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24年5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公开公示 时间:2024-05-15 08:00:00 点击率: 131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245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515日-20245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箱:yxyjhbj@126.com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编:6533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4515

 

 

一、拟批项目:元江德辉水果包装箱生产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德辉水果包装箱生产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大水平社区元江农场二队

建设单位元江德辉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爱迪信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对原有塑料筐生产车间变更,将原有6条塑料筐(其中4条生产线使用再生塑料颗粒作为原料,2条生产线使用原生塑料颗粒作为原料)生产线改为8条塑料筐生产线(4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和4条新料生产线(包含新增2条))生产,并安装废气处理设施,辅助设施均依托原有项目。

本项目变更完成后全厂设置水果塑料筐生产车间1个,冰瓶生产车间1个,制冰生产车间1个,原料(新

料)仓库1个,原料(再生料)堆棚1个,成品堆棚1个,办公楼1栋,食堂1个,住宿楼1栋,冰库2座,达到年生产水果塑料包装箱267万只(其中以新料为原料生产线生产塑料包装箱127万只,以再生塑料颗粒为原料生产塑料包装箱140万只)及冰瓶100万个、冰块10万吨。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施

1、废气施工扬尘安排人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绿化;粉状建筑堆料场采取篷布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施工现场进出道路进行硬化;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规范车辆装载方式,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及时清扫运输路面,定时对运输路面进行洒水绿化,减小扬尘污染;施工机械废气:项目区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地面风速也较大,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绿化,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项目处置;项目应在施工场地内修建截排水沟,减少雨水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相应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建筑材料;严格管理施工车辆和设备,防止漏油等污染事故;雨天减少施工作业,在施工区四周厂界设截排水沟,避免施工区外地表径流进入施工区。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符合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输车辆经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目标时采取减速、禁鸣措施;车辆及时进行维修及保养,限制车辆超载。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存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原项目处置。

运营

期环

保护措施

1、废气:注塑、吹瓶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活性炭吸附浓缩+CO催化燃烧设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破碎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废水: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场区设置雨水沟,厂内雨水可通过雨水沟直接排出项目区;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经127m3的冷却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即食堂废水经11m3的隔油池处理后与经110m3的化粪池处理后的其它生活废水一同排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个,处理规模为4m3/d,处理工艺为MBR工艺处理后暂存于中水池(1个,10m3),回用于厂内绿化,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置,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对各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垫,减少噪声的产生;项目区域入口的合适位置标示禁止鸣笛的图标;进出厂区的车辆禁止超载,厂内减速慢行,避免紧急避让产生的鸣笛按车位有序停车,确保停车场内车辆进出顺畅。

4、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和废料、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经收集后用作塑料筐生产原料使用;厂内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子垃圾堆放点,最终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运行时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厂区绿化施肥。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均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分区防控措施依据厂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厂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厂区可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应急响应:企业应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2024年4月29日-2023年5月 14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元江德辉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元江德辉水果包装箱生产及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