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元江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元江县文化路125号,邮编:653300,电话:0877-601982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仔细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及各下属事业单位认真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围绕医保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公开任务,强化公开力度,确保医疗保障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重大政策深度解读,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定信息发布“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信息负责人员、信息工作具体负责人员”三级组织保障,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发布的审核程序,且必须经过至少2人审核后方能公开发布。不断完善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推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共在元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各类信息289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更新、公示、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其中:包含机构职能4条,领导信息4条,信息公开指南、制度、目录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通知公告信息17条,政府文件信息17条,医保领域工作信息81条,政务公开信息147条,单位预决算公开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因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涉及相关收费目录公开,年内无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涉及。因医疗保障局涉及系统政策多为执行上级下发政策,无自行制定医保政策的权利,所以年内不涉及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监督保障,明确由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排查,一旦发现立即反馈并整改。同时,按照时间要求、内容要求及时信息发布工作,对于新申请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条件、拟通过的定点医药机构等,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由专人进行网站的维护管理。 (六)监督保障方面 信息发布按照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的要求,严格审查后方可进行发布。对于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群通知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年底积极完成考核工作。2024年,我单位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24年,我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示质量方面。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不够,对各项政策的理解不能灵活运用,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还不够高。 2.专区建设方面。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创新力不足,公开内容有待完善,面向群众宣传力还不够,导致群众知晓率、使用率不高。 (二)改进措施 1.健全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到“一事一审批”。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2.创新工作途径。进一步整合利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通过网络、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栏等渠道进行宣传,丰富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县医保领域政务公开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元江县医疗保障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元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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