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好元江第一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根据《元江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元教体发〔2023〕11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元江第一小学实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元江第一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收11个教学班594人。 二、招生对象 本校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家长(监护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或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新学年开学时,新生在家长(监护人)的带领下持《入学通知》到学校报到,同时办理入学手续。 三、招生范围 1.居住在红河社区(不含惠隆佳园小区)和凤凰社区的澧江街道、红河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2.居住在红河社区(不含惠隆佳园小区)和凤凰社区且监护人有相对稳定工作和相对固定住所,并属城区幼儿园毕业的本县其他乡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它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 4.符合《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玉党人才〔2022〕1号)、《玉溪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玉发〔2021〕11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子女,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四、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 7月1日上午8:00—11:30。根据幼儿园摸底并经家长(监护人)签字确认的生源信息划入元江第一小学招收的适龄儿童。 2.现场报名地点:元江第一小学校内 3.现场报名方式:父母(监护人)带着孩子持现场审核材料到学校指定的窗口进行现场报名(指定报名窗口情况将提前三天在校门口的信息公告栏进行公告)。 4.现场报名程序: (1)在校门口公告栏查看孩子所在窗口。 (2)到学校求真楼相应窗口排队报名。 (3)待学校核实信息、验证相关证件材料,符合条件的在填写《一年级新生信息表》后,发放《入学通知书》和《元江第一小学新生家长须知》。 五、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或监护人页、报名学生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可双面打印,并在空白处注明父母(监护人)联系电话)。 2.家长(监护人)现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 (1)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协议,提供其中一项的原件和复印件。 (2)属于租住的提供租房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凭证上须有门牌号),及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3)进城务工监护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 特别说明:能出具第(1)项材料的,无需提供材料(2)(3);提供材料(2)的学校将进行入户核实。 六、注意事项 1. 提供租房凭证的经核查,确认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再发放《入学通知书》和《元江第一小学新生家长须知》。 2.报名时,学生生源信息以家长(监护人)已签字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弄虚作假,签字确认后改动的不予采纳。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3.请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就读名额。 4.请家长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保证安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遵守报名现场秩序。 5.现场报名当日,家长如有体温异常、或已经确诊为传染性疾病的不入校,安排别的监护人到现场报名。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学校咨询电话:0877—6015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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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第一小学 2023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