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经济经营发展状况分析及工作建议


来源: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3-08 14:53:16 点击率: 544 【打印】 【关闭】

小店经济经营发展状况分析及工作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数量不断扩大,其中增长最快的就是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小个体工商户。从经营的规模上看,很多小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店经营,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小店经济。元江县202112月底统计的市场主体共有16291户,企业1967户,个体14148户。202012月底统计市场主体14274户增长了14.13%,其中新企业65户,同比增长3.42%,新增个1929户,同比增长15.79%。从近几年来元江县市场经济主体发展的情况看,小个体工商户年均增速均在11%以上,在市场较为活跃时小个体工商户增速较,经济发展较为缓慢时个体工商户增速较,不难看出从年均增速上也能反映出一个地方当年市场活跃度和经济发展状况。

一、小店经济的特点和积极作用

小个体工商户的小店模式不仅深入我们的日常生活,还为人们衣食住行提供便利,驱动着消费市场的扩大和消费升级。小店经营模式在市场中具有很独特的特点:一是经营范围较为广泛,而且与我们日常生活较为密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个体工商户可以经营的范围除特许经营项目外,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申请经营。其经营项目中大多是与人们生活消费联系较为紧密的商品和服务事项从而很大程度的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已成为不可缺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组成部分。二是经营场所规模较小,运营的成本较低。小个体工商户大多为小本经营,对经营场所的规模要求不大,从而大大降低经营场所投入成本。另外其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事项较为丰富常见,商品大多为日用品、小型的生产器具,服务事项大多为与生产生活需求不复杂的内容所以需投入的经营成本不高。三是经营较为灵活,对市场适应性较强。小个体工商户小店经营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的人民群众,群众的需求涉及各个方面,所以一般小店经营除了需要特殊许可要求外,只要在营业执照登记围内都可经营。因为投入经营成较小,经营人员专业素质要求不高,所以管理方式较为灵活。

综上所述,发展小店经济对于促进就业、扩大消费、提升经济活力、服务改善民生、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其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是可创造良好的就业机会。从调查元江县小个体工商户小店经营的用工情况反映出:每个小便利店至少需要1—2人;每个早点店至少不少于2人;每个餐饮店至少需要3人,每个批发小店至少3人,小旅店至少4人。经相关统计部门测算每一个小店经营至少可提供1.29个就业岗位。由于注册登记小个体工商户方便快捷,经营要求不高,所以大部分群众都可以根据身条件进行小店经营实现自主就业。二是提供了良好的消费端。小个工商户进行小店经营的好处最突出的是,一方面是扩大了商品销售面,弥补了大规模实体店无法大面覆盖的不足。另一方面是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小店经营因分布较广,改变了消费空间限制,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便利。三是加速了商品流通和服务的供给,调查元江县个体工商户小店经营的情况,每一个小便利店至少销售30个品种的商品以上,规模稍大的有100个品种的商品以上。一个小服务店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至少使用15个品种的商品。四是提升了市场竞争水平,由于小个体工商户大量的开办小店经营,一方面不可避免的形成了同一地域内的同行市场主体的竞争,促进了经营者对其经营、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竞争另一方面不可避免的形成商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的优势竞争,从而直接或间接的推动供货商和生产商的市场竞争。五是促进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由于小个体工商户的小店经营极大的丰富了消费市场的产品,为人民群众提了更合理的消费,从而引导了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的合理有效配置。

二、小店经济存在的一些问题

由于入行标准较低,小个体工商户的小店经营模式也面临着不少问题:

一是由于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不高,造成在经营中对行业规定的自律性和遵从性较差,在经营过程中违反行业规定行为较为突出。

二是由于经营管理要求不高,造成在经营中经营管理不善问题突出,因为经营者不注重成本管理,部分经营户因经营不善而亏损和倒闭现象较多。

三是管理的问题突出,一方面是经营者自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突出,造成部分经营者没有按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经营活动问题较多另一方面由于小店经营模式面广量大,监管部门对其经营监管难于全覆盖,少数经营者存在钻监管漏洞进行违法经营的问题。

三、工作建议

小个体工商户的小店经营模式虽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市场主体需要不断的正向引导,从而发挥出其更好的服务功能,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促进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依法管理的法治思维出发,制定和修改完善符合当前又能长期管控小个体工商户进行小店经营的经营法规和从业规范。如:在涉及食品小店经营中,一般涉及经营类别为食品小摊点、小餐饮店、食品流通店、食品加工小作坊店等,其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作为行政处罚的实体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很难执行主要表现为:其一,法律法规中处罚时设有前置条件不合理,如在法律法规中大部分条款均设有责令改正作为处罚的前置,这样造成在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虽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但是因对行政相对人是否已经整改、整改成效如何等没有明确规范,现实中经常出现对问题当时就整改但过后又反弹的情况,导致责令改正的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其二,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起点较高,对于小店经营者而言售卖的全部货品加起来也只价值几百元几千元。高额的处罚尽管有足够的惩处和震慑作用,但小摊贩们很可能无法接受这个处罚,导致基层部门难以执行。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规范行业标准。相关行业和监管部门要从不同的层面小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宣传和培训,提升其从业素质和自律遵循意识。

三是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科技运用,不断提高运用数字科技进行“智慧监管”的能力。

四是不断强化监管职能部门的履职能力,通过不断规范执法而不断提升有效监管和执法力度。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