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24年前三季度消费市场运行平稳 今年以来,元江县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要务,着力稳增长、促就业、激活力,扎实推动商贸服务业蓬勃发展,全县消费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一、元江县消费市场总体情况 2024年1-3季度元江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4398.1万元,同比增长4.4%,较上季度提高1个百分点。按销售地区分: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6840万元,同比增长4%;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558.1万元,同比增长5.6%。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953.1万元,同比增长7.5%;商品零售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3445万元,同比增长3.3%。 构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四个行业中:批发业实现销售额303998.6万元,同比增长9%,比全市增幅低7.8个百分点;零售业实现销售额430862.7万元,同比增长10.7%,比全市增幅高0.5个百分点;住宿业实现营业额12119.7万元,同比增长10.7%,比全市增幅高1.8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营业额86662.8万元,同比增长16.2%,比全市增幅高2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结构单一,对领头企业依赖度高。行业企业“领头化”是把“双刃剑”,在给地方经济带来高增长的同时,可能也会带来经济下行压力。例如元江杭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批发业)于去年停业退库保留一年同期数,下拉限额以上批发业增速18.87个百分点;元江县丰元超市(零售业)于去年停业退库保留一年同期数,下拉限额以上零售11.87个百分点。对领头企业的依赖度高,行业结构单一,忽视中小企业的培育与成长,较大影响整体抗风险能力。 (二)新增企业贡献未达预期。从新增企业情况来看,截至9月底,全县新增限额以上贸易企业11家,较去年同期增加11家。1-9月新增4户批发企业累计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0826.2万元,仅占全县限额以上批发商品销售总额的15.7%,拉动限额以上批发业商品销售总额增长13.74个百分点;1-9月新增2户零售企业累计实现商品销售总额4159.4万元,仅占全县限额以上零售商品销售总额的3.1%,拉动限额以上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增长0.7个百分点;1-9月新增5户餐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额1361.9万元,仅占全县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的15.2%,拉动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总额增长13.22个百分点。新增企业总量规模小,对全县销售额拉动作用有限,成效不够明显。 (三)传统企业亟待转型。在网上商店、商业综合体、跨境电商等新型零售模式兴起及实体店铺租金、人力成本上涨等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冲击下,传统实体企业陷入困局,生存空间不断受到挤压,传统产业下滑渐成常态。1-9月,我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通过网络销售实现的销售额分别仅为0万元、5958万元、1289.8万元、131.4万元。 三、意见建议 (一)做好增量与存量“两手抓”。要继续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把握好限上入库时间节点,做到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对成熟达限单位消除顾虑、完善手续、应统尽统,按时兑现政策。同时,深入了解存量企业的经营情况,遇到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跨部门协同,帮助企业稳定经营。 (二)激发消费潜力打造消费场景。结合不同消费领域、形态的特点和趋势,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积极培育餐饮、文旅体育、购物消费、健康养老托育等消费新场景,以更大力度全面激发消费潜力和活力。 (三)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力。处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应根据消费者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对所处的市场和行业环境进行综合分析,了解自身的优势和不足,进行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影响力。 签发:李天文,审核:李沼江,拟稿:张永丽,联系电话:651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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