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关于2023年11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公开公示 时间:2023-11-30 10:17:08 点击率: 173 【打印】 【关闭】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关于2023年11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30日-2023年1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7-6512112    

  箱:yxyjhbj@126.com  

通讯地址:元江会堂五楼       

  编:6533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

   2023年1130

 

 

一、拟批项目:元江瑞丽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元江瑞丽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澧江街道办江东看守所对面

建设单位元江瑞丽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比30%。

环评单位:浙江环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公司原1吨型号为LHC1-0.69-AⅢ的立式承压蒸汽锅炉、水膜除尘器,更换为新型1 吨生物质燃料燃烧器,并配套建设1套布袋除尘器。原有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及生产规模等其他建设内容不发生改变。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均依托原有。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施

1.废气

项目在拆除工程及设备装卸时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拆除工程在锅炉房内进行,通过建筑物阻隔及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在生物质锅炉及附属设施安装过程中,需要焊接、打磨,会产生少量的烟尘,呈无组织排放,因项目工程量较小,且是在车间内进行,通过定期清理打扫、洒水抑尘等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只涉及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至元江。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昼间12:00~2:00、夜间22:00~6:00 施工)。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废弃包装材料、原有锅炉拆除过程中的废金属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包装材料为废纸和包装带,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旧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拆除的锅炉为金属,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原有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元江县环卫站清运处理。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燃烧生物质产生的废气,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项目废气经采取袋式除尘技术治理措施后均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软水制备站反冲洗水、蒸汽发生器排水、蒸汽冷凝水

①反冲洗废水:项目采用离子交换树脂制备软水,反冲洗废水量为1.5 m³/次,每周冲洗一次,废水量约为0.22m³/d,项目年运行90天,冲洗废水量为19.8m³/a

②蒸汽发生器排污水:蒸汽发生器需要定期排放污水,主要排放集箱内铁锈、杂质和冲洗等,排水约占总用水量的3%,排水量约为0.27m³/d,24.3m³/a;清洗压力表和液位计废水量为0.2 m³/次,每天两次,废水量为0.4 m³/d,36m3/a。总排水量为0.67m³/d,60.3 m³/a。

③蒸汽冷凝水量为7.3m³/d。:本项目废水量为8.19m³/d ,737.1m³/a,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元江。

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蒸汽发生器风机及配套各类型泵产生的噪声,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附录D可知,设备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项目位于原有锅炉房内,墙体具有一定的隔声、消音功能,并对空压机、泵等设备采取设置阻尼基础、柔性接头、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能降低10-25dB(A)。通过加强对工人的劳动保护,加大对设备的保养,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对空排气次数,可减轻一定的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蒸汽发生器燃烧生物质燃料产生的炉渣,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云南达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废润滑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云南达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处置。

5.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环评类别为:报告表,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类,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6.土壤环境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附录AA.1,项目类别属于类,且导则HJ964-20184.2.2节明确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7. 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润滑油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定期检查检修生产设备,防止生产过程中物料发生跑冒滴漏;由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每天对危废暂存间进行检查,定期维护,制定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台账。对装有危废的容器进行定期检查,如果油类物质储罐破损导致油类物质泄露,则立即采用吸油泵吸取未泄露的油类物质至空置油桶内,若泄露的油类物质排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则立即采用棉布吸附、围堵,防止泄露的油类物质通过暂存间硬化地面排出,同时危险废物储存区设置警示标牌。所有包装袋、桶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上文字字体为黑体、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稳妥贴附在包装袋、桶适当位置,使其清晰易读。危险废物标签要提供下列说明:危险废物字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称、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等。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风险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公众参与情况。我局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9日在元江县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五、综合结论:元江瑞丽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建设的元江瑞丽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技改建设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区周边的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我局拟同意该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