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粮食市场 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10月中旬以来,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部门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县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制订《元江县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范围,指定工作重点,规范工作步骤,为顺利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打下坚实基础。期间分三个步骤对全县粮食收储企业和基层粮库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交易行为开展整治。 一是动员部署。2021年10月11日,组织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纪委省监委、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二是认真自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股负责,查找2013年以来原工商行政、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价格监督检查及市场监管等业务主管部门涉及粮食领域的信访、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以及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逐件清查整理,形成材料装订成册备查。 三是突出重点。在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结合职能职责,重点检查粮食生产企业,粮食经营企业,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的收储、库存、销售等粮食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价格违法行为、价格垄断行为、计量违法行为、粮食仓储检验检测机构行为。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行为,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等。 此专项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出动执法人员9人,检查了5家粮食收储企业及经销户。经检查,除元江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他4家粮食购销户使用的计量器具未定检。具体情况如下:5家粮食收储企业及经销户分别是元江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元江县态园林果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元江县永耀商店、李田英、元江县便民粮店。其中,元江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该企业分设了5个基层粮食收购点,分别是江东中心粮库、南门粮食收购点、青龙厂粮食收购点、东峨粮食收购点、曼来粮食收购点。2021年11月1日,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对该企业的5个收购点进行实地检查,发现该公司用于粮食收储使用的18台(其中磅秤15台、电子秤2台、地磅秤1台)计量器具未定期进行检定。经县市场监管局与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协调后,于2021年11月11日-12日完成了17台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每台计量器具已粘贴《合格证》,之后于11月30日完成了1台地磅秤合格检定。其余4家粮食购销户在用的8台计量器具均未检定。 四是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针对4家粮食购销户使用的8台计量器具未定检的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已于2021年11月30日前通知到户,由粮食购销户自行向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申报检测。县市场监管局已积极协调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尽快到元江进行定检。目前,在秋粮收购期间,没有接到任何对于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有关的投诉和举报,也未查获粮食方面的相关案件。此项工作正在持续进行中。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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