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政策解读


来源: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05-16 16:40:20 点击率: 376 【打印】 【关闭】

元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政策解读

2023424日,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元江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元江县财政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元江县水利局、元江县应急管理局、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元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稳步推进规划实施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提升元江县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现就《规划》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勘查开发保护水平,加快元江县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等部门规章,《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81号)《云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的通知(云自然资矿保〔2020281号)《玉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元江县实际,编制《元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定位

《规划》是元江县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

三、基本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规划基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4个部分。

(一)规划基础

概述了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总结十三五期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十四五期间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面临的形势。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四个突出特点要求,围绕市工业倍增计划和元江县“4+4”产业体系发展需求,以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题,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升矿业开发水平,全面提高利用效率,为元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2.基本原则

坚持地质找矿,保障能源资源供给。

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矿业绿色发展。

坚持空间管控,优化矿业开发布局。

坚持技术创新,促进资源高效利用。

3.规划目标

2025年,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逐步提高,矿产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不断加强,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基本建成绿色、安全、高效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格局。

(三)主要任务

1.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结合市工业倍增计划产业链布局、元江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元江县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元江县“4+4”产业体系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元江县产业布局,优化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配置,整合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坚持优势资源向优势地区、优势企业聚集,实现优势互补,推动矿业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充分发挥元江县流域资源优势,合理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重点处理好元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面落实三线三区的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优化流域矿产开发布局,加强煤炭资源的高效利用,严格管控砂石土类矿产开采活动,统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与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落实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细化区域管控措施,引导要素聚集,实现增储上产,确保资源稳定供给。

结合元江县区域地质成矿条件、矿产资源分布特征、产业发展布局需要,按照绿色勘查思路、综合评判的方法,落实重点勘查区。

根据元江县资源禀赋情况和外部条件,全面落实上级规划划定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为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合理配置资源和引导矿业权投放提供依据。

2.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依托本县资源禀赋特点,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及重大工程建设相协调原则,区分不同矿种、不同区域,差别化管理,分类制定管控措施,保障资源有效供应。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以市场为导向,优化产品结构,引导矿山企业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提高矿山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切实提高非煤矿山开采规模,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逐步优化非煤矿山布局,提升非煤矿山资源保障能力。到2025年,在巩固和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县非煤矿山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依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3.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加快清洁能源矿产开发,大力推进绿色开采和清洁利用,构建安全高效清洁能源矿产供应体系建设。

统筹资源开发、矿地利用、生态保护三者协调发展,坚持出地与出矿并重,拓展全市建设用地新空间,加快推进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新模式。

4.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及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各级各类保护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政策。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矿业权,科学调控、合理布局矿业权。

5.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一步细化落实绿色矿山建设相关制度,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

强化矿山企业生态修复责任,新建和生产矿山要明确预防地质环境问题的措施,严格落实矿区生态保护责任;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形成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体系。

(四)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实施制度。

严格规划审查制度。

完善规划评估调整工作。

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yjx.gov.cn/yjxzfxxgk/tzgg10539/20230509/1443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