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5年3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信息公开 时间:2025-03-24 08:32:05 点击率: 4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253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24日-20253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箱:yxyjhbj@126.com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编:6533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5324

 

 

一、拟批项目:云南云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搅拌站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云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搅拌站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大水平社区啊竜(原大水平水泥厂)

建设单位云南云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101万元

环评单位云南川鼎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位于元江县红河街道大水平社区啊竜(原大水平水泥厂),项目占地面积为3400㎡,项目设置生产区、原料区、办公区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规模。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需做到“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口车辆100%清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2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土方开挖、回填等过程采取湿法作业的方式来降低扬尘的产生;

3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对开挖土方等易起尘物料采取防尘网遮盖的抑尘措施;

4应及时处理、清运建筑垃圾、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5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燃料,严禁使用无牌车辆,各物料运输车辆加装篷布。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内设置1个容积1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进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2)施工期的施工人员均是周边村民,不在厂内食宿,如厕依托厂区进出口处西北侧原水泥厂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3)在降雨时,用帆布遮盖堆场等设施,从而减少暴雨径流的泥沙含量。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

2)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3)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减震措施,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5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限速、禁鸣;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开挖期间将会产生土石方,均用于场地回填平整,无废弃土方的产生。

2)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回收商进行收购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严格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3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桶,废包装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中,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保护措施

1)本项目混凝土生产线2台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进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项目共设置7个水泥筒仓3矿粉筒仓2个膨胀剂筒仓;水泥筒仓分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排气筒(DA002、DA003、DA004、DA005、DA006、DA007、DA008)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16.38m;矿粉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排气筒(DA009、DA010、DA011)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16.42m;膨胀剂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排气筒(DA012、DA013)排放,排气筒高度均为16.42m。

3)原料堆棚设置三面围挡及顶棚,物料分隔存放,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4砂石料装卸、上料在原料堆棚(设置三面围挡、彩钢瓦顶棚)内进行,并设置喷淋管道进行洒水降尘。

5本项目输送带为封闭式,并定期洒水降尘。

6)运输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和限制车速、及时清扫路面、定期派专人进行洒水降尘,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

2运营期地表水保护措施

1)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场地雨水沟汇集后排入雨水收集池25,回用于生产环节。

2)生产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20,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降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项目员工为周边村民不在厂区内食宿,如厕依托厂区进出口处西北侧原水泥厂厕所,厂区内设置有生活污水沉淀池1,员工清洁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

2)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3)生产主要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以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运输车辆在经过运输线路旁村庄时,降低车速,文明行驶,严禁鸣笛。运输路线的选择应尽量避开居中居住区,尽量选择远离项目附近的居民区外的线路,减少运输交通噪声等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生活垃圾

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

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清洗固废清洗固废经砂石分离机处置后,分离出的混凝土块、泥沙等回用作为混凝土的生产原料使用

沉淀池污泥清掏后作为免烧砖原料、混凝土原料使用。

③除尘灰:筒仓粉尘经除尘设施收集后直接送回筒仓内,作为项目生产原料继续使用,搅拌粉尘经除尘设施收回后重新返回搅拌机内,回用于生产加工使用。

④试验固废:试验固废经收集后外售于砖厂或者砂石料厂作为原料使用。

3)危险废物

①废机油

本项目机械设备保养和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废机油,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机油类别属“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产生的废机油通过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运营期土壤、地下水保护措施

一般防渗区:三级沉淀池、雨水收集池、清水池、生活污水沉淀池为一般防渗区,根据相关要求,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0.75m时,可以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当天然基础层不能满足防渗要求时,可采用改性压实粘土类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10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采用防渗水泥+环氧树脂防水漆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者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并设置导流沟+集液池的措施。

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生活办公区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地面硬化。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危废暂存间按相关要求建设;危废储区应设安全警示标志,车间内配备足够数量的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并安排专人日日巡检,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2)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

3)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置,禁止在项目内大量堆存。

4)设置相关运行管理台账,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五年。

5)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同时检查场内暂存场所有无泄漏、雨水浸泡等问题,及时处理。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2025317日-2025321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云南云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搅拌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评价区环境功能,同时有利于周边农业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