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有力加快法治进程,全力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学习培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坚持学法常态化。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年内通过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党组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内容8次。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法律法规,采用学法用法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懂法、守法、护法意识,为建设一支素质强、效率高、守文明的林草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坚持普法常态化。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及乡镇赶集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3.12”植树节、“4.15”国家安全日、6.25土地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二)全面实施权责清单制度,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一是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2024年共审批林地20件,面积51.9039公顷,收取植被恢复费134.1395万元。其中: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4件,面积7.2518公顷;基础设施项目12件,面积25.1279公顷;经营性项目2件,面积5.0351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项目2件,面积14.4891公顷。办理林木采伐行政许可81件,采伐蓄积5663.226立方米,出材量3642.512立方米。二是扎实开展林业行政处罚工作。积极开展盗伐、滥伐林木、野外违规用火、毁林开垦、未批先挖等违法案件的查处。截至2024年10月14日,元江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接收林业违法案件线索 74件(其中已办结 67件、正在查处 7件)。违法类型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10件,违规用火4件,滥伐林木 5 件,毁林开垦 12件,毁坏林木 13件,毁坏植被13件,非法购买野生动物 10件,共处罚款 671647.68元。三是强化调入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2024年来,共核发调运检疫证书100份,其中苗木90份,检疫苗木16.6万株;木材10份,0.024万立方米;产地检疫32宗,面积2166亩;复检苗木2.18万株、木材0.0129万立方米。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一是统筹部署,优化政务效能。以加强林业用地、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保障等抓手,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部门权责清单,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事项管理工作,坚持统一规范、减少环节、优化程序、高效便捷的要求,全面推行“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我帮办”工作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二是创新举措,主动靠前服务。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在涉林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和转报方面,主动与企业对接,了解企业发展中涉及林业方面的相关问题,为企业出谋划策,积极提供跟踪服务和政策指导,引导企业规范使用林地报批程序,帮助企业完成使用林地申请、审核、审批、手续的办理。为全县征占用林地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做到“即来即办、快审快批”。确保“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三是加强公示,推动信用监管。严格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中心,并在网上公示。并不断深化干部职工作风整治,对窗口工作人员在“庸、懒、散、推、拖、浮、乱”等方面是否存在作风问题进行日常监测,以精准监督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四是规范招标投标,打造公平公正交易环境。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加强对招标投标市场的规范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加强评标专家库及评估专家管理,强化专家动态考核、规范专家评标行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没有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切实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五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4年度林草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林草种苗监督检查工作案”,元江县林草种苗工作站牵头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设立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抽查对象、检查程序、抽查结果等工作制度,联合抽查检查企业3户,出动检查人员6人,抽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向社会公示。 (四)坚持依法办事,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有序推进林草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按照政策法规和程序对元江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3名人员办理人员进行转隶分流安置工作,助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二是规范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严格实行林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或现场处罚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的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时,将证件交回发证机关。目前我局共持有执法证件人数40人,2024年新增执法人员4人。三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4年3月21日在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小会议室开展2024年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对象是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随机抽取行政处罚案卷15件,行政许可案卷6件。经评查,评查出行政处罚案卷优秀11件,合格4件;评查出行政许可案卷优秀3件,合格3件。县依法治县办随机抽取行政处罚案卷3件,评查结果为优秀;市林业和草原局随机抽取行政处罚案卷1件,评查结果为合格。四是严守执法纪律。在执法活动中始终严守工作纪律,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始终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有效杜绝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五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单位任务清单,落实好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提升林草综合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林草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度工作走深走实,助力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五)着力增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能力 始终坚持不断完善信访制度,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矛盾问题化解。按时按质答复群众来访信件,2024年以来,受理各类信访举报件10起,办结10起,没有重访的情况。完成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件1件,政协提案1件办理工作,任务完成率100%,代表满意率100%。 (六)深化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公开网主要包括通知与公告、工作动态、预算公开和决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指南、制度和目录5部分组成。根据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时更新工作动态及时修改网站错误。2024年共更新工作动态14篇,按要求转载信息51篇,及时修改错误信息7篇。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干部群众对森林资源保护非常关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 二是对普法工作的投入不足,致使工作相对滞后。今后为了更好开展普法各项工作,我局将继续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法制工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办案设备,导致案件的办理和查处困难重重;个别行政案件在责令恢复原状、补种苗木等方面存在执行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草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部分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够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培训,提升依法履职思维和能力 一是继续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执政能力。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过程、全领域,形成依法治林、依法护林的浓厚氛围。着力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充实、培养年轻法治工作人员和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能和质量,提升法制审核能力。二是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继续夯实群众法治基础。结合“八五普法”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和林草具体业务工作实际,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林草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强化行政监督,推动政务信息公开透明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方式,引导企业和群众开展线上业务办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及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畅通市场主体利益诉求反映渠道。提高监管效能,以便民利企为目标,补齐工作短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调解工作力度,探索“调普结合、普调相融”模式,在调解纠纷的同时将普法融入其中,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真正提高群众的法律能力,引导全民自觉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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