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开


来源: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2-24 15:31:40 点击率: 0 【打印】 【关闭】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等文件精神已组织编制完成《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现已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有关法律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开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元江县全域国土总面积为2718.71平方公里。红河街道、澧江街道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红河华侨农场部分区域纳入中心城区统筹规划,其余区域与红河街道统筹规划;甘庄华侨农场规划纳入甘庄街道国土空间规划合并编制。

二、总体定位

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内陆港、滨江园林旅游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三、三线划定

规划期内全县耕地保有量指标22114公顷(33.171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标12900公顷(19.35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89700.00134.5500万亩)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拓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15倍以内不突破1295.62公顷

四、国土空间格局

统筹协调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构建一核、两屏、两带、三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落实云南省、玉溪市农业空间格局,以确保粮食安全为目标,统筹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工作,形成一园、三区农业发展格局。服务云南省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空间格局,围绕玉溪市四湖一屏一带、两廊多点生态空间格局建设,统筹自然资源全要素,构建一江、两屏、多点生态保护格局。衔接云南省一圈一群两翼一带、玉溪市一核、七城、十二镇城镇空间格局,构建一核三重三轴五支点的城镇空间结构。

五、提升空间品质

通过对元江资源特色、区位条件、产业特点等方面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东渡西拓、南联北融、中通泰的总体思路,及建成区10平方公里、10万人口的发展目标,明确元江中心城区城市性质为:

昆曼国际大通道重要枢纽节点城市;滨江园林旅游城市;绿色产业基地。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划定中心城区规划分区,完善城乡用地布局,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高品质居住空间,健全蓝绿网络和开敞空间,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推进城市更新,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严格城市四线管控。

六、彰显文旅魅力

完善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优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空间格局,系统活化利用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深度挖掘文化旅游资源,以文塑旅,围绕核心优势,整合各类资源,突出主题特点,构建一体两翼四线两环旅游发展布局。依托现有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以山、水、林、田、城五大要素为基础,以塑造生态山水、自然风情、现代气息、热区风韵、民族特色为目标。确定元江全域城乡风貌形象总体特色定位为建设成为聚合热区、通道、绿色、多元优势的昆曼大驿站、中老铁路线上的明珠

七、重大基础设施

发挥位于昆曼国际大通道和泛亚铁路中线交汇的枢纽优势,加快铁路、公路、航空网络建设,打造铁公机多式联运、立体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强化区域重大水利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提升基础设施综合承载力。提高防灾减灾标准,合理布局防灾空间和设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八、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

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为重点,推进元江干热河谷地区生态治理,加强哀牢山及元江干热河谷生态保护,提升湿地水生态功能,推进干热河谷生态治理,恢复重建退化植物群落,建设元江防护林体系,提升林草植被盖度,增强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立足现有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条件,以补充耕地数量为基础,以提高耕地质量为保障,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生态价值为核心,科学积极推进农用地整治。聚焦典型矿山开采区,明确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总体目标、工作重点、主要区域、修复试点、保障措施等,支撑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实施、监督、管理。

九、规划实施管理

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协同保障,完善规划传导体系,依托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近期行动并保障各项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与自然资源调查确权股



附件1.530428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规划文本(公开版).pdf

附件2.批后公告图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