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4年9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时间:2024-09-11 08:00:00 点击率: 135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249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11日-2024年9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箱:yxyjhbj@126.com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编:6533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4911

 

 

一、拟批项目:云南玖久建材有限公司河沙加工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玖久建材有限公司河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元江县红河街道大水平社区啊竜(原大水平水泥厂)

建设单位云南玖久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5.6万元

环评单位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2618.16m2,项目设置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办公区等。项目建设1条河沙加工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6万吨砂石料。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施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废气和汽车尾气,属无组织排放。施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来源于物料运输、设备安装焊接、材料切割打磨、车辆运输扬尘等,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污染物主要有烟尘、NO2COCHx等。

为进一步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土方开挖、回填等过程采取湿法作业的方式来降低扬尘的产生;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对开挖土方等易起尘物料采取防尘网遮盖的抑尘措施;应及时处理、清运建筑垃圾、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运输车辆选用优质燃料,严禁使用无牌车辆,各物料运输车辆加装篷布。

2施工期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生活废水,采取如下措施:

①施工场地内设置1个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进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沉淀后的废水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施工期的施工人员均是附近工人,不在厂内食宿如厕依托厂区进出口处西北侧公厕,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③在降雨时,用帆布遮盖堆场等设施,从而减少暴雨径流的泥沙含量。

3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在不同施工阶段,由于施工机械的数量、构成动作等的随机性,导致了噪声产生的随机性和无规律性,施工期间噪声成无组织、不连续释放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噪声与车辆发动机有关,更具有不规律性,为无组织、不连续释放。采取如下措施

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

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减震措施,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限速、禁鸣;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施工期固体废物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开挖期间将会产生土石方,均用于场地回填平整,无废弃土方的产生;

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回收商进行收购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严格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桶,废包装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中,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产排情况

本项目为河沙加工项目,故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为装卸粉尘、堆场扬尘、加工粉尘、运输扬尘、燃油机械尾气等。

 2、水环境影响和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场地雨水沟汇集后排入雨水收集池,回用于生产环节。生产废水及底泥堆场渗滤液进入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环节,项目员工为周边村民不在厂区内食宿,如厕依托厂区进出口处西北侧公厕,项目无废水外排。

   3、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分机及洗砂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值约为75~95dBA)。为进一步减少项目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噪声防治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合理安排设备安放位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必须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振基础上,同时设备之间保持间距,避免噪声叠加影响。

生产主要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以保证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运输车辆在经过运输线路旁村庄时,降低车速,文明行驶,严禁鸣笛。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进一步减小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沉淀池底泥、地面沉降粉尘及废机油,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kg/d0.75t/a收集后运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

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防腐防渗原则,将全厂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防控措施如下:

一般防渗区:循环沉淀池、雨水收集池、底泥堆场、应急事故池为一般防渗区,根据相关要求,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cm/s,且厚度不小于0.75m时,可以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当天然基础层不能满足防渗要求时,可采用改性压实粘土类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其防渗性能应至少相当于渗透系数为1.0×10-10cm/s且厚度为0.75m的天然基础层。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采用防渗水泥+环氧树脂防水漆进行重点防渗,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者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并设置导流沟+集液池的措施。

简单防渗区:生产车间、生活办公区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地面硬化。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云南玖久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云南玖久建材有限公司河沙加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