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10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在统计工作中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督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2.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3.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机关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农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元江县委、元江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9.协助当地政府管理各乡镇统计站业务工作及人员。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进统计服务经济新常态 (1)发挥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主动服务经济运行“三级调度”机制,强化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经济形势预测预判,不断提升统计监测的前瞻性和有效性。截至目前,累计报送各类信息、简报101篇,其中:简报分析被省统计局内网采用23篇,“上半年元江县经济运行情况报告”被市统计局全文采用,作为对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提醒的函并转报市政府办;按月及时编辑印发《元江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小册子,如实公布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和水平。2022年1-12月,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现价增长5.6%,可比价增长5.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7%;建筑业总产值增长20.0%;规模以上固定同比增长9.2%,其中:建安工程投资增长0.2%;社会消费品同比下降5.2%;限额以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20.0%;限额以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23%;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8.3%;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53.2%;同比下降43.5%。2022年1-12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以下简称“GDP”)145.82亿元,同比增长(下同)2.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25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39.19亿元,增长2.5%;第三产业增加值68.38亿元,增长0.8%。 (2)严格把控,狠抓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抓牢“四上企业”单位入库。严格执行“四上”企业申报条件、要求和流程,坚决杜绝达不到规模的企业进库。二是严格执行数据上报动态监控和数据异常查询制度。严把联网直报数据的审核和评估,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预警,确保数据质量。三是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县委、县政府联合印发了《元江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下发《元江县统计局各统计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制度》;按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于7月—9月集中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累计清理和纠正28份把违规将统计局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的文件;对照“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和一套表数据核查要求,共对15家规上企业生产经营、统计台账的建立健全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数字报送等方面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情况。四是强化培训,提升统计业务水平。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和乡镇(街道)统计员参加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组织的业务培训。内部开展“我的专业我来讲”活动,在各股室各专业之间形成比工作、比效率、比业绩、比成效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累计在系统内部开展业务培训18次,并轮岗调整优化4个专业。五是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培训需求对接,对外开展“统计业务进部门进企业下乡镇进党校”业务培训,应邀对甘庄街道、因远镇、羊街乡、咪哩乡4个乡镇(街道)及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农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纳规纳限等业务培训。主动适应国家统计局工业司“强制审核”制度改革,自4月以来,先后组织开展5批次19家规上工业企业台账指导服务,手把手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不断树牢“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的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的组织,完成了18名同志的换证,16名同志考取云南省行政执法资格证,组织2名符合条件的班子成员报考国家统计局执法资格证。通过2022年政协委员履职培训会、县促投资稳增长指挥调度中心纳规纳限业务培训会、元江读书班(第9期)、“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平台,为各级领导干部讲授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政策法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3)精心部署,全面完成各项统计工作。一是认真完成定期报表和统计年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加强数据评估分析,严把基层数据的审核和评估,做到即审、即改、即验,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完成各专业定期报表和联网直报等工作,无迟报、漏报现象。二是全力做好纳规纳限工作。主动加强与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全县新建投产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经营情况,手把手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三是及时更新名录库。主动对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专业字典库与名录库信息的变动核实比对。四是健全完善统计台账资料。按照省、市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新政策、新要求和统计执法检查要求,不断压实各专业责任、协调主管部门一一入户指导企业,不断健全完善规上工业、批零、住餐和服务业等的基础台账。 2.统计局党组抓牢党建主责主业,全面从严治党 (1)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积极借助“三会一课”、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之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玉溪现场办公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加强班子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作为推动统计工作发展的源动力。 (2)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压实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工作始终。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严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统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二是以理论教育为基础,构筑“不想腐”的堤坝。严明党纪法规,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统计“底线”和“红线”意识,引导教育全局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源头上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三是以典型案例为警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组织观看《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电视专题片、《亲情绑架下的权力腐败一周凯家族式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专题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等,采取正反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法,带动干部职工对照典型案例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时刻自警自省,令行禁止,正风肃纪。四是以党内制度为保障,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督促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抛开面子、揭短亮丑,深刻剖析自己,深挖根源、真正做到触动灵魂。 (3)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县统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共元江县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于8月10日召开2022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查摆问题及责任落实情况,深刻剖析原因,细化33条整改措施,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和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3.农村经济统计调查股;4.工业统计调查股;5.服务业统计调查股。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元江县地方统计调查队; 2.元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 3.元江县统计局澧江街道统计工作站; 4.元江县统计局红河街道统计工作站 ; 5.元江县统计局甘庄街道统计工作站 ; 6.元江县统计局因远镇统计工作站 ; 7.元江县统计局曼来镇统计工作站 ; 8.元江县统计局羊街乡统计工作站 ; 9.元江县统计局那诺乡统计工作站 ; 10.元江县统计局咪哩乡统计工作站 ; 11.元江县统计局洼垤乡统计工作站 ; 12.元江县统计局龙潭乡统计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2.事业单位包括元江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元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元江县统计局澧江街道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红河街道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甘庄街道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因远镇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曼来镇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羊街乡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那诺乡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咪哩乡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洼垤乡统计工作站、元江县统计局龙潭乡统计工作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6,333,602.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54,078.66元,占总收入的97.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9,523.60元,占总收入的2.8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38,667.81元,下降10.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减少848,681.41元,下降12.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0,013.60元,增长158.27%。收入合计下降原因主要是专项普查活动本年无收入,上年同期有1,760,000.00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贴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本年收入278,416.96元,比上年减少190,261.44元,下降40.60%,原因是本年欠拨8-12月5个月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单位离退休本年收入1500.00元,比上年减少5,500.00元,下降78.57%,原因是本年因财力有限,欠拨11个月生活补助费;购房补贴本年收入为0.00,比上年同期减少57,707.00元,下降100%,原因是因财力有限,未拨付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6,264,455.51元。其中:基本支出5,420,438.51元,占总支出的86.53%;项目支出844,017.00元,占总支出的13.4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05,648.35元,下降12.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8,804.65元,增长5.01%;项目支出减少1,164,453.00元,下降57.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合计减少905,648.35元,主要原因是专项普查活动减少1,756,470.00元,本年无此项内容,上年同期有1,756,470.00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贴收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20,438.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08,458.51元,占基本支出的94.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1,9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5.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4,01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城乡住户调查市级经费251,800.00元,2022年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县级补助资金266,400.00元,2021年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县级补助资金252,000.00元,因财政困难在2022年年初支付,项目主要用于开展2022年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简称城乡住户收支调查),2022年完成情况:元江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469.00元,同比增长4.2%,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3,323.00元,同比增长6.3%,占可支配收入的18.6%;人均经营净收入12,759.00元,同比增长6.2%,占可支配收入的71.4%;人均财产净收入537.00元,同比增长6.3%,占可支配收入的3%;人均转移净收入1,251.00元,同比增长6.1%,占可支配收入的7.0%;完成调查户150户。 2.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30,000.00元,项目主要用于开展2022年在全县建立农民收入调查网点,开展对有代表的农民收入调查,积极争取国家统计局支持完善我县抽样调查县结构,并结合我县“三农”区域发展特点和优势特色产业产值,收入以及与其他省(区、市)的差异等,在进一步完善农民收入抽样调查样本代表性的基础上,开展对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等的重点监测调查,强化数据采集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准确反映我县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确保粮食产量、农民收入等农村经济发展指标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3.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专项资金43,817.00元,项目主要用于开展2022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21〕108号)、《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云调办函〔2021〕91号)要求,完成新平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重新抽选15个新调查点和150户新调查户,优化调查样本代表性,确保调查数据质量,能够真实准确反映新平县居民收支水平,为今后五年的调查周期打下坚实基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54,078.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4%。与上年相比减少845,151.41元,下降12.07%,下降的主要原因:专项普查活动本年无收入,上年同期有1,760,000.00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补贴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本年收入278,416.96元,比上年减少190,261.44元,下降40.60%,原因是本年欠拨8-12月5个月养老保险;行政单位单位离退休本年收入1,500.00元,比上年减少5,500.00元,下降78.57%,原因是本年因财力有限,欠拨11个月生活补助费;购房补贴本年收入为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707.00元,下降100%,原因是因财力有限,未拨付到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87,60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0%。主要用于统计事务行政运行5,187,603.15元(工资和福利支出4,171,98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603.15元、住户调查样本轮换项目支出43,817.00元、住户调查住户及辅助调查员补贴770,2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91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79,916.96元(行政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15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8,416.9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0,45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0,456.55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5,837.96元、事业单位医疗194,618.5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在全县建立农民收入调查网点,开展对有代表的农民收入调查,积极争取国家统计局支持完善我县抽样调查县结构,并结合我县“三农”区域发展特点和优势特色产业产值,收入以及与其他省(区、市)的差异等,在进一步完善农民收入抽样调查样本代表性的基础上,开展对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等的重点监测调查,强化数据采集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准确反映我县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确保粮食产量、农民收入等农村经济发展指标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6,1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4%。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6,10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62.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62.9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62.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62.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困难无法保障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623.08元,下降5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88.08元,下降21.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35.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县财政困难无法保障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深入乡镇、企业调研、指导纳规、纳限、研发经费投入等统计工作指导、向上级汇报工作所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接待费支出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603.15元,增加15,791.20元,增长8.50%,主要原因是水费增加180.60元、劳务费增加6,000.00元、其他交通费增加12,900.00元、工会经费增加12,133.56元、办公费减少2,388.50元、电费减少476.11元、邮电费减少2,539.2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188.08元、培训费减少5,396.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3,435.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所需的办公费9,291.00元、水费180.60元、电费1,235.08元、邮电费7,200.00元、劳务费90,000.00元、工会经费12,133.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62.91元、其他交通费77,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371,581.15元,其中,流动资产234,748.95元,固定资产136,832.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8,745.2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2,543.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公经”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10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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