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决算公开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10-22 16:20:18 点击率: 213 【打印】 【关闭】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是元江县环境保护局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科级,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辖区内基本环境要素质量的例行监测工作,包括县城及主要乡镇(街道)的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土壤固废的例行监测。

2)负责辖区内工业、农业、生活污染的委托监测。

3)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

4)负责辖区内污染投诉及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监测。

5)负责完成上级指派的监测工作。

6)负责编报辖区内环境质量报告及环境统计。

7)负责保证出具的监测数据的质量。

8)完成元江县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环通〔2015〕134号)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解释、数据来源及评价方法》及《元江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和技术规范。2017年涉及考核中生态环境质量按季度完成考核上报材料工作。到2017年10月20日止,我县已完成前三个季度的考核,并在考核系统中上报了考核数据及纸质材料。元江县2017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环境质量监测

1、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数据监测

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对元江县县城依萨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东峨大沟饮用水源取水点、磨房河水库、街子河水库、和平子水库、板桥水库;清水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漫漾大沟取水点水质监测进行监测了4期。监测指标已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全部24项基本项目及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全部5项补充项目及其它项目共31个项。统计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基础数据840个。上半年元江县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并委托玉溪市环境监测站每个季度开展了一次饮用水源地水质33个优选项目特征污染物监测,取得监测数据264个。 

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对全县乡镇9个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了一期监测。监测指标已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全部24项基本项目及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全部5项补充项目及其它项目共31个项。统计乡镇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基础数据279个。

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每月开展一次元江水质入元江境段、元江县城段、元江坝洪村段(国控断面)、元江普漂段、元江出境段监测,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表2中的项目,共27项。共监测10期,取得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基础数据1350个。同时受市站指派对元江坝洪村段进行了三次补充监测取得监测数据22个。到10月23日止,元江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时满足Ⅱ类考核目标有9期,7月份没有达到Ⅱ类考核目标要求。

每月开展一次清水河三板桥电站断面(省控断面)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表2中的27个项目, 共监测10期,取得水质监测数据350个。到10月23日止元江清水河三板桥断水质达标率为100%。

南溪河水质现状监测,对元江县南溪河旦弓段水质进行了4次监测,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全部24项基本项目和表2中5项补充项目,共29个项。取得水环境质量监测基础数据140个。今年元江南溪河旦弓段水质达标率为100%。

根据玉溪市河长制办公室的要求,完成了玉溪市河长制涉及元江县的清水河、南溪河、章巴水库、西拉河水库两期水质监测,取得监测数据208个,并及时统计上报报表两期。

开展了一次班碧河流域三段面、甘庄河流域三段面水质监测,取得监测数据176个。

3、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每天24小时不间断连续自动监测,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六项指标及气温、气压、湿度、风速、风向、大气能见度等气象参数,到2017年10月22日止今年已连续监测292天(停电3天),其中一级天数193天,二级天数96天,超标三天(3月5日,4月11日、4月12日)。取得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1752个。到10月22日止2017年元江县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8.97%。发布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周报42期,上报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快报292期。同时开展了县城区4个点降尘监测,每月监测一次。降水监测5次,监测项目为降水量、pH、电导率等。统计降水、降尘、硫酸盐化速率监测数据224个。

4、开展元江县城功能区噪声监测三期。取得监测数据288组。

5、配合省、市站完成全国土壤污染普查监测元江境内采样点采样工作。

()污染源监测      

1、重点污染源监测

云南省元江县金珂集团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制糖废水重点源监测工作,开展制糖废水、废水在线监测比对监测、锅炉烟气、厂界噪声监测2期,统计上报重点源监测数据246 个。

元江县城污水处理厂

开展了十期监测进出口水质监测,其中二期为全指标监测。开展了四次pH、化学需氧量、氨氮在线监测监控仪器比对监测。开展了十期pH、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监测。共统计上报国控重点源监测数据694个。

开展了元江县永发水泥有限公司二期重点(废气)污染源监督监测,开展了三期在线监测设备比对工作。分别对2500t/d旋窑水泥生产线、1000t/d旋窑水泥生产线污染源19个排放口排放的烟气颗粒物、SO2、NOX、氟化物及其它烟气参数进行监督监测。共统计上报国控重点源监测数据423个。

开展了云南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二期重点(废水)污染源监督监测。开展了四期在线监测设备比对工作。对云南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污染物因子pH、COD、BOD5、SS、色度、总氮、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石油类、动植物油、硫化物等十二项污染物及废水流量进行监测,统计上报国控重点源监测数据218个。

()委托监测

1、受理了云南万绿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芦荟产业化精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目前现场监测工作已完成,进入竣工验收报告编写阶段。统计监测数据303个。

2、开展元江大有为公司、元江看守所等项目监测,取得监测数据107个。

3、受理了元江县永发水泥有限公司1000吨/日旋窑窑头、窑尾在线设备更换验收比对的数据报告;统计监测数据63个。

4、开展了元江县大有为食品有限公司、元江县瑞丽江食品有限公司、元江县洼垤乡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取得监测数据508个。

5、开展了玉磨铁路元江安定隧道、元江金矿片区污染监测、传统村落综合整治监测、它克村养猪污染投诉监测等监测,取得监测数据180个。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

1、管理评审

为了保持我站管理体系运行的充分性、持续适应性和有效性,满足认可准则和用户要求,我站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管理体系评审工作。通过评审,本站的体系文件全面覆盖了检测实验室通用要求的所有内容。从运行以来,得到不断的改进和完善,总体运行情况良好。《管理手册》规定的本站的质量方针,目标符合准则要求和本站的实际情况,通过努力正在逐步实现。《管理手册》中所列的技术能力(97项参数或指标)是真实的,与之相关联的人力资源和仪器设备资源配置是充分的、合理的;与之相关联的实验室环境条件是符合要求的;各个要素、各个程序和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循环是封闭的。管理体系运行以来,管理及监督人员开展了有效的工作,监督管理工作有明显成效。现行的质量管理体系与2015年颁布的新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有不适应的地方,但是考虑到我站的质量体系认证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在2016年对不适宜项进行修改,改换检验检测专用章,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我站将在2017年进行质量体系全面改版修改,并在第四季度适时颁布实施。

2、检验检测服务业工作统计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落实《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63号令)有关管理要求,根据国家认监委2017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元江县环境监测站结合实际,在做好日常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及质量控制的基础上,组织全站职工认真学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总结上报了2016年度报告,并按照国家认监委《2017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的要求,开展了2017年度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通过对14项规范、诚信实施检验检测的情况进行自查,我站未发现不符合项,有1项不适用,13项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通过这项学习、检查活动,查找自身运行管理的问题和不足,并持续改进。将有助于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建设,逐步实现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管,促进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2546363.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0774.19元,占总收入的64.83%;上级补助收入0;事业收入0;经营收入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其他收入895589.48元,占总收入的35.17%。与上年对比减少688,810.95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943279.24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091.42元,占总支出的62.96%;项目支出1090187.82元,占总支出的37.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与上年对比减少213,072.80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县环境监测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3091.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313.28元,主要原因加强并有效控制了一般性成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县环境监测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0187.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759.52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大部分项目为跨年度项目,项目资金支付主要集中在2016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站点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499.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72%。与上年对比减少5.4%,主要原因2017年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8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244.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主要用于按照规定缴存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142.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按照规定缴纳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节能环保支出1220618.0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以及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776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2%,主要用于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5110.66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03.66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7.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但实际有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6813.34元,下降87.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903.34元,下降90.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10.00,下降67.4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县内公务零接待,公务接待费用减少,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903.34元,占72.55%;公务接待费支出2910.00元,占27.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903.3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903.3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日常监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工作业务往来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县环境监测站2017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元江县环境监测站资产总额4171143.53元,其中,流动资产472124.48元,固定资产3699019.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9114.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6603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05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6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171143.53 

472124.48 


467305.65

157235.50 


3074477.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60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6030.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7年度元江县环境监测站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