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文明祭祀 严防火灾发生 ——元江县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祭祖扫墓的传统节日。为有效预防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清明平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我们向全县各族各界群众倡议: 一、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不良习俗,大力倡导以坟头培土、清扫墓碑、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科学、文明的方式缅怀先贤,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除一次草等时尚、环保方式寄托哀思,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二、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坚决做到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不向车外丢弃烟蒂、不在林区吸烟、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点燃香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烧烤、野炊、生火煮饭等野外用火行为;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因玩火引起火灾;要采取有效措施管控聋、哑、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员,因监护措施不力,导致被监护人引发火灾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野外违规用火而引发山林火灾的肇事人员,将给予法律严惩,并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支付扑火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合理安排祭祀,确保安全过节。清明节已列入国家法定节假日,我县也将迎来一个祭扫、踏青、旅游高峰。请广大人民群众、市民朋友们自觉听从相关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引导,有序开展祭扫、踏青、旅游等节日活动,确保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清明节。同时,呼吁广大群众一旦发生或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希望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和义务,破除陋习、移风易俗,用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和谐的清明节。 (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元江县民政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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