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哩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咪哩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各中心(所),驻乡各单位: 为进一步抓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维护农村地区稳定,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根据《元江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通知的要求,为保障我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在落实日常监管和防范风险隐患的基础上,按照“1+3”的目标(每年推进1项重点行动,每年1项重点内容,3年持续重点推进),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监管有侧重、有导向、有措施,全面提升我乡农村食品安全领域治理能力。 (一)2021年,重点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专项打击行动,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及专项执法。结合我乡农村食品消费市场实际情况,督促全乡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食品制假售假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二)2022年,重点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整体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将我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列入农村综合治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农村地区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农村集市、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食用油、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米线、卷粉、食用农产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 (四)重点时间节点:节假日、农村宴席、庙会、赶集、民俗活动、重大活动等农村食品集中消费时段。 三、整治措施 (一)重点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专项打击行动 1.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摸底排查,调研农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问题。深入村组、农村集贸市场、旅游景区,对食品加工业户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调研农村群众最为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针对问题开展整治工作。(乡市场监管所、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检查,收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检查,针对重点品类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发现问题隐患,要进一步核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依法处置,收缴并及时销毁,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和农产品生产过程管控。(乡市场监管所、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农村食品商标检查,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依法打击、规范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商标侵权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中的商标侵权行为开展全链条打击。(乡市场监管所负责) 4.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乡市场监管所、乡派出所、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名村委会(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 1.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在我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依托村“两委”实施网格化管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社会共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制度,开展群防群治。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张贴12315、12316等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将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引导和督促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乡市场监管所、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名村委会(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标准培训,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标准。增强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实守信意识,培育发展符合农村需求的质优价廉食品品牌。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经营者做好进销货记录台账,严把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关。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三农通、“云农12316”、12315、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标准,利用赶街天、年货街、“科技三下乡”、村民会议、农民职业培训等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乡市场监管所、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监督作用。把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作为夯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加大队伍培训和整顿,调动确保农村食品安全监督指导机制有效施行,把住农村食品安全第一道关口防线,有效预防假冒伪劣食品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乡市场监管所、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整体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将我乡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系统工作中的重要考核内容,探索村组(社区)协助乡职能站所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的新模式;鼓励支持“三小”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在相对固定的场所或区域、时段生产经营;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试点建设,选取一批村组食品经营企业,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规范化试点建设,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打造规范化企业标杆,以示范促示范,构建源头安全保障体系,严格农村地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并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持续开展好农村经营场所涉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查工作,及时依法依规处理;丰富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整治,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乡市场监管所、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食品安全问题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2月至2021年12月上旬) 乡各职能站所和村委会(社区)要组织力量,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清理、追查、共治、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治理行动,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二)检查督促阶段(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2月中旬) 乡政府派出检查组,对乡各职能站所和村委会(社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检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适时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进行督查。 (三)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专项执法(2022年2月至2022年12月中旬) 乡各职能站所和村委会(社区)要继续围绕落实全乡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主体责任抓工作落实,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排查,强化对假冒伪劣食品核查处置,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责任意识,不断规范经营生产行为。 (四)总结阶段(2022年11月底) 乡各职能站所和村委会(社区)认真总结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不足,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建议。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至长期) 乡各职能站所和村委会(社区)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成果,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乡各职能站所和各村委会(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上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形成整治合力,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成立元江县咪哩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袁 平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政府食品安全办主任 副组长:曾 云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乡派出所所长 刘永伦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罗智平 乡市场监督理所所长 金福况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王国辉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 李元宏 咪哩社区居委会主任 石忠平 哈罗村委会主任 彭福才 瓦纳村委会主任 王香福 大黑铺村委会主任 王春生 大新村委会主任 苏小平 甘岔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在乡市场监管所,罗智平同志兼任主任,领导小组成员为联络员。 专项整治办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收集汇总并报送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信息,以及开展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办人员如有变化,由变动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发文。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站所职责,明确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增加经费投入,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力度,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涉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监管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务求实效,整治到位。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制定问题清单,对问题清单中反映的风险隐患及不规范情形,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办结率要达到100%。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复发,做到“整治一个、规范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公布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着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强化社会共治。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专项整治办公室按时按质向上级上报专项整治报表和总结。 咪哩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