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打击清理整顿非法保健品乱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保健品市场鱼龙混杂,一直以来存在较多问题,根据市场上部分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产品用途及效果,制作虚假宣传广告欺骗消费者,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病弱等人群,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打击“欺诈、虚假宣传”等保健品违法行为乱象,近年来,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元江县对保健品市场整治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监管力度逐渐加大,但仍然存在违法经营行为。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保健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重效益,轻管理思想严重,法律法规意识不高。保健品采购验收销售使用源头安全质量把关不严,索证索票登记记录把关不全。源头安全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二)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 主要表现在伪造或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冒用保健食品标志、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伪造合法企业产品等方面。日前在市场是销售的假冒保健食品多为减肥类、调节血脂类、调节血糖类、改善性功能类的保健食品。 (三)夸大宣传功效不断发生 以老年人保健品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虚假、夸大等突出问题和通过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行为。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保健品广告违法行为,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自201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以来,立案查处保健食品夸大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案件3起,结案率100%,行政罚没款共计13012元(罚款:13000元,违法所得:12元,货值金额:2802元);没收违法保健食品12个种类,共计123盒。 (四)虚假违法广告监管连接不力 保健品不实宣传以及虚假违法广告已成为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些经营者利用媒体广告和所谓“科普知识宣传”形式对老年人的欺骗性很大。另一方虚假电视直销广告是保健品定会的常用手段,广告法对广告主的责任有明确规定,但对发布者无实际要求,使得虚假电视广告成为监管难点。电视广告中包括三方:以经销商、生产者和广告发布者。广告发布者不承担法律责任,生产者和经销商往往处于较隐蔽的地位且一般都不在企业的登记注册地开展电视直销业务,因此市场监督要对其进行监管非常困难,无法从根源上铲除违法广告。 (五)网络销售保健品难监管 门店销售保健品,特别是保健食品,需由市场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证经营,监管部门会定期现场检查及抽检。而网络卖家只需要一根网线就可以出售保健品,隐蔽性强,监管部门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对网络销售监管需要多个部门的协同配合。 二、相应对策和建议 1.建立目标责任夯实监管基础,建立生产经营监管档案。按每年市对县考核的要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与内设股室、各管理所、村(社区)协管员层层签订保健食品监管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地管理原则,夯实做好保健品的监管基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严格规范保健品经营市场准入,实行“一户一档”许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保健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信用档案。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源头治理工作。重视落实保健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责任与效益并重理念,扎实开展保健品源头治理工作,做实保健品采购验收销售使用的索证索票登记台账,做到来源可追溯,质量可保证明。 3.强化监管,取得实效。在做好服务指导的同时,要加大查处力度,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检查相结合,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的方式,在全县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针对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经营单位保健品的许可经营情况;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进货台账、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情况;确保有效追溯保健品产品流向、把好产品货源安全关,不断规范保健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保健品标签标识,重点查处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对投诉举报以及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给查处。切实保障保健品安全。根据省市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实施方案,精心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管精准的靶向性。 4.加强保健品安全监督抽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检验检测的针对性、靶向性和有效性,不断丰富保健品风险管理的监测手段,强化我县辖区内保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为我县保健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5.定时监测,加大审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力度。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余干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保健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6.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利用权威渠道和媒介,扩大保健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提升企业知法知标、守法经营的自觉能力。一是要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科技宣传周”及“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契机,通过悬挂横幅,散发材料,设置展版,现场解答咨询、受理群众投诉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及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保健品、相关知识、政策。提醒消费者合理购买,科学正确食用保健品,同时鼓励消费者充分利用“12331”“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时举报、投诉问题产品。二是要积极开展保健品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保健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知识能力,切实规范经营秩序,增强保健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强化企业自律意识。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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