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特种旅游老问题引发新风险 随着游客需求的转变,玻璃栈道、缆车、漂流、滑道、热气球等特种旅游项目成了众多游客选择的休闲娱乐方式。近年来,游乐设施安全事故屡见不鲜,近日,腾冲热气球工作人员坠亡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这类问题的强烈关注。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元江县内纳入特种设备管理的在用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数量均为零,但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9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来看,2019年全国发生大型游乐设施事故6起、死亡2人,而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多起游乐设施安全事故。2020年9月,江苏某游乐场内一“蒸汽飞车”过山车突发故障停运,20名游客被倒挂空中1个多小时;2020年8月,辽宁本溪虎谷峡景区内一处玻璃滑道因雨天湿滑,发生人员碰撞,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可见,游乐设施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二、游乐设施安全存在的共性问题 虽然发生事故的游乐设施种类五花八门,但通过事故调查报告分析,却暴露了一些共性问题; 一是部分游乐设施经营者安全管理意识不足。2020年10月2日,湖南某热气球飞行营地发生意外事故,一名在营地兼职的大学生从热气球上坠落身亡。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该公司安全管理脱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法律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让无独立驾驶热气球资格的学徒工顶替驾驶热气球,未及时制止和纠正作业人员违规操作,现场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缺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是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乘客安全意识不足。时间回到2018年4月21日,许昌市某公园内大型游乐设施“飞鹰”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一名乘客坠亡。事故调查组综合分析认为,“事故舱位安全压杠未锁紧到位,腰部安全带未按要求束缚乘客,裆部安全带从锁头中抽脱”是导致乘客刘少清从舱位中甩落,头部触地死亡的直接原因。而该公司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有效对乘客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提醒。致使事发时,现场作业人员允许体重严重超标的游客乘坐,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部分游乐设施存在监管盲区。例如2019年5月,四川成都某网红游乐场发生滑梯事故,造成2死12伤。根据我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并未将室内儿童游乐场纳入监管,致使对其进行卫生监管缺乏明确依据。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只负责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进行监管,海洋球、滑梯、攀爬等小型的儿童游乐设备并不在特种设备范围内。也就是说,由于缺乏相应的准入门槛、具体的强制标准以及严格的监管,部分游乐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三、对减少游乐设施事故发生提出的建议 一是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应督促引导企业,针对游乐设施的危险源,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重点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查安全责任落实,是否建立健全全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二查安全投入,是否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的资金投入。三查安全培训,是否对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查安全管理,是否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现场管理,特别要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掌控事故风险,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凝聚安全监管合力。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旅游等部门及基层单位要结合旅游景区及游乐场人员聚集的安全形势和特点,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旅游景区及游乐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监管,突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对属于上级监管的职责职能,及时报告、协调上级部门,督促相应责任主体单位整改、消除隐患,并区分职责加大监管力度。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重点安全监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是要科学完善游乐设施制度标准。健全以安全生产(运营)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完善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将有救援能力的单位纳入救援体系,科学分工,形成合力。 (四)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游乐设施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微博、微信、LED、宣传彩画等多种形式,结合安全生产“五进”活动,普及游乐设施安全知识、乘坐要领、安全警示标志、注意事项等。营造“安全从我做起,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游乐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要坚持问题导向,警惕老问题引发的新风险。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服务;监管者履职尽责,强化监管;消费者认清风险,提升安全意识。形成多方合力,才能进一步降低游乐设施事故发生概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和特种设备监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