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元江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局党组于3月4日、6月14日、10月25日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对2024年文化和旅游领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载体和措施要求,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了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2.常态化抓好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一是建立完善学法用法、法律知识考试、法治讲座、法律专题培训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关键少数”依法履职新水平。二是局党组书记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通过日常谈心谈话等方式,提醒局党组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抓好依法治县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抓牢“关键少数”,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为主线,积极组织27人次参加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举办的各种专题研讨班。四是按照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选题计划要求,截至10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集体学习37次、专题党课3次,抓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理论基础,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扎实开展行业普法工作 1.认真执行学法制度和学习培训活动。一是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内容,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今年以来,局党组中心理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相关内容。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各类学习平台进行理论学习。三是加强业务法制学习,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文化旅游业务法律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组织证件到期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二是开展了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工作、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培训。通过培训,为我县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3.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审批、监管、处罚等衔接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及时完善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国家和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和云南省政务平台,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行政检查程序、依据进行梳理和公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职能;及时做好文化、旅游领域等相关事项的申报、审批工作,今年完成了4家审批设立,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4.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优化市场发展环境。坚持审慎包含监管、信用监管等柔性监管方式,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玉溪市文化旅游市场“红黑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企业诚信评价对旅游市场消费的参考、引导作用。抓实诚信评价结果运用,对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的监管和激励措施:对守信企业在监管环节给予优化,在申请项目资金扶持或文化产业等优惠政策时给予优先推荐;将失信企业纳入监管重点,提高抽查频次,并取消“黑名单”企业表彰奖励、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等资格。 5.加强法治宣传,落实行业普法责任。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本部门的职能职责职权,广泛组织开展服务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的系列主题法治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国际禁毒日、“7.1”建党节、“8.1”建军节、9月质量月、开学季、网络安全宣传周、10月重阳节等重要节点,深入宣传文明城市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消防应急、安全生产、知识产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门户网站、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行业法规等内容;在日常检查中积极宣传旅游安全、消防安全知识等法律知识,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及游客守法自律意识。 6.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以图书馆、文化馆(站)等为依托,大力宣传法治文化;借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中国梦玉溪情文化惠民演出,以群众、学生喜闻乐见的法治作品,推动普法宣教入耳、入脑、入心,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1.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邀请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抓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财务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法定程序运行;对涉及文旅工作重大问题,以及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坚持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查、财务审查作为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2.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云南澧江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处理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服务,开展普法教育等活动,审核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单位重大工程、重大决策和项目合同等方面的作用。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出具审查意见(含法律意见书)5份,为我局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筑牢防线。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办公场所等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本部门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执法承诺。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在全县深入广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同时,通过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对执法文书的规范、管理和审查,确保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配强审核人员,提高审核能力,组织开展玉溪市闽滇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培训、“三项制度”培训等,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各种法律法规培训。不断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依法开展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提升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能力。依法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与“扫黑除恶”“双随机一公开”、节庆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和部门联合检查,持续开展“扫黄打非”“铲土壤”等专项行动,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等文化市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秩序。1-10月,出动执法人员534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29家次,查处文化市场违法经营7起(其中,无证经营2起,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5起),罚款金额2.2万元。处置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旅投诉14件、办结一机游投诉8件,结案率100%。无重大文旅舆情和文旅安全事故发生。实现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销号闭环,全县文化旅游行业未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保证了全县文旅市场安全、平稳、有序。 (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严格履行管理监督责任 1.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严格执行《元江县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局属单位“一把手”日常教育。截至10月,对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集体谈话44人次,梳理出重点岗位人员履职用权风险点159个,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 2.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严格执行财务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3.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和司法监督。圆满完成年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就文化旅游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主动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避免出现“重答复、轻落实”现象。2024年,圆满完成了全部交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6件,办复、面商和满意率均为100%。 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网站管理,及时更新发布各类政策信息。 (六)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 制定了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行政复议工作规定、信访工作责任等制度,加强了矛盾纠纷化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执行每月排查一次矛盾纠纷,重要时期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段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规定,及时办理信访、旅游投诉等工作,有效化解本系统、本部门的矛盾纠纷,减少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确保了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系统的安全稳定。2024年,完成了1件信访件的办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人员在安排工作、检查指导、解决问题等方面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执法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政策水平不够高。二是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宣传方式主要还是通过媒体、网络、举办活动进行宣传,法治文化节目创作较少,公众参与度和关注度太小。没有建立起从事法制宣传教育的专业队伍,和其他部门的联动也不够,没有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精心谋划部署,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依法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谋划部署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具体计划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为全面保障文旅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文旅工作科学发展 完善文化旅游行政执法程序,健全现场管理、调查取证、业务流程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完善网上执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文旅执法制约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2025年)》要求,精心谋划2025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微信公众号、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法治元江”营造良好氛围。 (四)大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元江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