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1400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元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零售和使用领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零售的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依法处理有关药品安全的咨询、投诉、举报。 (10)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标准制订和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2)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管理工作。 (14)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办理国家、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和知识产权局授权和委托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①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推行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标准提高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宣传贯彻执行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政策,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 ③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⑤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7)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元江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元江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②与元江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一是元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二是元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三是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③与元江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元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备案工作。元江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元江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元江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元江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④与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⑤与元江县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元江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⑥与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为元江县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省、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会同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省、市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配合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推进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和开展行业培训工作。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负责药品流通企业的准入管理和药品流通监管。主要负责贯彻执行药品流通过程中涉及质量和安全的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测药品广告;依法查处药品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全县药品流通行业规划工作,配合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和消费环节安全、酒类食品安全以及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承担食盐专营工作和盐业行业管理职能,依法实施食盐专营监管。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食盐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⑦与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江县城市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江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无证经营的各类食品摊贩、户外广告的设置等监管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元江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元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局机关设办公室、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审批股、质量技术和特种设备监管股、食品安全协调与餐饮监管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市场监管股,共8个内设机构。 (2)派出机构 按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规格为副科级派出机构——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澧江管理所、红河管理所、甘庄管理所、曼来管理所、因远管理所、羊街管理所、那诺管理所、洼垤管理所、龙潭管理所、咪哩管理所)。10个派出机构未独立核算。 (3)下属事业单位 下属含元江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元江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检测中心及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但3个事业单位均纳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算,人员也均在从事行政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思想认识,提高监管理念现代化水平 (1)衔接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 深入推进元江县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新机制,通过源头治理、依法治理、信用治理、协同治理,推动监管治理从“运动式”向常规型、可持续治理转变,从单一、分散、传统向综合、系统和现代型治理转变。 (2)创新市场监管理念 强化创新改革工作新意识,用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夯实市场监管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为民服务的政治责任,把激发市场活力,激发市场创造力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服务国内市场发展大局。推进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力,营造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 (3)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拓展法治思维,培养全科型行政执法干部。 2、完善监管体制,推进监管体制科学化 (1)厘清部门职责 依法划分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市场监管职责,厘清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 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理顺部门之间和层级之间权责关系,明确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做到“清单之外无职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有权必有责”。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权责清单。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明确和细化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充实和细化公平竞争审查内容,研究制定行业性公平竞争审查规则,梳理重点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典型问题、具体表现和认定标准,增强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整合执法职能 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深化部门内部综合执法改革,加快推进“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所属机构执法职能,统一交由一个机构履行。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综合执法。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督、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等领域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对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内容进行层级划分,明确监管权限边界,实现生产、流通、消费一个部门负责、一站式监管,有效提升监管效率。 (3)夯实基层执法力量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市场监管内容和监管层级进行明确,厘清县、乡镇(街道)不同层级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权责,明确属地执法责任,减少执法层次。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水平,压实属地监管职责,真正实现市场监管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优化机构配置。全面推进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和职能配置工作,调整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强化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的内设机构。 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增加基层装备投入,配备执法记录仪、先进检验检测设备等,提高科技手段在执法办事中的应用。规范人事管理,切实解决混岗和挪用人才问题。 3、创新监管机制,实现监管机制规范化 (1)继续加强日常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方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加强专项检查和重点核查。针对涉及安全、民生领域、消费等重点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其他薄弱环节,分级分类定期制订年度、季度、月度专项检查计划,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加大抽查检验工作力度。改革完善抽查检验体制,从企业准入、生产质量管理、出厂检验等环节加强全流程管理,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推行行政指导监管方式。拓宽行政指导的适用范围,突出本地特色,针对特色产业、特色领域开展工作。通过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实施监管,引导市场主体主动正确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加强12315消费投诉日常处理。加快12315投诉举报平台升级改造,打造“政务便民一号通”,不断丰富、优化服务内容和处置效率。 (2)深入推进协同监管 加强横向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各部门之间依法履职信息的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形成沟通顺畅、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理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管理体制,进一步执法权,加快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综合执法。 加强层级联动。厘清各级监管执法职责,加强管理和业务督导,科学划分不同层级部门的执法重点,进一步增强纵向联动的执法合力。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卫健、农业、商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提高纵向执法效能。 (3)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归集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备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生效判决、裁定和执行、表彰奖励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 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明确市场主体信息归集的内容,主要包括市场主体基本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信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规范,支持开展社会化的信用信息公示服务。 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联合修订完善企业信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4)推行风险监管 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建立风险信息采集网络,健全风险信息采集、整理、分析、研判和报送制度,制定市场风险监测计划。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风险分析研判模型,探索建立市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等风险信息的分析、研判,主动发现风险点,实现对市场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 建立风险预警处置和防控联动机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建立市场风险联动防控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做好跟踪排查,实施风险防控联动,采取相应风险防范、处置措施。 (5)探索新型监管机制 在“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的基础上,建立部门共享、多方应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的新型监管机制。区别不同主体进行分类监管,重点加强违法失信风险的精准监管,进一步加强多部门配合联动的协同监管,提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监管。 4、以数字赋能,推进监管方式智能化 (1)加强大数据运用 建立健全数据标准规范。统一各部门的数据采集、存储、共享标准,规范数据的格式,使市场监管数据流转没有技术上的障碍。 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运用。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在证照登记、竞争执法、信息公开、质量监管、消费维权等领域率先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运用大数据对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进行绩效评估,加强对评价数据的跟踪分析和综合挖掘。 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对政府的数据资源制定目录,进行分类分级,支持征信机构和社会力量依法采集企业信用信息,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和开放数据,提高信息的透明度。 加强市场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数据共享,在市场监管信息产生、更新之日起限定时间内,将行政许可、备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表彰奖励等监管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到市级市场监管数据中心。 (2)推进“智慧+监管” 建立重要产品、商品追溯体系。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商品追溯体系,统一追溯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加快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在现有“12315”平台基础上引入ODR机制,广泛引导商场、超市、专业市场、景区等申请成为ODR企业,积极参与处理消费投诉。 推广运用智能物联技术。逐步推广智能物联技术运用范围,结合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日常监管智能化、网格化,通过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5、提升质量高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 (1)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 制定监管标准和规范。规范元江县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地方标准监督管理,同时,将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质量和标准化为战略引领,充分发挥“元江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 强化落实标准监管。支持新领域认证制度研发和关键技术研究,鼓励各行业结合行业特点,加强完善适合行业特点的测量管理、能源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 (2)建立社会公共计量标准 建立社会公共计量标准。在保持已有体系的稳定性、可靠性、完整性的基础上,督促县级计量技术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开展新增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宣贯,提升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提升计量检定机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完善计量比对工作机制。鼓励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监管需求,组织开展计量比对工作;鼓励符合技术要求的计量技术机构,面向社会自主组织实施计量比对项目;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团体组织实施计量比对项目。 (3)加强认证认可检验工作 完善认证认可追溯机制。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健全全过程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追溯认证检测活动和结果的合规性,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打造“互联网+检验检测认证”新业态。推动质量认证深度嵌入工业互联网建设,探索建立企业质量分级认证机制,在供方管理、质量信用评价方面提供个性化、定制化认证服务。 (4)加强知识产权创新保护运用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规政策体系,重点加大侵权行为惩处力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加强源头保护,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不断加强执法指导工作。 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农村市场商标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净化农村商品市场环境。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大对日用消费品专项治理力度,开展涉及百姓生活相关产品(商品)的整治行动。 (5)加强元江品牌建设 培育高质量品牌。支持市场主体创建自主品牌,建立以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开展商标国际注册和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 加强“绿色食品牌”认证。推进“绿色食品牌标识”使用,加大物联网、二维码、区块链运用,建立“绿色食品”质量可追溯系统。 开展高端品质评价。鼓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制定质量分级标准,对重点产品试点开展质量分级评价。 6、同创共建,推进监管格局多元化 (1)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规定和行政许可、认证等规则要求,督促企业主动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义务,全面落实质量承诺声明。推行质量安全首负责任制。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报告和调查制度。 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智慧监管,实现线上线下质量监督一体化和生产流通质量监管融合。提高质量监督抽查覆盖率,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建立重大质量问题约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2)加强行业自律 健全行业自律规约。鼓励、协助行业协会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研究制定自律规约,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中的自律作用。 支持行业协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建立行业内部信用信息收集渠道和信用信息收集标准,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 推动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建立沟通合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发布本行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积极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诉求、行业及市场发展动态,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场监管活动。 (3)加强新闻媒体监督 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机制。完善消费投诉处置机制,推进质量侵权违法行为举报和奖励金发放“一门式”“一网式”便捷服务,保护消费者依法维权。建立完善质量信息公开机制,加大质量监测、违法案例和消费投诉等信息公开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作用。 (4)畅通监督渠道 完善12315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注重抓通畅,着力强化人员培训。 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调动企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资源,探索消费纠纷分类处置机制。 7、重点突破,推进监管环境持续优化 (1)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配合事中事后监管和优化服务改革,促进政府治理方式发生根本转变,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实行“两个免于提交”,即开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通过电子证照应用、数据共享核验、行政协助等方式,实行“凡是本县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进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电子化便利化标准化。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化“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深化食品、药品许可审批改革。加强专利的转化和运用。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效率。 优化商事登记服务方式。创新审批服务方式,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突破传统审批模式,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重点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制”,在企业承诺的基础上,先发照后补齐材料。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退出方式,完善规范退出的条件、标准和具体程序,使各类市场主体均有适当的退出方式和渠道。建立市场主体行政强制退出机制。配合去产能、去库存,加大对“僵尸企业”清理力度,释放社会资源。 (2)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加强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充实和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内容,将妨碍平等便利退出市场、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实施歧视性监管等市场主体反应比较强烈的情形纳入审查标准要求。严格适用例外规定的具体情形和条件,强化监督评估要求,严禁滥用例外规定。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信息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执法信息公示的内容、标准和格式。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推进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加大广告行业监管力度。加大对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严厉打击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进一步建立辖区网站数据库、经营性网站备案库,逐步完善建立辖区经营性网站“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通过12315投诉举报办理和市场巡查,逐步建立起经营主体档案记录簿。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各部门加强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力度,及时组织联合行动和专项整治活动。 完善价格监管机制。建立积极预警防范机制。完善价格提醒告诫制度。 强化传销综合治理。建立打击传销协作机制、信息技术监控机制、群防群控机制。加强传销危害宣传,建立健全传销预防机制。严厉查处传销行为。 (3)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推进食品安全建设。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检测的专业化发展,提升发现、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充分运用检验检测的大数据,分析研判带有普遍性、系统性、区域性的潜在食品安全风险,采取更加有效的治理措施,增强监管工作针对性,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注重检验检测时效。健全信息化整合共享机制,实现对监管大数据统筹管理。严查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强化药品安全建设。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健全完善药品监管网络,强化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健全和完善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加强工业产品安全监管。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企业档案,督促企业自检自查。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风险较高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电线电缆等重点工业产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全覆盖。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 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联合开展有影响、有声势、正能量的维权行动,促进政府维权资源与社会维权资源的有效结合。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跨区域联动机制。加强异地投诉和处理消费纠纷工作。 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重点加强对预付费、商品售后、教育培训、通信服务、汽车维修等服务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线上购物、跨境消费等新兴消费领域的维权力度,规范电商、微商等新兴消费领域。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净化农村消费环境。 加强消费维权社会网络建设。建立消费者组织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机制,互通消费维权信息,发挥消费维权合力。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 75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8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8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7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73.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9.28万元,增幅14.29%,主要因为其一是在职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增加,相应收入增加;其二是2021年度增加了综合目标奖、福利费的预算、提高了工会费的预算标准。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3.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73.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73.56万元(本级财力1662.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7.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9.28万元,增幅14.29%,主要因为其一是在职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增加,相应收入增加;其二是2021年度增加了综合目标奖、福利费的预算、提高了工会费的预算标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73.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7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9.28万元,增幅14.29%,主要因为其一是在职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其二是2021年度增加了综合目标奖、福利费的预算、提高了工会费的预算支出标准;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行政运行1039.59万元(含执法办案补助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7.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遗属生活补助。 事业运行169.9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万元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机关事务14.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支出。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56.16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员工资支出9.72万元、组级市场监管信息员工资支出46.44万。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6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7.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人员医疗保险59.17万元、事业人员医疗保险9.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8.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33.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30.63万元、购房补贴3.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政府采购预算批复。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8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7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接待批次和人次为不影响预算执行在上年实际发生基础上略有上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县财政局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单位公用经费和工作业务经费安排使用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6.03万元,其中办公费47.53万元、印刷费5.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维护费6.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9.72万元、劳务费70.56万元、工会费6.72万元、福利费3.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万元、其他交通费6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较上年增加22.47万元 ,增幅9.22%,主要因为一是在职人员增加2人;二是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三是工会经费预算标准由人均500元变更为基本工资的2%;四是增加福利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1400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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