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继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6-08-19 16:25:24 点击率: 123 【打印】 【关闭】

元江县继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发生的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和预防粉尘涉爆企业伤亡事故发生,根据《2016云南省继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云安监管〔2016〕38号)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力促全县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通过有效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涉爆工贸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遵法守规意识,降低作业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确保“四个100%,两个零指标”(即粉尘涉爆企业统计建档率、隐患排查及一般隐患整改率、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启动率、建立长效机制率均为100%,事故起数为零、死亡人数为零)目标的实现。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涉及粉尘作业的企业。

  (二)治理内容

  严格按照《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T1.1―2009)、《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1998)、《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和《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辖区内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

  建构筑物

  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除尘系统

  2.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 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 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 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防火防爆

  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 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 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粉尘清理

  10. 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6月―9月)。各粉尘涉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照上述重点治理内容、《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有关要求,全面深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范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深入排查摸底和全面督查检查阶段(6月―11月)。各企业结合实际,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确保粉尘涉爆排查无遗漏。企业要登录“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填报,并在注册、填报企业基础信息的同时,将涉及的粉尘防爆检查内容列入企业自查标准,按规定频率上网填报自检自查情况。

  安全监管部门及时组织对有关企业网上填报情况和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般隐患必须年内整改完成,重大隐患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可合理延期,但最迟必须在三年行动期限内完成。

(三)督查阶段(9月―11月)。县安全监管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暗访暗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及粉尘涉爆企业自查自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12月)。汇总专项治理情况,总结典型经验,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2017年继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举措,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牵头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周密部署,严密组织,杜绝走形式,摆过场。

(二)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做好打“攻坚战”和“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要进一步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底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除尘系统不合规范等重大事故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善于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隐患整改消除。对于整改难度大、周期长的重大隐患,在实施整改计划的同时,必须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坚决杜绝整改过程中发生事故。

  (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处罚力度。要严格按照粉尘涉爆企业安全检查表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并查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罚依据,确保现场执法依据充分,处罚力度从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四)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强化粉尘防爆意识。县安全监管局将在2015年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涉爆粉尘类型、安全生产条件等开展针对性、指导性强的粉尘防爆专题业务培训,确保辖区内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和粉尘涉爆作业人员有效受训。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元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