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烟农书(第三期)


来源:元江新闻网 时间:2024-03-19 10:34:46 点击率: 109 【打印】 【关闭】

广大烟农朋友:

大家好!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推进烟叶提质增效的决策部署,

结合开展烤烟劣杂品种整治,提高烤烟品种纯度工作的要求,现将烤烟合同管理办法和严禁种植烤烟杂劣品种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各位烟农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禁种植烤烟杂劣品种。2024年全县规划种植K326、云烟87、云烟97、云烟121四个品种,请各种烟乡镇(街道)严格按照烤烟种植合同约定的品种组织种植,凡种植其它品种的一律视为劣杂品种。

二、严格规范合同管理。各种烟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计划面积、合同产量,认真落实规划种植面积,并组织生产;县烟草公司是合同分配、签订和管理的主体,对干扰合同分配、截留合同、套取合同的情况和行为将由纪检部门严肃查处;各位烟农要严格按照与县烟草公司签订的《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种植面积,交售数量、品种纯度等栽足栽够面积,栽纯栽实品种,完成约定交售数量。

三、严格按合同育苗供苗。烟苗按照“统一供种、统一育苗、统一供苗”的要求,全面推行专业化育苗、商品化供苗,县烟草产业服务中心、县烟草公司、各种烟乡镇(街道)要督促合作社负责育出优质适龄壮苗,确保烤烟移栽用苗有保障,坚决做到劣杂品种不育苗。各位烟农与烟叶站签订《种植品种承诺书》,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在指定育苗点购买烟苗,并保证移栽到大田,严禁私自育苗、私自购买种植劣杂品种。

四、全面开展劣杂品种清理行动。品种纯度将作为年度烤烟生产收购考核、乡村组烤烟生产组织奖励经费和烟叶种植计划调整的依据。各种烟乡镇(街道)负责辖区范围内清除烤烟劣杂品种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乡村组干部,烟叶站、烤烟生产辅导员等对辖区内开展劣杂品种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及铲除工作,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把劣杂品种杜绝在源头;以烟农自查自清、乡镇(街道)集中排查清理、县级督察持续清理全面推进。2024年3月20日前发现烟农私自育苗,经引导劝告,烟农积极配合,自行清理铲除私自育苗,保留烟叶种植资格,不扣减烟叶种植计划;3月21日—3月31日期间,在县、乡、村开展烤烟劣杂品种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私自育苗的扣减当事人30%的种植合同计划;4月1日后在县、乡、村开展劣杂品种检查过程中,发现私自育苗的直接取消当事人种烟资格,不予签订烟叶种植合同。

五、坚持劣杂品种不下田。烤烟大田移栽期间,县烤烟品种纯度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时段组织开展巡查、督察,对育苗、移栽等环节加强对品种纯度的检查考核,督促各级落实工作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烟叶站按照网格化包村包组包片责任认真逐片、逐户、逐地块开展品种核实,发现劣杂品种下田下地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种植合同,且视为不诚信烟农取消下一年度种植资格和种植计划,并调整所在乡镇(街道)当年合同种植面积、产量和次年烟叶生产收购计划。 

六、坚决落实监督举报制度。严把管理关口,确保“不育劣杂品种烟苗、不栽劣杂品种烟苗、不收劣杂品种烟叶”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做好品种纯度工作,当前重点落实“两控两查一举报”制度,实现“全覆盖、真彻底、无死角”的整治目标。控制好源头,严查育苗、严查大田、盯死移栽环节,请广大烟农信守承诺,认真落实烤烟种植品种承诺,全体烟农相互监督,全县公开、公平、公正种烟,对发现自育苗或种植劣杂品种要积极提供举报线索,望所有烟农诚信种烟,共建烟草最优“第一车间”,共塑元江诚信烟区,护好元江优质烟叶品牌,促进元江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举报线索电话:

0877-6016286(元江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0877-6012478(县烟草公司纪检监察室)


元江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