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24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分析


来源:元江县统计局 时间:2025-03-03 15:35:34 点击率: 0 【打印】 【关闭】

元江县2024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分析

 

2024年,元江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核心,科学统筹城乡可持续发展,全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一、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

元江县2024年度,元江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1269元,同比增长4.9%,较上年同期提高了0.2个百分点绝对值排名全省第41位、全市第9位,增速排名全省第88位、全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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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住地城乡分开来看

(一)城镇:202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381元,同比增长3.9%,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绝对值排名全省第26位、全市第9位,增速排名全省第75位、全市第2其中工资性收入28143元,同比增长3.4%,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2.0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1.0%经营净收入8892元,同比3.4%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0.6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6.0%财产净收入6425.0元,同比增长4.0%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3.0%转移净收入5921,同比上年同期增长6.7%拉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0.8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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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202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355元,同比增长 6.4%,增幅比上年下降0.7 个百分点绝对值排名全省第35位、全市第9位,增速排名全省第100位、全市第5 其中:工资性人均收入8143元,同比增长7.9%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3.9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9.0%经营人均净收入8345元,同比增长5.4%,拉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9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5.0%;财产性人均净收入2036元,同比增长3.3%拉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0.2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0%转移净收入1831元,同比增长7.6%,拉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0.8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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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2024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4:1,比2023年的2.48:1缩小0.04

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因素。2024年,元江县全力推动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拓展就业渠道。通过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搭建就业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城镇新增就业1809人,农村转移劳动力70330。同时,大力开发灵活就业岗位,鼓励发展新就业形态,如电商直播、外卖配送等,为群众提供了更多就地就近稳定就业的机会。随着就业人员数量的增加以及劳动就业报酬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增长因素。全县上下通过聚焦抓基地、抓项目、抓主体、抓财税四项重点工作,全面清查家底、理清主体,积极制定发展措施,全面加强区域统筹和产业统筹“三农”工作得到持续健康发展。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了一批优质企业落户元江,年内净增经营主体2593户、企业1245户,新增四上企业29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农业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特色农业产业不断壮大,如芒果、甘蔗、茉莉花等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双提升。批发零售业及交通运输等商贸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也为经营净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共同拉动了经营收入的增长。

(三)财产净收入增长因素。随着城乡居民投资理财观念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关注资产的多元化配置。202412 月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91.02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住户存款75.05亿元,同比增长10.6%,保持两位数增长势头。居民的存款利息、红利、房屋出租、土地流转等收入有所增加,拉动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此外,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暖冬经济,带动房地产市场恢复性发展,房屋租赁活动需求高企增加了居民财产性收入。

(四)转净收入增长因素。随着退休金、养老金逐年上调,让退休居民的生活更有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多救助。强农惠农资金兑付到位,保障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水平不断完善,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了因病致贫、突发困难等问题这些因素共同保障了居民转移收入增

三、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来源相对单一,增收动力略显不足。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主要靠工资性收入来拉动,特别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依然过度依赖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直高居在57%以上,工资性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高达51%。且城镇居民收入主要来自于工资性收入,对政策性增资依赖性较高。随着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在已有政策标准没有较大提升的情况下,难以支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压力加大。虽然今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但是农民工外出工资性收入具有不稳定因素,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受政策、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若工资性收入增长乏力,将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产生制约

(二)农民增收基础不牢。产业培植慢,农业主导产业不强、带动力弱。部分农业产业缺乏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农产品附加值低。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对农户的带动作用发挥不够,未能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农产品效益不高、质量不优、规模不大、销售不畅等现象较为突出,制约了农民增收。例如,一些特色农产品因缺乏品牌打造和市场推广,销售价格较低,农民收益有限。

(三)城乡发展不协调虽然整体呈上升趋势,城乡收入差距也在逐步缩小,但持续提升农民收入、巩固良好发展态势仍是 三农工作的核心任务。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农村地区的交通、水利、充电桩、通信等基础设施仍相对薄弱,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在公共服务方面,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优质资源相对匮乏,影响了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和发展机会的获取。

四、相关建议

(一)拓宽居民收入渠道。鼓励创新创业,加大对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补贴、小额贷款等政策支持,激发居民创业热情,增加经营性收入。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引导居民合理投资理财,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居民的投资需求,提高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培训课程,提高居民就业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稳定工资性收入。

(二)夯实农民增收基础。培育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打造农产品品牌,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强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引导其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带动农民增收。加强农村电商、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鼓励发展农村电商直播、农产品深加工等新产业新业态,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

(三)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交通、水利、充电桩、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条件,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差距。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城乡教师、医生等人才交流,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鼓励城市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

             签发:李天文,审核:杨慧友,拟稿:张霞,联系电话:6019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