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3-10-09 17:31:59 点击率: 150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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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定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部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评定烈士申报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退役军人工作。一是加强理论素养,丰富理论知识。(1)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二次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六届二、三、四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3)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国、省、市、县两会精神,全国、省、市委宣传部部长会议精神;(4)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二是加强业务素养,强化理论根基。(1)学习贯彻全国、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精神,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敢于担当干事创业动员部署会上厅长吉宏龙佳的讲话精神,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视频会议精神;(2)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信访服务工作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元江县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激励措施》(试行)。三是加强党建引领,厚植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走深走实。(1)全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次,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1次、党建工作4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退役军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三会一课暨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其中,专题党课教育3次。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推荐优秀党员1名,推荐出席元江县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候选人1名,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换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会换届,选举产生新的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2)民主推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胡娜同志由管理九级拟晋升为八级管理职员,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选调1名行政工作人员到局机关拥军优抚股工作,调整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助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3)充实曼来镇、龙潭乡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2名,推荐最美退役军人1名,组建2022年度转业待安置退役士兵第4班,加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4)按季度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党支部、党员到社区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5)在元江消防救援大队挂牌成立元江县退役军人活动中心,云南元江军供站更名为元江军用饮食供应站。

2.围绕主业干事业,用心用力推动退役军人政策在元江落地生根。一是在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方面。(1)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强化三支队伍管理,党员先锋队、退役军人突击队、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用好七位一体运行体系,乡镇党(工)委书记兼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武装部长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专武干部、派出所以及志愿者负责人、1名专职人员和1名政府购买人员参与。用好四位一体运行体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分管民兵工作的两委班子成员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志愿者负责人参与、村(居)民小组长协助。发挥五种力量的资源,加强组织的力量、借助社会的力量、发挥榜样的力量、汇聚文化的力量、激发内生力量。提高五种能力的水平,政策把控的能力、运行调动的能力、统筹谋划的能力、理财治税的能力、要素保障的能力。(2)摸清底数分类掌握。全县有5,279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数据,分类摸清底数,其中退役军人5,212人,三属67人,领取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1,080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129人。(3)实行重点人员包案。重复访63人,其中,要求享受两参待遇的53人、要求落实退役军人身份并享受参战困难生活补助待遇9人,要求享受烈士遗属抚恤待遇1人;历史积案1人、重点人员5人。纳入四个清单重点人员5人,县级领导包案14人,市级包案5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对子帮扶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22人。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日常排查问题清单19人。(4)压实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安保维稳责任。制定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方案,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突发重大舆情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深入10个乡镇(街道)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信访维稳安全大调研,大排查,大化解。压实乡、村、组三级的属地责任。用三个到位解决好、实现好、维护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难点、堵点、痛点,获得感得到增强,幸福感得到提升。二是在移交接收方面。接收1名军转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接收2022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57名,其中,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9名。开展了退役军人六个一活动,举行了返乡欢迎仪式、召开专题座谈会,举办专场招聘会,组织成就参观活动,发挥国防动员辅助作用,在校退役大学生优惠政策宣传解读。三是在安置就业方面。(1)创新思路。转作风、提效能,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拿出人岗相适、人岗相宜的岗位,提供央属企业3个、省属企业3个、省事业单位公益一类2个、县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岗位9个,17个岗位供9名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选择。(2)开展适应性培训。按照统一组织,集中培训的原则,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元江县职业高级中学联合举办符合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开展适应性培训班。按照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元江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先后为9名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进行了计算机基础知识,wordexcel办公软件使用,常用办公等有关内容的授课。(3)用心用情服务好最后一米。接到人社局的报到通知后,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指派一名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全程陪送9名同志到接收单位报到,向用人单位介绍他们的服役经历,在部队期间的德才表现,特长和优势,让接收单位更直观了解退役军人。四是在军休服务方面。元江县军休人员10名。其中,军队退休干部1人、退休士官1人、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4人,无军籍遗属4人,指定专人按月足额发放工资、生活补贴,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帮助解决生活、医疗困难的实际问题,坚持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五是在拥军优抚方面。(1)双拥工作组织有力。75日,县委书记、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瓦庆超现场调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做好退役军人领域信访稳定工作,二要落实好退役军人相关优抚政策,三要加强退役军人人才培养。427日,召开元江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争创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和省双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听取了县双拥办主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朱胡尚关于双拥工作的情况汇报,县委书记、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瓦庆超作讲话。(2)双拥创建思路清、目标明。开展了创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各项准备工作,印发了《元江县创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工作清单》,重点抓了双拥模范县创建五个一(一部双拥工作专题片、一本双拥工作画册、一个双拥主题公园、一个大型的户外广告、一套台账资料)。(3)常态化开展双拥活动。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县四套班子成员和县直相关单位人员对驻元军(警)部队官兵和功臣代表,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等走访慰问。为2,354户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359,100.00元,为部队送去了价值25,000.00元的慰问品,为2名一等功臣发放慰问金4,000.00元,为14名烈士遗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患重疾退役军人、80岁及以上老龄退役军人发放慰问金5,600.00元,为116名义务兵家庭和7名新招录消防员家庭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53,400.00元,为348名退役军人减免体检。推动182名退役军人参与军人保险。(4)落实政策不打折扣。1-10月为1,210名重点优抚对象(含出国民兵民工129名)发放抚恤优待和生活补助金7,586,200.00元;(5)军供服务保障不断提升。军供保障了3支过往元江临时休整部队,提供军供饮食服务700套,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军供站申请资金837,350.00元,用于元江军供站军供保障提升。(6)军人荣誉和军人价值得到体现。议军会提案推动落实提高元江籍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并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文的形式确定下来。开展了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人民武装部参与的建功在军营捷报传佳音立功军人家庭送喜报活动,为2021年度10名三等功、44四有军人送去喜报、慰问金。六是在褒扬纪念和设施维护方面。(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的要求,每逢清明节”“七一”“八一”“9·30烈士纪念日期间党政军群、社会各界人士、烈士家属、老复员军人、退役军人、民兵,老干部、劳模代表,师生代表到烈士陵园祭扫烈士,全年共服务保障5,500余人次;(2)安排2名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管理维护烈士陵园日常工作;(3)烈士陵园20225月被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202210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为传承红色基因,爱国主义教育提供良好的阵地。七是在优待证申领发放方面。(1)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用心用情用力用智采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5,279人。其中,退役军人5,212、三属67人。(2)受理优待证办理3,007人、三属46人。审核通过退役军人2,256人,待审核256人,不通过536人,通过率为75.00%,三属审核通过4人、待审核14人、不通过46人,通过率为8.70%。(3)退役军人优待证申报率为57.70%,三属申报率68.70%。未申报优待证办理退役军人2,205人、三属21人。(4)举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首发仪式。县委常委、县人民武装部上校政治委员胡贤、县人民武装部上校部长胡宏、县人民政府三级调研员周刚、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元江县分公司总经理王家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支行副行长丁晓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朱胡尚,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分管领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代表10人参加首发仪式。

3.强化责任担当,发挥退役军人事务干部的担当精神。一是干在实处,乡村振兴当先锋。乡村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一直以来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关注关心的问题,调整更换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让退役军人事务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担当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局主要负责人参与干部家乡规划行动,出思路、想办法、谋发展,全局干部职工到挂钩联系点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烤烟生产、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危房拆除、矛盾纠纷调解,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培养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宣传政策,法律知识,参与农村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局班子成员、股室、中心(站)所负责人结对帮扶人均纯收入10,000.00元以下脱贫户及监测对象5户。二是以身作则,创建文明城市当表率。局主要领导带头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打扫卫生,卫生网格点值日,政策宣传,走访小区住户,推动广大退役军人主动融入争创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300多人次,美丽县城建设,文明城市建设,文明村镇建设。在创建文明城市中擦亮退役军人名片,亮出退役军人牌子。传承退役军人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三是当好和平使者,平安创建树形象。(1)开展退役军人领域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个专项行动,制定《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元江县退役军人信访矛盾问题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排查化解退役军人领域矛盾纠纷,利益诉求,帮扶解困,权益维护,思想引领,夯实退役军人思想根基,铸牢退役军人思想基石,解决好维护好实现好退役军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2)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宣传引导安装反诈app,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扛实退役军人领域平安建设的主体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定期深入一线走访重点人员、重点群众,了解掌握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生产生活、家庭、就业、医疗、住房、养老的情况,服务好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安全感满意度。四是疫情防控担有责,落到行动见成效。(1)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口支援瑞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安排1名副局长、1名工作人员参加瑞丽疫情防控。动员96名退役军人参与对口支援瑞丽疫情防控,占出动人数的17.25%。(2)压实疫情防控的四方责任。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安置就业股、烈士陵园,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信息采集、2022年度退役士兵返乡入乡报到、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期间,认真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扛实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五是开展湖泊革命,落实巡河工作。(1)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局主要负责人全年参与磨刀河巡河10次,在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乡级河长进行及时解决,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成为常态。(2八一建军节期间组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者52人,开展了清河行动、美丽元江主题活动。六是织牢织密保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开展保密知识的学习,网络APP保密知识测试,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定期开展保密检查,节假日、重大庆典、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加强单位内部保密检查和保密教育。明确专人负责收发文登记、借阅文件相关工作。全年接收退役军人档案58份,市级收文48份,县级收文84份,清退文件102份。

4.开展清廉元江建设专项行动有担当,效能建设有提升。一是强化认识,提思想。(1)落实市委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抓实两转一强一提,用好三个工作法,制定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的实施方案,认真学习《元江县常态化整治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工作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内容。(2)党组书记、局长朱胡尚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原文传达学习了中共元江县委关于印发《县委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的通知,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授课。(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深刻汲取张胜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视频会,收看《酒驾之痛》《亲情绑架下的权力腐败——周凯家族式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副局长李永升组织学习《痛悔人生》小册子的有关内容。二是加强分析研判,落实主体责任。(1)研究部署2022年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2)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3次,分管领导定期听取股室、中心(站)所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和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3次,完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任务派单各3次,向县人民法院纪检组书面汇报任务派单完成情况3次;(3)上报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职人员办理丧事3起,召开政治生态评价会议2次,撰写全年政治生态评价工作报告;(4)对2名同志因工作履职不到位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落实上级交办事项。收到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监察建议1份,按时限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收到交办通知1份、通报问责通知1份,党组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按要求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严肃整改,认真整改落到实处。四是规范日常行为,开展督查检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10次,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花街节”“八一”“十一期间召开干部职工会,通报学习省、市、县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汲取案件教训,开展干部职工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廉洁教育、安全教育,做到警示在先、教育在先、预防在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日常监督从严、纪律要求从严、守纪如铁、严守纪律红线。五是开展退役军人领域一卡通专项整治。(1)制定了《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优抚对象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低收入人群价格临时补助资金(优抚)、优抚对象节日慰问、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生活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6项经费,开展了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2)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的清廉元江建设行动9月推进会上,党组书记、局长朱胡尚通报了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报送情况,部署乡镇(街道)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有关工作,要求每月认真核实上报重点优抚对象自然减员数据,切实做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金和生活补助发放精准。六是加强行业内控自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开展了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风险防控,排查出单位行业风险点67条,制定整改措施59条;排查出个人岗位行业风险点90条,制定整改措施88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就业安置股、拥军优抚股、元江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元江军用饮食供应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元江军用饮食供应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1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2022年部门决算表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因此,2022年度决算表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793,387.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61,887.86元,占总收入的99.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500.00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2,578.67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2,978.67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补助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9,600.00元,下降38.36%,主要原因是双拥座谈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6,841,313.72元。其中:基本支出2,867,411.41元,占总支出的17.03%;项目支出13,973,902.31元,占总支出的82.9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325.35元,下降0.3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96,931.98元,下降56.32%,主要原因是抚恤金补助支出上年在基本支出里列支,本年在项目支出里列支;项目支出增加3,644,606.63元,增长35.28%,主要原因是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安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67,411.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90,269.43元,占基本支出的93.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7,141.98元,占基本支出的6.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73,902.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优抚对象医疗项目经费588,776.66元,用于退役军人医疗费补助;死亡抚恤项目经费717,944.30元,用于优抚对象死亡抚恤金;伤残抚恤项目经费1,129,700.00元,用于退役军人伤残抚恤补助;在乡复员、退伍军人项目经费1,436,999.19元,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其他优抚支出项目经费5,910,626.05元,用于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八一建军节慰问参战退役优抚人员、参战退役军人一次性丧葬补助、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退役安置项目经费2,010,325.71元,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军休遗属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项目经费1,653,430.00元,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经费526,100.40元,用于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政府购买人员劳务费、八一建军节慰问金、春节送温暖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70,063.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上年相比减少72,142.07元,下降0.4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841,16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6%。主要用于在职人工资支出2,322,480.47元、公用经费支出133,554.72元、退役军人补助项目支出13,385,125.6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2,992.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140.95元、事业单位医疗77,074.41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588,776.6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5,9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05,91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接待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017.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17.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原因是之前属于军车牌照,后面收回未下发牌照,所以导致车辆不会购买保险,尽量少上路,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181.68元,减少24,016.49元,下降15.8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995.00元,水费26,004.00元,电费5,381.64元,邮电费2,324.36元,工会经费5,476.68元,其他交通费用57,3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5,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886,550.38元,其中,流动资产169,961.98元,固定资产1,682,088.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4,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4,627.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0,026.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做好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绩效公开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元江县财政局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2022年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合理。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3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8002763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