续改善创业环境,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鼓励创业就业等方面优惠政策。广泛培育创业主体,切实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创业创新服务,进一步简化税务登记手续,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条件,强化点对点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企业高管人员自主创业。开展创业创新大赛活动,选树典型,推广经验,增强典型示范作用。 

15.推进个转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且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转型升级为企业。到 2025 年,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累计达492户以上。 

16.培育壮大四上企业按照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原则,充分应用四上企业管理平台,建立企业储备库、准四上企业库和拟纳规纳限企业库。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尽早竣工投产达效,精准靶向培育有潜力但未纳规纳限的企业,企一策帮扶问题企业、临退规企业,推动中小微企业升规上限。到 2025 年,力争全县四上企业在库达到 249 户。 

(五)企业培优专项行动

17.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聚焦工业强基重点领域、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领域、省、市、县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 ,围绕 8 个制造业全产业链,充分挖掘、梳理、分层梯度培育一批优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企一策精准培育,分类分层促进企业做精做大做强。力争到2025 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3 户,创新型中小企业突破 10 户以上。 

18.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玉室字〔20227 号)精神,聚焦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构建产业协同、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全面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与发展质量,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加快促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 特色化发展,推动产业园区加快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创新 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质量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力争到2025 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 户,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 50 户。

19.加大优质企业扶持力度。努力争取上级财政奖补资金,加快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技术进步与改革升级、产业链协同、供应链稳定等关键环节,支持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指导企业在产业优势领域发挥独特优势,提供优良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市场化、项目化等形式加大面向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研发供给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解决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壮大优质中小企业群体。 

(六)数字赋能专项行动

20.支持重点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链主企业等重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到2025 年,配合市级打造工业企业硅锰合金产业园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1 户企业通过两化(数字化、信息化)融合贯标评定,80%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完成生产制造关键环节全数字化。 

21.促进产业集群数字化发展。加快云南元江产业园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共建共享,推动要素资源的网络化汇聚和高效配置。鼓励工业互联网进园区,实现资源在线化、产能柔性化和产业链协同化,提升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

22.创新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引导数字化服务商根据企业需求设计开发中小企业在采购、生产、物流、零售中的管理方案,鼓励企业数字化、信息化研发投入,提升民营经济数字化、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广应用集中采购、资源融合、 共享生产、协同物流、新零售等解决方案,以及线上采购与销售、线下最优库存与无人配送、智慧物流相结合的供应链体系与分销网络。

23.支持企业上云用云。引导支持企业加入工业互联网,设备和业务向云端迁移,鼓励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大对数字经济企业主体的服务力度,建立动态名录库和重点企业库。到2025 年,力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实现接入企业达到4 户,接入设备超过10 台(套),标识解析注册量1 万条,日均解析量 0.5 万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用云率达 70%以上。 

(七)融资促进专项行动 

24.强化金融支持保障。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用足用好货币政策工具,扩大信贷总投放,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续贷、信用贷和中长期贷的占比。力争到2025 年,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显著改善,普惠小微贷款3 年平均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25.多层次融资服务体系。按照企业发展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专属产品,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在法律和政策允许前提条件下,开发多层次服务方式,积极为有发展潜力但暂时遇到资金困难的企业提供担保贷款。 

26.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结合自身资金成本、业务成本、风险成本和客户综合贡献水平,优化定价模型,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精准满足小微客户手续 简单、放款快速的融资需求。充分运用政府和监管部门给予的政策支持,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等政策要求,实施减费让利行动,减免多项中间业务收费,多措并举提高经营主体综合融资成本下降的获得感。 

27.优化融资担保服务。加强融资担保服务,争取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健全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 担保机构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支持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规范收费行为,逐步免除对小微企业的反担保措施。 

28.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企业上市,对上市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积极帮助和协调解决,对在相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照省级规定进行奖补资金的申报。力争到 2025 年,新增上市或挂牌企业数量不少于 1 户。 

(八)人才引培专项行动 

29.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以兴玉英才支持计划为契机,根据制造业全产业链发展需求,鼓励企业培育引进高端人才,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 

30.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方法组织实施企业家培训培育,组织选派优秀企业家参加跨省出境交流学习。2025 年,力争培训企业家不少于90人次。 

31.落实人才优惠政策。兑现人才生活补助、住房、子女入学等相关激励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到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引进知名专家,申报专家工作站,组织开展好民营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和职称申报评审。 

32.强化党建引领作用。重视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注意对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的教育培养,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企业基层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代表的,特别是党员企业负责人的示范带头作用。 

(九)权益保护专项行动

33.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民营经济及企业人员合法财产,严厉打击各种侵犯民营经济和企业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慎用刑事强制措施,将羁押必要性审查贯穿办案始终,严格使用查封、扣押和冻结措施。 

34.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法的宣传力度,对合法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商标、专利、实用新型及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予以保护,对侵犯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加大惩治力度,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35.持续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开展好清欠工作,在化解存量的同时严防新增。对欠款持续排查梳理,防止瞒报漏报。对新建项目严格审查,防止新增欠款。从内部监督管理上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 

36.健全企业维权救济和管理制度。加强法院与工商联的协调联动,建立高效便捷民商事纠纷在线调解机制,引导适用民商事纠纷的诉前调解。对条件成熟企业推行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加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从应急角度规范企业建立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 事件等突发事件机制,提升企业管理能力水平。 

(十)效能提升专项行动

37.建立健全企业服务体系。全力培育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示范基地,提升融资平台、技术创新、数字化赋能等服务功能。到 2025 年,配合玉溪市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实现零突破,力争建成 1 个县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38.推进三进经营主体活动。深入贯彻一线工作法切实推进政策宣传进经营主体、政策服务进经营主体、政策兑现进经营主体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企业设置要素保障、融资贷款、减税降费、科技创新、用工难、生态环保及放管 服等助企纾困内容做好三进经营主体活动。 

39.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按照《云南省构建”“政商关系行为清单》《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指引领导干部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做到而有度,而有为,共谋发展,同向发力,齐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40.加强政企沟通与互动。通过工商联经常性开展走访,及时掌握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与政府部门进行定期会商,为党委、政府助企纾困提供有力支撑。广开渠道听取经营主体和相关协会商会意见建议。做好民营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评议工作,通过评议结果运用,聚力部门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召开1 次民营经济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元江县民营经济发展指挥部及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协调解决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加强对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 

(二)加大财政扶持。根据县级财政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每年力争安排适当资金,以奖励、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市场。 

(三)做好服务保障。做好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要素保障,鼓励多种方式租赁土地,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加快用电手续办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加快管道天然气建设进度保障供气。 

(四)完善统计监测。加强部门合作,充分利用统计、工信、税务、市场监管、银行等数据,抓实抓好调度,持续推动优质中小企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监测范围,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民营经济运行监测分析。高度关注和跟踪分析经济形势,加强对经济运行中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夯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储备。 

(五)强化政策宣传。不断加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 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落实惠企政策见实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抖音、微信及热情元江等网络公众平台、媒体对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激发企业创业热情。 

附件 元江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