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1000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在统计工作中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督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2.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3.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机关统计工作的规章制度、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5.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农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元江县委、元江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当地政府管理各乡镇统计站业务工作及人员。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办理统计从业资格、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的报名上报工作。组织统计教育和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12.组织实施县内外统计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围绕全县发展战略和经济发展思路,收集、整理省、市内县区统计数据。 13.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有独立编制机构数有2个,其中行政1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1个。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1.办公室;2.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和县域经济发展统计监测股;3.农村经济统计调查股;4.工业统计调查股;5.服务业统计调查股。下设2个所属事业单位,即:1.元江县地方统计调查队;2.元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10个[乡镇(街道)统计站]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即:1.元江县统计局澧江街道统计工作站; 2.元江县统计局红河街道统计工作站 ;3.元江县统计局甘庄街道统计工作站 ;4.元江县统计局因远镇统计工作站 ;5.元江县统计局曼来镇统计工作站 ;6.元江县统计局羊街乡统计工作站 ;7.元江县统计局那诺乡统计工作站 ;8.元江县统计局咪哩乡统计工作站 ;9.元江县统计局洼垤乡统计工作站 ;10.元江县统计局龙潭乡统计工作站。各下设单位及派出机构未独立核算,由统计局局机关统一核算,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展现新作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坚持党对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牢牢抓住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把党的政治建设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自觉将统计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狠抓支部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开展各类支部活动,努力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动统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党建为引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统计”工作,争创“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严格按要求做好3名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积极动员3名新进干部申请入党,发展壮大党员队伍;3月完成支部换届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深入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对标通海县统计局等友邻县区找差距补短板,学习通海县统计局农业统计数据审核方法、台账建立工作以及住户调查工作中调查员的选配与管理、记账户培训、数据质量把控等方面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双促进。 2.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促落实。严格落实项目工作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一是调整优化领导班子和股室分工。通过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到人,增强班子成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标2021年市统计局的考核方案,于2月内完成2022年度各专业任务分解方案,明确牵头负责人、推进时限,按月汇总完成进度并公示,真正把责任分工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奋斗方向、工作目标、共同意志。二是推动干部职工知责明责。围绕单位“三定方案”、机构编制方案,全面梳理各专业的职能职责和任务清单,于2月完成《统计局职能职责一本通》汇编。同时,贯彻落实“明职责、担使命”工作要求,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7月前完成统计局制度的“废改立”,形成《统计局制度汇编》材料。年内选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到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跟班学习。 3.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升统计监测和服务质量水平切实履行好“协调、报数、核算、服务、监督”职能,聚焦主业,担好主责。一是加强经济监测分析。主动服务县经济运行三级调度机制,强化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经济形势预测预判,强化对经济运行重大问题的深度研析,提升统计监测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二是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元江“一港一城一县一区”建设。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4+4”现代产业体系及8条产业链建设、工业倍增计划、市场主体培育、纳规纳限、旅游康养、“三张牌”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碳排放统一核算等做好统计监测分析。三是建立健全与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的制度机制。按照“日清月结”原则,做好统计“名录库管理”和“升规纳统”工作,确保单位不重不漏、基础信息完整;按照行业进度和企业数据“双返”原则,做好联网直报期间行业指标完成情况的反馈,确保各职能部门实时掌握企业上报情况。四是健全完善统计台账资料。按照省、市统计局2022年试行、2023年全面执行的要求,分行业抽样试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实现原始记录、电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无缝衔接。 4.更加精准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一是加强统计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围绕统计基础知识、统计制度方法、统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在统计局内部开展“我的专业我来讲”活动,每季一轮,每周至少一期,通过专业人员培训、领导点评和提问,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铸造复合型统计业务员,为轮岗交流打牢基础。二是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统计业务进部门进企业”工作计划,强化对企事业单位和新纳规纳限企业等数据源头统计的业务培训。采取典型引路法,以澧江街道玉河社区的农业台账为典型示范,分需求、分批次举办乡镇(街道)统计员、村(社区)统计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县、乡、村三级统计调查服务能力,提高村级统计联网直报覆盖率,提升工作效率。开展“统计进党校”活动,将《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党校培训计划,作为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 5.有序推进住户调查样本大轮换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五年为一次样本大轮换周期。践行“一线工作法”,于7月启动样本轮换摸底工作,按照“代表性强、人员稳定、热爱记账工作”的要求,选优配强新一轮10个记账点、150户记账户和10名辅调员,为未来5年的住户调查和“十四五”规划中居民收入发展目标打牢基础,真实反映元江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5.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5.7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49.4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00.48万元,下降11.22%,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减少142.05万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减少);二是行政运行比上年增加27.71万元,主要是调资和工会经费计提标准不一致;三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16.47万元,主要是本年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调资;四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2万元,主要是调资计算基数增加;五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8万元,主要是调资后基数增加;六是农林水支出比上年增加3.00万元,上年无此项内容;七是其他收入(单位资金)比上年减少8.91万元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项目补助资金减少不在政府采购目录中的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5.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5.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5.70万元(本级财力745.70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1.57万元,下降10.95%。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14.33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减少所致;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47万元,本年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调资;三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2万元,主要是调资计算基数增加;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7万元,主要是调资后基数增加;五是农林水支出增加3.00万元,上年无此内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5.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5.70万元,比上年减少117.29万元,下降12.85%,下降主要原因是人口普查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01.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48万元,增长7.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0.72万元,原因是调资及绩效考评奖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6.47万元,原因本年增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调资;三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2万元,主要是调资计算基数增加;四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77万元,主要是调资后基数增加。项目支出43.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2.05万元,下降76.37%,主要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501行政运行527.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13.25万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费; 2010508 统计抽样调查27.7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住户调查费;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7.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19.52 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6.7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统计监测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56.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210203 购房补贴7.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房补贴。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90万元,较上年增加0.70万元,增长9.7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较上年增加0.70万元,增长16.2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增加原因一是上年年初预算为4.30万元,因财力有限,实际只到位0.34万元,因资金不到位,上年公务接待费尚有1.10万元未支付;二是2023年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2022年需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如“两员”选聘及培训,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划分普查小区,上级来督查及业务指导等,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按批准标准执行,与上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乡住户一体化调查补贴资金 住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实施难度大,全县住户调查样本量共涉及7个乡镇(街道)150户记账户,配备15名辅助调查员,按玉政办通〔2017〕95号、玉政办函〔2018〕102号文件规定,调查户记账补贴300元/月/户,电子记账流量补贴50元/户,辅助调查员15人、按300元/月/人,业务培训费调查户每年培训4次,每户50元/次标准,电子记账推广培训费按每户100元/年计算。全县抽取的调查户涉及7个乡镇(街道)15个点,调查户150户,每个点配备一名辅助调查员共15人。按文件标准测算,调查户记账补贴:150户×200元×12月=36.00万元,电子记账流量补贴:150户×50元×12月=9.00万元,辅助调查员15人补贴:15人×300元×12月=5.40万元,业务培训费:150户×50元×4次=3.00万元,合计总费用53.40万元,按文件规定市县各承担一半即26.70万元。 (二)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资金 2022年元江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主要是普查资料开发,预计编印普查年鉴300本,按三家供应商元江欣河印刷厂196元/本测算,需要资金5.88万元。 (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历年欠款专项资金 根据玉统财〔2018〕339号及玉统财〔2018〕526号文件,欠拨专款36.79万元,按20%计算应拨7.36万元,主要用于2022年元江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资料开发,预计编印普查年鉴508本,按145元/本测算,需要资金7.37万元。 (四)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专项经费 为准确,及时地监测和反映我国人口发展变化情况,为党和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人口有关政策提供基础依据,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元江县已成立领导小组及公办室,被国家抽中调查3个乡镇(街道)3个村社区15个调查小区,聘请3人调查指导员及6人调查员,需调查经费1.00万元,其中:调查指导员及调查员补贴0.60万元,培训费0.40万元。 (五)农业农村统计监测专项资金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0〕73号及《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玉财农〔2020〕132号文件),应拨付3.00万元农业农村统计监测补贴资金,但2020年、2021年一直未拨付到位。 (六)政府采购项目补助资金 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的统计局职能职责,为履行好职能职责,2022年预计政府采购预算经费49.4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全国人口普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6号)规定,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以下简称普查方案),报国务院批准。人口普查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执行。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人口普查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 5.城乡住户一体化统计调:为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全市及各县区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状况,客观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县哉经济考核、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国民经济核算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权重制度提供数据,经国务院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2〕22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2〕54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11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199号)等文件规定,玉溪市将于2013年1月正式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工作。城乡住户调查一体经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实施难度较大,为确保全市住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调查户和辅助员的工作积极性,决定给予一定的业务培训经费及记账户补贴,业务培训费按调查户每年培训4次,每户标准50元/次;城乡调查户每户调查按每户200元/月;辅助调查员每人误工补贴按300元/月计发。补助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分别纳入市、县区两级统计专项经费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万元,增长3.99%,原因是增加一名劳务派遣人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28.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1万元,固定资产23.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71万元,下降55.10%,下降原因是固定资产处置下账。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13.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7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1000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