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8月7日至9月4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开展了巡察。2018年10月30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工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有学习计划,但没有按计划组织系统学习,未真学、实学,存在以会代学、传达学习面较窄,在谈话中大部分党员回答不出“四个意识”、“四个全面”、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及“两学一做”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18年元江县工信局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2018年元江县工信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元江县工信局党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元江县工信局党委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等文件;二是多种形式抓好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开展8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组织重点学。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开展专题讲授2次。组织局机关及局属支部党员干部10人到玉溪市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撰写心得体会4篇。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观看廉政电影《决不姑息》,撰写心得体会4篇。干部职工集中学。坚持每月2次的“周五例会”集中学习,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相关文件28次、参学735人次;三是考检结合,督促问效学习成果的落实。以考促学,开展党的十九大知识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测试等党纪法规知识测试,通过考试的形式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果。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开展督促约谈36次,对阶段性学习知识以谈话提问的方式问效学习成果,督促学习促落实。 2、关于“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在巡察期间,县工信局8月13日至8月18日1名班子成员赴广西横县考察学习茉莉花业发展,8月30日1名班子成员到玉溪市反腐倡廉警示教有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两次外出均未向巡察组报告,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会,重温学习党章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相关规定;二是由局党委书记和驻工信局纪检组对两位当事人开展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责成当事人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树牢规矩意识,坚决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三是当事人刘春、左辉刚两位同志分别撰写整改报告,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还不够。有关台账资料不齐全不规范,单位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记录但是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个人会议记录本均无学习记录”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8年县工信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5次,召开局属党(总)支部书记会议3次,在全局党员干部及系统党组织中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通报1次,每季度分别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作出分析研判。制定《2018年元江县工信局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2018年元江县工信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二是规范台账资料汇编成册。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到实处。严格要求领导干部整理好学习记录以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言提纲,同时将会议记录检查作为单位纪律作风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目前检查15次。明确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形成规范台账,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材料已收集整理汇编成册。 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脱贫攻坚工作力度不够。对挂钩村C、D级危房修缮、改造,拆除重建工作指导不カ,对贫困帮扶对象无具体帮扶措施,大部分干部仅限于春节进行捐款慰问。”的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浪树村C、D级危房改造任务数81户,其中:C级65户,D级16户,目前C、D级危房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2018年4月18日,经县住建局组织专家组验收均为合格;二是积极践行机关工作人员与贫困村“结对帮扶”行动,11月初,由局领导班子率队,组织干部职工分批到我局扶贫挂钩点浪树村,调研人居环境、产业帮扶等情况,填写《元江县“转作风、大调研、抓精准、促落实”专项行动走访工作记录表》。督促驻村工作队员抓好扶贫工作落实,结合巡察发现问题,由局领导班子带头,开展村区域卫生打扫,做好人居环境整治。结合哈尼十月年时间节点,全局干部职工自发为结对贫困户筹集慰问金19200元,确保贫困户过一个祥和温馨的节日。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有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对基层党建工作缺乏经常性的领导和指导,学习教育走过场,思想政治建设薄弱,抓党建工作不深不细,局机关行文办会不严谨,缺乏严肃性,同一个文件有两个发文字号,考核资料内容有偏“虚”的痕迹。如:2018年度《党建工作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书》与2017年度完全一致。”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主体责任”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8年元江县工信局党委党建工作计划》、《元江县工信局党委“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编制《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元江县工信局党委“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等清单;二是把党建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协调推进。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党委会议7次,主持召开局属党(总)支部书记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开展研究督促约谈工作36次。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认真学习《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手册》,按照行文办会规范要求,做好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形成规范台账;三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专题讲授、警示教育等方式,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年开展集中学习28次、参学735人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警示教育1次;四是强化督促检查考核。由局主要领导带头,于11月19日至23日深入局机关各股室和万绿、永发、百佳百货、民特食品厂、亨发贸易等非公企业党支部,对班子成员和非公企业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进行检查考核,传导工作压力,狠抓工作落实。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党委会和局务会区分不明显,会议记录未标明是党委会还是局务会,党委会和局务会会议记录混记;二是党委会和局务会未事先列明会议议题,部分记录没有体现各委员的意见,有些会议记录未体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调整“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元江县工信局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等制度,对人事、财务和物资采购明确分管领导,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元江县工信局党委会议制度》、《元江县工信局会风会纪工作制度》,进一步对党委会和局务会的召开、记录做出规范;二是购买非活页记录本,并以一年一本的原则进行记录,明确党委会议由高娅娟同志记录、局务会议由李裕平同志记录,在记录过程中严格记清会议基本情况、会议内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末位表态情况。认真规范会议痕迹,及时进行会议签到并做好会议记录的整理,并对记录情况定期开展检查。 3、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落实非公企业党建责任不カ,存在下属企业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支部活动流于形式,党员教育管理不扎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在抽查下属企业党组织时发现大部分党支部的党建材料缺失,有的党组织无活动阵地,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对下属非公企业党组织指导监管不カ,巡察组抽查的4个县工信局党委下属非公企业党支部存在未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进行换届,部分支部书记调整频繁。”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梳理排查,理顺组织关系。对局党委所属支部进行逐一梳理,局党委共38个党组织,其中:1个党总支、37个支部(其中:1个机关支部,3个离退休支部,33个非公企业支部)。33个非公企业支部中,12个支部因公司破产改制或经营不善,无法保证活动阵地和日常学习教育活动的规范开展;10个支部于2016年底成立,工作基础相对薄弱;二是健全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做好分类指导。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2个以上非公企业党支部,一般党员联系指导1个以上非公企业党支部,实现非公企业党支部党建指导员全覆盖。(1)针对无公司主体的12个支部,已及时多次向县委组织部汇报现状及存在困难,建议撤销实体经济已不复存在的12个非公经济党组织,组织部门答复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减弱,已组建非公经济党组织不同意撤销,导致此项工作难以从根本上实施整改销号。(2)针对离退休支部,扎实做好保障指导,每月15、16、17日分别是工业老协、商贸老协、城企老协3个党支部的固定活动日,均能按规范、正常、固定的要求开展活动。(3)针对基础相对薄弱的10个支部,充分发挥了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主动性,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多下支部进行指导。(4)针对正常活动支部,根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要求,做好支部工作,11月中旬完成了今年需达标支部验收工作;三是多种方式抓好党员教育管理。(1)以“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集中学习3次,参学186人次。(2)组织局机关及局属支部党员干部10人到玉溪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观看廉政电影《决不姑息》,分别撰写心得体会4篇。(3)重点抓好“一把手”上党课,局党委书记作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新时代面对面之我看》廉政党课2次,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及局属党支部书记也积极为支部党员上党课;四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换届。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问题屡禁不止。一是公务接待存在赊账的问题。如: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工信局在香满园赊账就餐(7餐)2460元;2018年6月至8月在聚味园赊账就餐(5餐)2260元。二是同城接待现象比较突出,工信局党委召开会议时均以桌餐接待。如:2017年12月26日在县政府六楼参加视频会时接待(1餐)1476元。三是职工外出培训期回仍然报销每天80元的交通补贴费用。”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元江县工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元江县工信局公务接待管理细则》,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坚决杜绝公务接待赊账就餐、同城接待以及召开会议桌餐等违规现象;二是针对“公务接待存在赊账的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工信局在香满园赊账就餐(7餐)2460元;2018年6月至8月在聚味园赊账就餐(5餐)2260元”的问题。该项已立行立改,对所发生的实际公务接待费用,已严格按照相关公务管理接待要求,及时做了结算清偿,并向纪检部门作了说明。下一步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公务卡结算制度,做到按时结清账务,杜绝发生公务接待赊账就餐问题;三是针对“同城接待现象比较突出,工信局党委召开会议均以桌餐接待”的问题。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安排公务及会议接待;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实行“一单五签”制,即,有报销的原始单据经办人签字、有办公室审核意见、有财务部门建议、有分管财务部门领导审批、有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坚决杜绝同城接待以及召开会议以桌餐形式接待等现象。针对2017年12月26日在县政府六楼参加视频会时,发生的同城接待桌餐(1餐2桌)1476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情况说明;四是针对“职工外出培训期间仍然报销每天80元的交通补贴费用”的情况。县工信局领导班子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深刻反省、立行立改,对所发生的3笔多报销市内交通费费(2016年多报销市内交通费3520元、2017年多报销2560元、2018年多报销市内交通费800元)合计6880元,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已由局财务责任人统一收缴上交国库,并对造成多报销市内交通费的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制度建设不健全。未制定工信局党委议事规则,未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以及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导致出现公务出差、公务接待等报销标准不统一,五花八门的现象。”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工信局党委议事规则,严格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对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按照“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形成纪要”7个程序来办理,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二是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防控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以及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报销标准不统一、五花八门的问题。 3、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工信局党委对拨付下属企业专项资金是否用在项目上,是否发挥项目资金效益上跟踪间效监管不到位;存在专项资金被县财政截留、挤占的情况,2016年至2018年专项资金未拨付金额1081.87万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审批。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元江县工信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元江县工信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元江县工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元江县工信局三公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二是加强财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规定,专款专用,严格审核把关财务报销审批过程;三是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针对目前存在专项资金被县财政截留、2016年至2018年未拨付金额1081.87万元的情况,主动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反映困难问题,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衔接,向县政府提交《元江县工信局关于要求拨付2016年至2018年省市专项资金的请示》,督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4、关于“工信局工会经费开支不规范。如:从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困难职工支付款6500元;大学生资助款2000元,共计8500元;工会委员会委员无经费开支讨论会议纪录。”的整改情况:制定了《元江县工信局工会委员会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元江县工信局工会委员会基层工会财务制度》、《元江县工信局工会委员会经费管理细则》,工会经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把关开支审批程序,专人做好经费使用研究会议记录,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7-6011102;电子邮箱:yjgx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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