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元江县小祝百货店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案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 202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级监督抽检任务不合格食品中,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元江县小祝百货店经营不合格黄花菜(抽样编号为GC225304280064)、不合格笋干(抽样编号为GC225304280063)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6月2日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江县小祝百货店经营的黄花菜、笋干各抽样1千克送检,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检测,2022年6月18日分别出具编号NO:01JD202204523、NO:01JD202204524《检验报告》,检验结果:经抽样检验,黄花菜、笋干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6月24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要求。 (二)现场检查情况: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元江县小祝百货店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地址:元江县红河街道兴元社区新农贸市场内2-17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428MA7FMBNR0K,经营者:尹欣,经营范围: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现场元江县红河街道兴元社区新农贸市场内2-175号当事人尹欣正在进行经营活动,有货架4个,货架上摆放着经营的菜籽油、酱油、花椒油等50多种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现场已经没有2022年6月2日,抽检不合格批次的黄花菜、笋干。 (三)查证过程:经查证,2022年1月15日,当事人由昆明骏骐干菜A区二幢批发市场家兴百货店购进黄花菜8千克,进货价36.00元/千克;笋干16千克,进货价46.00元/千克。购进后黄花菜以40.00元/千克、笋干以56.00元/千克的价格在元江县小祝百货店进行销售,获销货款1024.00元,获违法所得192.00元。 另查明:元江县小祝百货店采购食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无。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