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 作报告》,确定了2022 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切实抓好 2022 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 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切实承担起责任,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做到 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布置、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将根据 时间进度按季进行督查并通报,年终未完成任务指标的纳入年终综合考评。 联 系 人:杨晓峰、殷志平 联系电话:2023039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 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 一、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共 10 项) (一)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8%。(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9%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8%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进出口总额增长 1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 3%左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3%。(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 6%和 8%。(责任 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5%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九)城镇化率提高 2 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粮食产量稳定在 60 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加快建设工业强市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8%。(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全力巩固提升“云烟之乡”传统优势产业地位,实施优 质烟叶工程,稳定核心烟区,稳定 58 万亩种植面积,收购烟叶156.6 万担,打造全国烟草最优“第一车间”。(责任单位: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 3.推进雪茄烟叶基地、玉溪卷烟厂就地技改、复烤厂扩建 和加热不燃烧项目建设,规划建设新型烟草产业园,打造电子烟原料基地及研发中心。(责任单位:市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市住 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4.支持卷烟配套企业重组整合,提升产品竞争力。力争卷烟 及配套产业增加值增长 3%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加快钢铁行业转型发展,推进玉昆、仙福产能置换、和 太标年产 42 万吨合金钢技改升级项目建设,确保云南绿色钢城 主体工程完工。(责任单位:峨山县人民政府、新平县人民政府、 红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建设建筑工业化集成制造基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推动江川、澄江、华宁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磷化 工技改扩建、新材料阻燃剂产业化步伐。(责任单位:江川区人民政府、澄江市人民政府、华宁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推进铜矿深部开采,加快铬锆铜带和钛青铜二期前期工 作,开工建设贵研资源富集及深加工基地,积极与国内有色金属产业头部企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关键企业沟通合作,努力打造 中国铂都。(责任单位:新平县人民政府、易门县人民政府、红塔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力争矿冶产业增加值增长 12%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建成云南数控机床技术研究院研究中心,支持铸造企业以兼并、重组等方式盘活释放 30 万吨产能,启动龙门加工中心 建设,确保半挂车生产线二期投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 新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红塔区人民政府) 11.力争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 8%。(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开工建设一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确保上海电气风电 机组技改项目竣工投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规划建设玉溪锂镍产业园,力争引进 5 个以上产业链头 部企业,延伸发展锂电池产业,新能源电力装备产值达 50 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14.加快玉溪疫苗产业园、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园建设,支持 沃森、维和、赛灵等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推进沃森 mRNA 新冠 疫苗、13 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泽润新型宫颈癌疫苗等产 业化,支持发展中药配方颗粒和仿制药研发生产,确保嘉和 70 万剂注射液生产线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管 - 5 -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5.力争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增加值增长 50%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6.充分发挥高新区“头雁”作用,带动 4 个省级园区竞相 发展。(责任单位:澄江市人民政府、通海县人民政府、易门县人民政府、新平县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管委会) 17.创新园区体制机制和投融资模式,启动“标准地”改革, 确保园区签约项目 11 个、新开工 25 个、竣工 12 个,园区主营 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 15%和 20%以上。(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高新区管委会、澄江市 人民政府、通海县人民政府、易门县人民政府、新平县人民政府) 18.制定出台制造业全产业链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 “五个一”工作模式和“九个一”工作法有效落实。(责任单位: 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办公室) 19.汇聚市县两级力量,提供各种要素保障,支持 10 个工 作专班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把专班培育成工作“研究员”、项 目“主攻手”、产业“统筹者”。(责任单位: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办公室) 20.精准制定产业链条图谱,构建“多链协同”、整体配套、 密切协作、产供销为一体的产业新集群。每个产业链专班要围绕 行业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重点招商、精准招商,确保今年 至少落地 1 个总投资 5 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制造业全产业链专班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21.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 6%。(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2.用好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金字招牌,推进以“三湖” 流域为重点的绿色有机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江川区人民政府、澄江市人民政府、通海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23.支持更多县(市、区)创建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特 色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4.种植花卉 8.9 万亩,新种植水果 2 万亩,建设 20 个高 品质蔬菜水果产业基地,5 个智慧农业示范点。(责任单位:市 农业农村局) 25.新认证登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100 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6.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 农村局、市林草局) 27.以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建设为突破口,在蔬 菜、水果种植和畜牧业发展上优化产业布局,形成横向区域集聚 优势。(责任单位:易门县人民政府、峨山县人民政府、新平县 人民政府、元江县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28.推进正大、德康生猪产业化项目建设,畜牧业产值增长 3%以上。(责任单位:易门县人民政府、新平县人民政府、市农 业农村局) 29.加大育主体、创名牌力度,新增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5 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15 个、家庭农场示范场 30 个,推 动更多产品企业入列省“10 大名品”、“10 强企业”、“20 佳创新 企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0.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 1000 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31.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高标准农田 20 万亩以上,加速农 业现代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2.坚决扛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遏制耕地“非粮化”、“非 农化”,稳定粮食面积、提升粮食产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33.抓实抓好“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现村庄规划编制全 覆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 划局、市乡村振兴局) 34.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保持地域文化特色, 创建 2 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0 个精品示范村、200 个美丽村庄,打造 20 个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 局、市乡村振兴局) 35.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厕 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改造新建农村户 厕 6840 座、公厕 214 座,农村临违建筑应拆尽拆、拆治结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 36.探索组建现代化农业服务公司,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强村 工程,强化“三资”管理,确保全部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稳定 在 5 万元以上、50%的行政村达 10 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两不 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为重点,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抓 实“一平台三机制”,加强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38.推进产业帮扶、扶志扶智全覆盖,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 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责任单 位: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扩大有效供给,加速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 39.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 9%。(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40.持续实施培育新消费行动计划,加快核心商圈建设,积 极引进名企、名店,提升青花街二期、大营街幸福小镇、嶍峨古 镇等特色街区业态,创建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示范景 区、示范商场和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 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41.完成绿色食品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发展养老托 幼、体育、信息等新型消费。(责任单位:市互联网信息办、市 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42.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月”系列活动,培育地方特色节庆 消费品牌,释放城乡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3.推进新平、峨山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 发展直播电商,网络交易额达 125 亿元以上。(责任单位:新平 县人民政府、峨山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44.积极融入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滇中核心旅游圈、 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确保旅游总收入增长 10%。(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5.打造“玉溪亿万年”、“多彩民族风”、“野奢河谷地”特 色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46.启动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 5A 级景区创建,新建 4A 级景区 1 个。(责任单位:澄江市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 澄江化石委) 47.加快推进新平欢乐水世界、哀牢山景区、元江府和红塔 区、澄江铂尔曼酒店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新平县人民政府、元江县人民政府、红塔区人民政府、澄江市人民政府、 市文化和旅游局) 48.支持高端医疗健康产业综合体和“健康宜居小区(社区、小镇)”示范点创建,构建“健康+N”新业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 49.制定激发消费政策措施,提升旅游消费数量和质量,创 造更多文旅消费场景,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50.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和骨干冷链物流 基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高新区管委会) 51.加快云南绿色钢城化念物流园、红河谷农产品物流与交 易园区建设,提升物流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峨山县人民政府、 元江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52.推进中心城区冷链物流与快递分拨中心、玉溪粮油(冷 链)应急保障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53.抓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省级试点,大力培育国家 A 级 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4.深化与省金融机构战略合作,积极引进股份制商业银行 在玉溪设立分支机构,争取更多政策性银行资金投放玉溪。(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5.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 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6.加快大数据整合,发挥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互联网信息办) 57.加强风险防控,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58.存贷款余额增长 8%。(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纵深推进改革开放,增强创新发展动能 59.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革任务,提升规范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60.深入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启动新一轮市对县财政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1.建立土地要素供应链责任落实机制,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62.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3.统筹抓好教育、医疗、文化、供销社等领域改革。(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供销社) 64.以实施《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开发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以研和、化念、元江货运站为核心,推动 5 个基础设施项目、14 个物流项目、22 个产业项目加快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 委、红塔区人民政府、峨山县人民政府、元江县人民政府、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65.加快推进海关铁路监管场所申建工作。(责任单位:市 商务局、玉溪海关、高新区管委会) 66.积极推动通海国家创新型县创建工作。(责任单位:通 海县人民政府、市科技局) 67.实施科技型初创企业“育苗”计划、高新技术企业三倍 增行动计划,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50 户以上,培育国家级、 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180 户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8.推进“兴玉英才计划”,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 6 个,推 荐省“两类”人才 10 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9.启动营商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70.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执行行政许可项目清单管理、 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 环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71.持续升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72.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政务服务局) 73.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龙头企业培引计划,力争 新增市场主体 4.7 万户。(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74.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个转企、企 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积极培育“四上”企业,支持企业上市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75.建筑业总产值增长 1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76.全面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五)强化大抓项目导向,全力扩大有效投资规模 77.引导设立 6 亿元产业发展基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8.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 50 个,工业投资增长 30% 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9.配合做好弥玉、玉楚高速公路收尾工作,提速永金、澄 华、峨石红在建高速公路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80.力争易门至晋宁、北城至研和、红塔区至江城、通海至 石屏(龙朋)高速公路和大化铁路专用线、老昆玉铁路扩能改造 等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玉溪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81.配合推进昆磨复线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82.改扩建农村公路 260 公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83.推进玉溪民用运输机场预可研报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84.加快新元大型灌区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2 件 中型水库、4 件小(一)型水库,实施 50 件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确保华宁小箐、元江陆家店等水库竣工验收。(责任单位:市水 利局) 85.完成 500 千伏玉溪变扩建工程,争取 220 千伏九村变项 目开工建设,4 个 35 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投产。(责任单位:市 发展改革委) 86.开工建设新平、澄江天然气管道支线。(责任单位:新 平县人民政府、澄江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 87.新建 5G 基站 1100 座,用户突破 100 万户;加快国际 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互联网出口总带宽达 5.5T 以上。(责 任单位:市互联网信息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广电局) 88.健全完善市级领导包保项目、重点项目现场观摩等制度,力争项目投资支撑率达 12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 89.强化前期经费保障,市级安排 1.5 亿元,高新区和各县 (市、区)分别按不低于 5000 万元、2000 万元予以保障。(责 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90.争取专项债券不低于 110 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91.大力实施造地计划,新增耕地 8000 亩、水田 1 万亩, 处置批而未供土地 1800 亩、闲置土地 1200 亩以上。(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92.紧盯“500 强”企业,加强与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 大湾区、成渝闽地区合作,加快形成招群引链、招新引精、招才引智大格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93.引进市外国内资金增长 10%,新引进投资 5 亿元以上项 目不少于 30 个。(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六)加快数字玉溪建设,打造数字产业新标杆 94.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企业达 220 户。(责任单 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5.推进研和数控机床数字化产业园建设,打造全省制造业 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示范基地。(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96.实施数字产品制造项目 10 个以上,争取一批优势数字项 目落地玉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互联网信息办) 97.加快中国广电 5G 核心网云南第二数据中心建设前期工 作,推进玉溪壁仞联合实验室、中电数字云谷等项目建设,确保 云南蓝典算丰服务器、宝德信创生产线建成投产。(责任单位: 市广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互联网信息办、高新区管委会) 98.加快城市大脑基础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探索数字化城 市管理新模式,推广“5G+智慧场景”应用,推进城管、市政、警务等领域“刷脸就行”,打造刷脸防疫场景 10 个以上。(责任 单位:市互联网信息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99.开展“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实现 500 个居民小区 智能安防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实施全域城市更新,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 100.树立规划“一张图”思维,坚持“多规合一”,科学规 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101.加强城市风貌管控,统筹空间形态、经济业态、文化 活态、环境生态,注重特色要素设计,彰显城市底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102.探索规划“留白”制度,刚性保留产业空间规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103.建立完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闭环管理机制, 确保规划在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得到刚性落实。(责任单位: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104.主动融入滇中城市群一体化,在交通、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05.实施中心城市“双百+”行动,全面提速科教创新城、 高铁新城片区建设。(责任单位:红塔区人民政府、江川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科教创新服务中心) 106.加快红塔区、江川、通海、峨山一体化发展,拉开城 市发展框架,推动扩容提质。(责任单位:红塔区人民政府、江 川区人民政府、通海县人民政府、峨山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 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7.树立经营城市理念,盘活存量资产,培育壮大总部经济、楼宇经济,以产业集聚促进城市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投资促进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机关事务局) 108.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吸纳更多人口进入城市, 以人口集聚促进城市发展,实现人口转移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109.实施城市更新项目 150 个,老旧小区改造 200 个,棚 户区改造 900 套。(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0.实施中心城区疏堵保畅工程,启动红龙路北段、红九 路等道路建设,玉洛路、红塔大道延长线等道路建成通车。(责任单位:红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111.推进金家边、共美商城、窑头 3 个片区低效土地利用及城中村合并开发。(责任单位:红塔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2.建成“翡翠项链—城市客厅”,打造复合型城市中央公 园。(责任单位:红塔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玉溪国 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13.加快玉水金岸等历史遗留问题整治销号。(责任单位: 红塔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114.持续开展县城“双十+”行动,力争华宁、易门、峨山 创建成为省“美丽县城”,加快化念、杨广、绿汁、九溪等 15 个重点镇建设。(责任单位:华宁县人民政府、易门县人民政府、 峨山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5.开展城区建设工地智慧化管理和扬尘、围挡整治,推 广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和单位车位共享。(责任单位:红塔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6.抓好城市生态修复、功能修补,城市绿化率达 36%。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7.红塔区、澄江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红塔区人民政府、澄江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8.加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进程。(责任单位:红塔区人民政府、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9.启动江川—通海—华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确保澄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责任单位:江川区人民政府、通海县人民政府、华宁县人民政府、澄江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0.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细则,持续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八)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玉溪 121.制定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责任单位: 市抚仙湖管理局、市司法局) 122.推动“湖泊革命”全铺开、更深入,彻底转变湖泊保 护治理工作被动局面,推动“水域之治”向“全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责任单位:“湖泊革命”指挥部办公室) 123.制定“三湖”保护治理任务清单,确保抚仙湖水质总 体保持Ⅰ类、星云湖水质保持Ⅴ类向好、杞麓湖水质脱劣。(责任单位:澄江市人民政府、江川区人民政府、通海县人民政府、 “湖泊革命”指挥部办公室) 124.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构建“三湖”大生态 系统,形成大景观,着力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责任单位:江川区人民政府、澄江市人民政府、通海县人民政府、 市生态环境局) 125.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打好蓝天、碧水、 净土保卫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126.强化河(湖)长制,抓好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127.推进“三湖”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 1980 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128.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和挥 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129.严格落实林长制,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 抚育、低效林改造 19.1 万亩。(责任单位:市林草局) 130.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配合做好 COP15 第二阶段会议筹备工作。(责任单位:澄江市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131.编制实施“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和碳达峰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13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节能、节水、 节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发展循环经济。(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133.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九)增进民生福祉,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134.确保城镇新增就业 2.8 万人以上,帮助 7000 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5.实施返乡创业培训、育才强企、引才回乡行动计划, 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70 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6.弘扬工匠精神,推进多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标准培训 3.5 万人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7.启动红塔区玉兴街道中心幼儿园、高铁新城小学、澄江凤山小学等 10 所学校建设,新增幼儿园学位 360 个、小学学位 1620 个。(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38.实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易门一中、新平戛洒一中等 5 所中学改扩建。(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39.全面实施中心城区学校中央厨房项目建设。(责任单位: 红塔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 140.推进“双减”措施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41.加快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支持玉溪 师范学院向应用型高校转型。(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42.确保玉溪职业技术学院秋季招生。(责任单位:市教育 体育局) 143.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快培养一批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144.推进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群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 育局) 145.办好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第十二届残运会。(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残联) 146.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全链条精准化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47.深入拓展爱国卫生运动,一体推进美丽县城、健康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互联网信息办) 148.加快“三医”联动改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149.组建城市医疗集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50.落实好“三孩”生育政策,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51.启动滇中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市中医医院“一 院两区”、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确保中山大学澄江市医院、市传染病医院投入运营。(责任单位:红塔区人民政府、江 川区人民政府、澄江市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152.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3.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优化异地就医直 接结算,争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现医疗救助市级统筹。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民政局) 154.推进乡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55.加快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残联) 156.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7.加快聂耳和国歌传习中心建设,打造“聂耳故乡红色-之城”。(责任单位:红塔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 158.举办李家山考古发掘 50 周年学术研讨会、争取开展第三次考古发掘,启动红塔区、江川等 6 个综合性博物馆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59.实施省级、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 实现应急广播体系市县乡村组五级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广电局) 160.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启动玉溪市工人文化宫建设,推 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文化和旅游局、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1.培育一批文化产业品牌,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责任单 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 162.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63.巩固中华诗词之市创建成果。(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64.创作更多富有时代精神、乡土气息的文艺作品,广泛 开展群众乐于参与的文化活动,让群众充分享受文化繁荣发展实惠。(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65.严打严防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暴力恐怖、电信网络诈 骗等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好第五轮禁毒防艾人民 战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16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信访工作,防 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67.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族宗 教局) 168.做好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双拥共建、优抚安置工作。(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69.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化解存量,确保不发生区域 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170.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171.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72.确保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合格城市创 建成功。(责任单位:平安玉溪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10 件惠民实事 一、新增城镇就业 2.8 万人以上,帮助 7000 名就业困难人 员实现就业,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70 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 二、启动 10 所幼儿园、中小学建设,新增幼儿园学位 360 个、小学学位 1620 个。全面实施中心城区学校中央厨房项目建 设,确保 3 月 1 日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实现集中供餐。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县级人民医院专科能力提升工程,100%设立口腔 科独立门诊,95%设立康复科专业组,60%设立眼科独立门诊, 40%设立老年病科专业组。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 260 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高标准农田 20 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50 件,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 全;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改造新建农村户厕 6840 座、公厕 214 座。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城市更新项目 150 个,老旧小区改造 200 个,棚 户区改造 900 套。加快市政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16 条, 其中中心城区 5 条、其他县(市、区)11 条。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新建天然气管网 35 公里,新增居民用户 1 万户。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开展文化惠民演出不少于 700 场,惠及群众 100 万人 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为 1 万名以上困难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免费筛查和健康指导。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