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元单位: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 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86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90号)精神,全面推动企业和群众找政府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实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3456”工作目标,结合《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江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元政发〔2018〕3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和总体要求 2017年12月,按照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平台)建设要求,同步完成了网上平台建设工作。2018年7月,我县按照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会议要求,启动“一站式惠民”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一号、一窗、一网”综合受理的服务模式,升级改造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以下简称实体大厅)功能,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要求推进完善实体大厅建设。但是,对照国家和省、市级文件要求,元江在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中,还存在事项不集中、授权不到位,办事指南不清晰和网上平台推广应用不够、数据交换共享与业务协同滞后、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以及部分实体大厅面积小、窗口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依然存在多头跑、反复跑、效率低下、重复提交材料、等候时间长等现象,离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各部门要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选择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纵横协同、上下联动,打破部门界限、政务藩篱和信息孤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依托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构建全县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工作目标 (一)在“一网通办”方面。2018年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全部进驻网上平台并提供办事服务,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登录、全网通办”;依托“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网,大力推行网上办理,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达到85%。 (二)在“只进一扇门”方面。2018年底,按省、市要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不低于80%,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底,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8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20年年底达到95%以上。 (三)在“最多跑一次”方面。按照省、市事项材料精简标准,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3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1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整合服务资源,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一)升级完善网上平台 1.升级完善“一站式惠民”平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统一登录网上平台或者前往实体大厅申报业务,由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接收申请并受理,受理通过的业务依托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送至各业务系统办理流转,并实时反馈办理环节信息和结果信息,由“一站式惠民”平台统一汇聚沉淀办件全过程信息,实现审批追溯、业务协同和统一监管,做到受理与办理分离、办理与监督评价分离。(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县直有关部门负责) 2.推动“一站式惠民”平台与市级、省级网上平台深度融合,实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按照市级统筹平台一体化、规范化建设要求,2019年9月底前实现与市级、省级网上平台融合对接。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标准规范,优化门户页面、栏目设置,做到“一站式惠民”平台互联网门户与省级网上平台的政务服务门户栏目规范统一、内容深度融合,提升导航搜索、在线咨询、智能问答等交互功能精准性,实现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切实改善用户体验。健全支撑在线预约、在线支付、结果寄送等功能,夯实“不见面审批”技术支撑。(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县级相关部门负责) 3.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运用省、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畅通政务服务“一张网”咨询投诉在线渠道,助力政务服务事项快速协同办理。(县信访局牵头;县直各部门配合) (二)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梳理规范各部门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完善办事指南,推动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平台办事服务事项要与政府公布的部门权责清单保持一致,确保实现事项数据同源和分类管理。(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2.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推进网上办事全程电子化,修订原有纸质材料受理反馈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应当接受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材料,不得强制要求提供纸质或者其他形式的材料,采取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在线支付、结果寄送等方式,逐步推行“不见面审批”。大力推行“智慧”服务,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对适宜的事项开展智能审批,实现即报即批、即批即得。(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三)打造“一部手机办事通”移动应用 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多渠道、便利化服务。结合国家平台建设,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全力打造“一部手机办事通”移动APP应用,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优先将覆盖范围广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充分集成整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广应用的APP,实现用户统一、业务融合;采用无感支付、人脸识别、智能语音等技术,提升“一机在手、服务无忧”的办事体验,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机不可失”。鼓励开展第三方便民服务应用,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四、创新服务模式,推动线下“只进一扇门” (一)加强实体大厅建设,实现“多门”变“一门”。结合本县实际整合现有资源,不断改造完善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实体大厅服务功能,梳理规范各级进驻实体大厅办理事项目录清单,推动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垂直管理部门事项)集中办理,确保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转变,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等原因外,2019年底原则上不再保留各级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二)整合设置综合窗口,实现“多窗”变“一窗”。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分类整合为企业服务、社会事务、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综合窗口,制定服务规范,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事项受理清单,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强窗口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窗口办事效率。(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三)统筹整合服务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实体大厅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智能引导、智能辅助、自助服务等功能,加快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依托网上平台,实时汇入网上申报、排队预约、现场排队叫号、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和审批证照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过程留痕,做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有关信息在网上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自助终端、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管理发布,确保线上线下服务窗口匹配、办事指南吻合和企业群众办事体验高度一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五、推行办事要件标准化,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一)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县级各部门要根据省、市级主管部门牵头统一编制的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完善本级进驻网上平台的相关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实行一库管理、动态更新、全县通用,做到县、乡、村同一事项编码、名称、类型、设定依据、权限范围、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12个要素基本统一。同时,将标准化成果充分运用到网上平台,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无差异、服务均等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二)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梳理规范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申请材料、证照材料目录清单,全面推行办事要件和流程标准化,实现全县范围内同一事项的办理流程和提供的有关材料清单等统一。县各部门积极主动与市级主管部门对接,在市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统一编制规范的各类空表、样表,纳入申报材料清单中统一管理工作。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推广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三)梳理规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全面梳理必须到现场办理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并在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同步展示、联动办理。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目标,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事项环节多、材料多、时限长问题,整合再造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依托网上平台项目化办事服务功能,推行“一件事情、一套材料、一键申报、一处反馈”的“打包”服务,推动多部门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四)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按照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实体大厅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全面完成网上平台与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推动实现“最多跑一次”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 (五)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与政务服务业务融合。依托“信用云南”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根据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编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类职权事项清单,整合市场监管有关系统和数据资源,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综合监管平台,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与政务服务业务深度融合、共享互用、一网覆盖,逐步实现“一次抽检、全面体检”。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强对市场环境的大数据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 六、精心组织实施,务求工作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将其作为推进“放管服”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重点改革任务统筹推进。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履行主体责任,根据任务清单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逐项排出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分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加大推进力度。县政府要将“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内容,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监督检查,牵头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改革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落实;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加强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在平台建设、人员费用、大厅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保障。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各项利企便民举措和成效,及时报道工作亮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扩大公众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方案任务分工基于部门和单位现行职能职责进行分解,党政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和单位职能职责调整的,承接相应职能职责的部门、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工作任务调整和衔接,确保无缝对接、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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