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一、医疗机构概况 (一)医疗机构基本信息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0年,属政府举办的公益性社会福利事业医疗机构,经过70年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院前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各学科齐全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元江县紧密型医共体的牵头医院、是全县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服务半径为元江县、红河县、新平县、墨江县及石屏县的部分乡镇,服务人口40余万人。是红河县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玉溪卫校、普洱卫校的临床教学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14.83亩,业务用房20278.22平方米。核定人员编制251人,实有在职员工466人,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4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9人,中级职称65余人。有研究生3人,大学本科学历201人,大专学历203余人。核定病床编制260张,实际开放床位342张。医院共设有48个科室,其中,职能科室18个,辅助科室8个,临床科室21个,临床技能实训中心1个。 2013年8月晋升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2015年3月全院优质护理覆盖率和验收率100%;2015年8月医院护理专业获省级临床护理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16年8月骨科专业获省级临床骨科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18年逐渐启动了脑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五大中心的建设,其中脑卒中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通过了云南省卫健委的验收,2019年提质达标工作通过验收,被列入全国第二批500家县级综合医院能力提升名单。2020年11月再次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同年有4个省级专家工作站落户我院(骨科雷云坤专家团队工作站、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陆霓虹专家团队工作站、麻醉科李永军专家团队工作站、骨科王福科专家工作站),骨科,成为云南省骨与关节疾病临床医学中心示范基地,2021年1月胸痛中心通过中国胸痛中心认证现场核查。 目前医院拥有北京东方惠尔大型G臂、美国GE1.5T磁共振、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128排螺旋CT、16排螺旋CT、进口飞利浦DR、口腔CT、肌电图仪、全自动乳腺机、椎间孔镜、关节镜、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美国GE彩色B超等大批先进医疗设备,开展了髋、膝、肩、肘关节手术、脊柱前路手术、腹腔镜下肾切除术、床旁血液净化、心脏起搏器植入术等医疗技术。随着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我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医院本着“团结、关爱、学习、创新”的院训,着力抓好医疗护理质量、医德医风建设,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为老百姓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医院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门诊)、精神科(门诊)、传染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门诊)、中西医结合科。 (三)经批准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和特殊临床检验项目 1.经批准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开展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开设血液透析室、人工膝关节置换术、关节镜诊疗技术(三级、四级)、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三级、四级)、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三级、四级)、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三级、四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三级)、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三级、四级)、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三级)、咽喉科内镜诊疗技术(三级)。 2.特殊临床检验项目:临床基因扩增(PCR)实验室技术。 (四)院内重点专科及专科团队人员 2015年8月医院护理专业获省级临床护理重点专科建设项目,2016年8月骨科专业获省级临床骨科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五)承担的教学任务 玉溪卫校、普洱卫校的临床教学医院。 二、医疗机构环境 (一)医疗机构位置及周边交通 位置: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红河街10号, 元江东与石屏县接壤,南与红河县相连,西与墨江县毗邻,北与新平县紧邻,地处昆曼国际大通道、楚河经济干线交汇处,距省会昆明220公里。 (二)医疗机构内交通路线及导诊路标指示 (三)门诊、急诊、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 三、医疗服务概况 (一)临床、医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等医疗服务基本情况 1.妇产科:经历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一支训练有素、技术精湛的医疗保健骨干队伍和一批在县内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的妇产科专家,是技术全面、服务优良的综合性科室。我院产科是全县产科急救中心,肩负着全县孕产妇危重病人的救治、会诊和指导工作。现有床位50张,全科医护人员32名,其中医生8名,护士24名。具有高级职称医师2人,主治医师2人,执业医师3人,助理医师2人,主管护师5人,护师6人,护士13人。科室多年来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外、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培养了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为秉承“关爱母婴,安全分娩”的服务理念,产房实行24小时专人专护,有经验的助产士在整个产程中指导,全程助产陪伴护理服务,新生儿开展了抚触、疾病筛查、听力筛查等项目,深受广大孕产妇的欢迎。为提高服务满意度,妇产科在优化服务环境和设施的同时,病人满意度直线上升,获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1)现有设备:1.胎心监护仪8台,多普勒胎心仪4台,可较好的对孕产期胎儿宫内变化进行产前与产时监测,为临床医师提供较为准确的监测报告。2.心电监护仪8台,对危重患者及术前术后患者生命体征监测提供保障,为临床医师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提供帮助。3.新生儿红外辐射台、新生儿喉镜等为新生儿的保暖、复苏抢救提供有力保障。4.多功能产床3台:可根据产妇的需要自动升降,为产妇分娩提供合适的体位。5.阴道镜:可观察子宫宫颈病变,为早期发现宫颈癌方法之一。6.红外线治疗仪10台:对术后伤口愈合、盆腔炎、附件炎、会阴伤口愈合、痛经等均有很好的疗效。7.目前又引进了较先进的腹腔镜,准备开展腹腔镜下宫外孕手术及卵巢囊肿手术等。 (2)诊疗范围:全方位开展妇产科疾病诊治,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和健康咨询服务。新法接生、产前检查、孕期保健、流产、早产、宫外孕、妊娠剧吐、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多胎妊娠、羊水过少、羊水过多、过期妊娠、死胎、高危妊娠、贫血、异常分娩的诊治、分娩并发症的处理、异常产褥(产褥期感染、晚期产后出血)、新式剖宫产术,胎心监护、新生儿经皮监测黄疸等服务项目。 (3)专科特色:新法接生、新式剖宫产术、胎心监护、会阴侧切及腹壁切口皮内缝合(美容切口)、新生儿疾病诊治,经腹全子宫及次全子宫切除术、子宫肌瘤剔除术、子宫输卵管通液术、宫外孕中西医治疗、卵巢囊肿剥除术、腹腔镜下妇科手术等。 (4)计划生育方面:能完成各种计划生育手术,上环、取环、结扎、引产、早孕人工流产、药物流产、无痛人流等。 2.骨科:我院外科成立于1952年,2013年1月大外科分出外I科及外II科(骨科及神经外科);为了学科专业化发展,于2019年08月正式独立建制成立骨科。 骨科于2016年取得了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多人次到省级医院专科进修学习;拥有一支技术精湛,医德医风良好的专业队伍;其中副主任医师3名,主治医师1名,执业医师3名,主管护师3名,护师3名,护士6名;科室特聘专家: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医师雷云坤。 科室现有床位48张,其中骨科专用牵引床14张。科室专科设备:G臂、C臂、进口全套关节镜、进口全套椎间孔镜、进口冲击波治疗仪、气压治疗仪、上下肢CPM机等。能独立开展骨科及运动医学科各项手术,包括髋、膝、肩、肘关节置换术;肩、膝、踝关节镜手术(微创手术);椎间孔镜下椎间盘摘除术(微创手术);颈、胸、腰椎前后路手术及椎体成形术;四肢关节及骨干骨折钢板、髓内钉内固定术;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开放性骨折外固定术;同时开展神经、血管、肌腱、韧带损伤的修复重建术等。科室坚持骨与运动并重,形成了以创伤骨科为基础,关节骨科、脊椎骨科、关节镜、椎间孔镜手术等齐头发展的好局面。我科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争创特色,为本地区的医疗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医疗机构服务时间 门急诊、住院部全天24小时营业,全年无休。 (三)门诊、急诊、住院服务流程和便民措施及流程 拨打急救电话120接来的患者(院前急救)/自行来院→急诊科护士接诊挂号→测T、P、R、BP观察神志→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医生立即接诊病人查体、完善检查: 1.轻症:输液、治疗、取药、留观,好转者离院,留观期间病情加重者,则住院、手术、ICU; 2.危重:立即进入抢救室抢救→心肺复苏、吸氧、开放静脉通路、心电监护→住院、手术、ICU。 服务时限 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10分钟; 超声检查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大型设备检查项目自开具检查报告申请单到出具检查结果时间≤48小时; 血、尿、便常规检验、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生化、凝血、免疫等检验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6小时; 细菌学等检验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4天; 术中冰冻病理切片自送检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便民措施: 1.简化就诊流程、设置急诊、胸痛、卒中、高危孕产妇救治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通道。公开服务承诺事项,提供用药咨询和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诊疗服务。 2.服务窗口前移,提供导诊、自助打印、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开展一站式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安静舒适、功能齐全的住院房间,对行动不便患者免费提供担架、轮椅服务。 3.为了能够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医院在近街路口新建门诊部一幢,方便群众就医。 4.医院门诊能够提供轮椅、推车、拐杖、助听器、助行器、老花镜、雨伞等设施设备。 四、党风廉政建设 (一)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1.病人的权利 病人的权利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病人有个人隐私和个人尊严被保护的权利 病人有权要求有关其病情资料、治疗内容和记录应如同个人隐私,须保守秘密。病人有权要求对其医疗计划,包括病例讨论、会诊、检查和治疗都应审慎处理,不允许未经同意而泄露,不允许任意将病人姓名、身体状况、私人事务公开,更不能与其他不相关人员讨论别人的病情和治疗,否则就是侵害公民名誉权,受到法律的制裁。 (2)病人有获得全部实情的知情权 病人有权获知有关自己的诊断、治疗和预后的最新信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3)病人有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 当人们的生命受到疾病的折磨时,他们就有解除痛苦、得到医疗照顾的权利,有继续生存的权利。任何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都不得拒绝病人的求医要求。人们的生存权利是平等的,享受的医疗权利也是平等的。医护人员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病人,自觉维护一切病人的权利。 (4)病人有参与决定有关个人健康的权利 病人有权接受治疗前,如手术、重大的医疗风险、医疗处置有重大改变等情形时,得到正确的信息,只有当病人完全了解可选择的治疗方法并同意后,治疗计划才能执行。 病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拒绝接受治疗。医务人员要向病人说明拒绝治疗对生命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 如果医院计划实施与病人治疗相关的研究时,病人有权被告知详情并有权拒绝参加研究计划。 (5)病人有权获得住院时及出院后完整的医疗 医院对病人的合理的服务需求要有回应。医院应依病情的紧急程度,对病人提供评价、医疗服务及转院。只要医疗上允许,病人在被转到另一家医疗机构前,必须先交代有关转送的原因,及可能的其他选择的完整资料与说明。病人将转去的医疗机构必须已先同意接受此位病人的转院。 (6)病人有服务的选择权、监督权 病人有比较和选择医疗机构、检查项目、治疗方案的权利。医务人员应力求较为全面细致地介绍治疗方案,帮助病人了解和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病人同时还有权利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管理、后勤、管理医德医风等方面进行监督。因为病人从到医疗机构就医开始,即已行使监督权。 (7)病人有免除一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权利 按照病人的病情,可以暂时或长期免除服兵役、献血等社会责任和义务。这也符合病人的身体情况、社会公平原则和人道主义原则。 (8)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不当,造成病人人身损害的,病人有通过正当程序获得赔偿的权利。 (9)请求回避权 2.病人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病人在享有正当的权利同时,也应负起应尽的义务,对自身健康和社会负责。 (1)积极配合医疗护理的义务 病人患病后,有责任和义务接受医疗护理,和医务人员合作,共同治疗疾病,恢复健康。病人在同意治疗方案后,要遵循医嘱。 (2)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就诊须知、入院须知、探视制度等都对病人和家属提出要求,这是为了维护广大病人利益的需要。 (3)自觉维护医院秩序 医院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公共场所,医院需要保持一定的秩序。病人应自觉维护医院秩序,包括安静、清洁、保证正常的医疗活动以及不损坏医院财产。 (4)保持和恢复健康 医务人员有责任帮助病人恢复健康和保持健康,但对个人的健康保持需要病人积极参与。病人有责任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和促进健康。 (二)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医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紧密结合医疗改革发展实际,抓好并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卫健委、县委卫健工委年初党风廉政建设方案上,压实行风建设的各项工作。医院党总支书记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党政工齐抓共管,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对所分管的科室、所分管的工作总负责。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以支部、科室为单位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科室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深入一线,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 严格执行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我院依据元江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医院自身特点制定了合理的薪酬分配体系,任何岗位和个人的薪酬收入严禁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不准开单提成。我院各临床、住院医生的诊断治疗单均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收入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我院各项诊疗、检查、医疗康复服务价格均按照上级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收费行为。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我院被批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模式进行,未接受过任何形式的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我院未参与过任何形式的推销活动,未发布过任何形式的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我院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制度执行到位。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我院采购药品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食品监督部门和医疗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未违规私自采购、使用过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我院医药产品、器械、设备和各项物资的采购均在市统一平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院务公开,大型设备通过职代会决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我院在进行医疗服务活动中,与患者签订拒收红包协议,未发现任何人员收受过患者“红包”,也未发生过一起患者投诉相关人员收受患者“红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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