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21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责任。全面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着力把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县委常委会研究统一战线工作6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统一战线工作1次,召开县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专题会议3次。完善县级领导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联系制度和县级领导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27名县级领导联系108户民营企业,为全县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高度重视基层统战队伍建设力度,10个乡镇(街道)有9名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1名人大主席分管统战工作。81个村(社区)明确了统战(民宗)联络员,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格。
2.扎实开展活动,广泛凝聚共识。组织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新阶联二分会到元江第一中学、元江民中开展“寒冬送暖、青春无悔”新春慰问活动,慰问品学兼优学生30名,组织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培训会,组织新阶人士开展“人人参与自救互助,共建共享文明社会”社会服务活动,组织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开展“凝心聚力新时代、坚定不移跟党走”主题教育,举办“喜迎党的二十大·艺心向党走”书画展活动。
3.加强教育引导,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好民营经济,广交深交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开展“走进执委、解疑释惑、服务企业”走访活动52家,收集问题25件,现场解决问题3件,答复办理问题18件。组织20余名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到元江县烈士陵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17家执委企业与37个行政村签订“万企兴万村”帮扶协议。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元江永发集团与元江两所高中签订合作协议。加强政治引领,11家企业向元江县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会捐赠4,920,000.00元支持元江教育事业,组织万绿、县瑞丰民特等18家民营企业捐款84,700.00元助力“积善助残.寒冬送暖”活动,辰信人力资源(元江)公司、福森建材城向元江第二中学捐赠价值共6,600.00元400套课桌椅。
4.深化民族工作,创建成效明显。调整完善元江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元江县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规划(2021—2025)》,扎实推动“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的实施,争取“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建设资金9,000,000.00元,实施因远、小南玛等8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期吉上寨少数民族特色村项目。组织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傣族传统情歌保护传承项目”和“民族优秀文化进校园项目”。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打造主题公园2个,示范街区2条,累计滚动播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标语23,510次,发布创建信息361条。典型引领示范创建,对15个县级和8个市级迎检点进行重点打造,已创建27个省级、83个市级、253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建成7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其中获省级命名1个,市级命名2个。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实施“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数民族帮扶工作,为12,333人人口较少数民族代缴新农合个人承担费用1,973,280.00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政策,补助大有为、康福茶业等4家民贸企业300,000.00元。
5.加强治理工作,推进宗教中国化。认真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深入15个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反恐宣传等工作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执行元江县学校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民族宗教领域春节期间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检查处置在医疗养老领域进行传教活动情况。认真落实涉及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同步监测管理机制,全县宗教工作逐渐从“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
6.强化思想引导,完善平台管理。成立了县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1个。李和才故居被中共玉溪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命名为玉溪市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在云南依江枫公司成立了第一家县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全县党外干部共75名,其中年轻党外干部56名,占74.60%。摸清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底数,应用大数据平台管理,录入无党派人士12人,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58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41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63人,归侨侨眷代表人士15人,留学人员22人,台胞2人。
7.加强服务活动,凝聚侨心侨力。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统一战线各界人士102人56,000.00元。成立全市首家“涉侨多元化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纠纷32件。开展送医送药义诊活动,为115名归侨侨眷提供有效的健康服务;协调甘庄街道、县水利局投资4,700,000.00元解决干坝社区十多年饮水困难问题,争取上级产业帮扶等侨项目4个资金200,000.00元。开展侨法宣传6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严格归侨侨眷身份和“三侨生”身份认定工作,帮助解决归侨侨眷及台属子女就学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联络股、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0)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2022年部门决算表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因此,2022年度决算表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收入合计1,966,867.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1,867.58元,占总收入的97.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000.00元,占总收入的2.2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3,615.68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3,165.68元,增长9.9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9,550.00元,增下降39.64%,主要原因是外派教师劳务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1,968,266.58元。其中:基本支出1,908,266.58元,占总支出的96.95%;项目支出6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1,913.08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3,593.08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1,680.00元,下降26.54%,主要原因是统战专项资金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8,266.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97,522.04元,占基本支出的88.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0,744.54元,占基本支出的11.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华侨事务专项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归侨侨眷技能培训支出50,000.00元;2022年统战专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1,543.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3%。与上年相比增加161,740.08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6,38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1,372,364.00元、公用经费支出184,021.54元、华侨事务和统战事务支出6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53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032.4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9,74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9,745.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5,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25,88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339.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47.3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5.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09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4.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339.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247.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0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比例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268.30元,增长3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23.70元,下降2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092.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同比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战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7,604.00元、维修费1,502.60元、过路过桥费4,000.00元、保险费7,140.70元。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战工作联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021.54元,增加19,209.15元,增长11.6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251.75元,印刷费1,000.00元,手续费72.00元,电费3,001.68元,邮电费1,127.85元,差旅费410.00元,维修(护)费210.00元,培训费60.00元,公务接待费16,092.00元,劳务费28,800.00元,委托业务费21,600.00元,工会经费3,948.9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7.30元,其他交通费用76,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97,231.70元,其中,流动资产64,437.88元,固定资产32,793.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027.4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299.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52,74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2年,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第六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县委十四届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为元江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内陆港、滨江园林旅游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凝心聚力。(1)强化思想引领。支持全县统一战线开展各类活动,进一步升华同心向党、砥砺奋进的浓厚氛围。(2)夯实组织基础,做好两项换届工作。(3)全力以赴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4)巩固宗教工作成果,着力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5)持续开展为侨服务工作。加强与市侨联、致公党玉溪市委沟通,落实“侨爱工程”系列活动,在开展侨法宣传的同时对困难归侨侨眷送义诊、咨询等活动。(6)全力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力抓好统战干部政治忠诚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抓好“讲党性、服务型、争一流、守纪律、重团结”模范政治机关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统战干部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增强综合能力。大力弘扬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出谋划策、协调关系、解决问题上,有力推动统战工作从“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持续抓好肃清流毒影响和以案促改工作,落实管党治政治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县委实施办法,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2.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严格执行“三重一 大”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元江县统战部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保密工作制度》《部长办公会议制度》《办文制度》《公物管理和文印制度》等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做到依法编制、全面完善、编细编实、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强化项目储备意识,细化项目预算编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提高项目编报质量;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 金使用的透明度。
3.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设定绩效自评目标,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接到县财政局通知后,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相关人员部署绩效评价工作,明确评价目的、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任务等有关要求事项,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根据项目特点,通过数据填报、实地调研等方法收集基础信息资料,包括单位基本概况、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等。业务科室人员和财务人员全力配合,收集、甄别、汇总和分析资料和数据,按照有关要求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地评价,量化打分,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3)绩效自评目的。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发现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不断强化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改进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2022年,元江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侨联、县工商联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
1.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责任。全面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着力把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县委常委会研究统一战线工作6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统一战线工作1次,召开县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专题会议3次。完善县级领导联系宗教活动场所联系制度和县级领导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27名县级领导联系108户民营企业,为全县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高度重视基层统战队伍建设力度,10个乡镇(街道)有9名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1名人大主席分管统战工作。81个村(社区)明确了统战(民宗)联络员,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格。
2.扎实开展活动,广泛凝聚共识。组织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新阶联二分会到元江第一中学、元江民中开展“寒冬送暖 青春无悔”新春慰问活动,慰问品学兼优学生30名,组织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培训会,组织新阶人士开展“人人参与自救互助,共建共享文明社会”社会服务活动,组织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开展“凝心聚力新时代 坚定不移跟党走”主题教育,举办“喜迎党的二十大·艺心向党走”书画展活动。
3.加强教育引导,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好民营经济,广交深交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开展“走进执委、解疑释惑、服务企业”走访活动52家,收集问题25件,现场解决问题3件,答复办理问题18件。组织20余名年青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到元江县烈士陵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17家执委企业与37个行政村签订“万企兴万村”帮扶协议。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元江永发集团与元江两所高中签订合作协议。加强政治引领,11家企业向元江县教育事业发展促进会捐赠4,920,000.00元支持元江教育事业,组织万绿、县瑞丰民特等18家民营企业捐款84,700.00元助力“积善助残.寒冬送暧”活动,辰信人力资源(元江)公司、福森建材城向元江第二中学捐赠价值共66,000.00元400套课桌椅。
4.深化民族工作,创建成效明显。调整完善元江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元江县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规划(2021—2025)》,扎实推动“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的实施,争取“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建设资金9,000.000.00元,实施因远、小南玛等8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期吉上寨少数民族特色村项目。组织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傣族传统情歌保护传承项目”和“民族优秀文化进校园项目”。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打造主题公园2个,示范街区2条,累计滚动播出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标语23,510次,发布创建信息361条。典型引领示范创建,对15个县级和8个市级迎检点进行重点打造,已创建27个省级、83个市级、253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建成7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其中获省级命名1个,市级命名2个。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实施“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帮扶工作,为12,333人人口较少民族代缴新农合个人承担费用1,973,280.00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政策,补助大有为、康福茶业等4家民贸企业300,000.00元。
5.加强治理工作,推进宗教中国化。认真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深入15个宗教活动场所检查疫情防控、消防安全、反恐宣传等工作落实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执行元江县学校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民族宗教领域春节期间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监管工作,开展检查处置在医疗养老领域进行传教活动情况。认真落实涉及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同步监测管理机制,全县宗教工作逐渐从“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
6.强化思想引导,完善平台管理。成立了县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1个。李和才故居被中共玉溪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命名为玉溪市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在云南依江枫公司成立了第一家县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全县党外干部共75名,其中年轻党外干部56名,占74.60%。摸清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底数,应用大数据平台管理,录入无党派人士12人,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58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41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63人,归侨侨眷代表人士15人,留学人员22人,台胞2人。
7.加强服务活动,凝聚侨心侨力。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统一战线各界人士102人56,000.00元。成立全市首家“涉侨多元化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纠纷32件。开展送医送药义诊活动,为115名归侨侨眷提供有效的健康服务;协调甘庄街道、县水利局投资4,700,000.00多元解决干坝社区十多年饮水困难问题,争取上级产业帮扶等侨项目4个资金200,000.00元。开展侨法宣传6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严格归侨侨眷身份和“三侨生”身份认定工作,帮助解决归侨侨眷及台属子女就学问题。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玉财行〔2019〕280号统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主管部门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实施单位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承办科室为统战部办公室。该项目自评得分 100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资金总额150,000.00元,实际执行金额0.10元,该资金用于开展统战专项工作,所涉及工作如期完成。因县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经费未支付,暂欠。
2.玉财行〔2020〕200号统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主管部门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实施单位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承办科室为统战部办公室。该项目自评得分 90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资金总额165,000.00元,实际执行金额0.10元,该资金用于开展统战专项工作,所涉及工作如期完成。因县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经费未支付,暂欠。
3.玉财行〔2020〕217号华侨事务经费项目绩效情况:主管部门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实施单位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承办单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资金总额220,000.00元,实际执行金额0.10元,该资金用于建设侨乡文化广场建设;归侨侨眷技能培训;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完成了侨乡文化广场建设已投入使用;完成1期归侨侨眷技能培训;完成4个基层侨联组织建设,到达了年度设定目标。因县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经费未支付,暂欠。
4.玉财行〔2021〕136号华侨事务经费项目绩效情况:主管部门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实施单位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承办单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该项目资金总额140,000.00元,实际执行金额0.10元,该资金用于“侨胞之家”建设,完成4个“侨胞之家” 建立,并已投入使用,到达了年度设定目标。因县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经费未支付,暂欠。
5.2022年统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主管部门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实施单位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承办科室为统战部办公室。该项目自评得分 100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资金总额10,000.00元,实际执行金额10,000.00元,该资金用于开展统战专项工作,所涉及工作如期完成。
6.玉财行〔2019〕335号统战部特定项目经费绩效情况:主管部门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实施单位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承办科室为统战部办公室。该项目自评得分 100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资金总额10,000.00元,实际执行金额0.10元,该资金用于开展统战特定工作,所涉及工作如期完成。因县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经费未支付,暂欠。
7.社区基层侨联活动经费项目绩效情况:主管部门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实施单位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承办科室为统战部办公室。该项目自评得分 100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资金总额30,000.00元,实际执行金额0.10元,完成侨法宣传3次,让我县广大归侨侨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更加拥护中国共产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侨力,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因县财政困难,项目资金未拨付到位,经费未支付,暂欠。
8.玉财行〔2021〕120号基层侨联组织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主管部门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实施单位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承办单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该项目资金总额20,000.00元,实际执行金额0.10元,用于解决:一是县侨联办公设备不足 ;二是县侨联2021年召开委员会提供经费保障;三是解决侨联职工垫付历年办公费以及接待费等。县财政困难,基层侨联组织工作经费未到位,未能解决县侨联办公设备不足问题 ,但我县侨联克服种种困难,已完成了县侨联年初设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9.玉财行〔2021〕136号华侨事务(培训)经费项目绩效情况:主管部门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实施单位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承办单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该项目资金总额50,000.00元,实际执行金额50,000.00元,用于归侨侨眷技能培训。县侨联委托玉溪市汇丰职业培训学校对60名归侨侨眷进行了网络创业培训,完成年度设定目标。
10.玉财行﹝2022﹞171号中央华侨事务经费项目绩效情况:实施单位为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实施单位为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承办单位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归国华侨联合会。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该项目资金总额150,000.00元,实际执行金额0.10元,用于建设“侨法宣传角”;举办归侨侨眷技能培训;建设红侨社区果干加工厂。已建立了1个侨法宣传角,完成归侨侨眷技能培训1期。购置了部分加工厂所需设备,但由于县财政资金困难,财政项目经费未拨付到位,产生经费未支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21301111
中共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宗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