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447101000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作为党委、政府服务“三农”的职能部门,负责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 3.指导农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发展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民间流通组织、社区综合服务组织。培育龙头企业,组织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4.根据元江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改革和发展。 5.实施开放办社,负责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与社会各部门,农村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与联合,收纳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和个人加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拓展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空间,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优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6.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等主要经营业务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开拓城乡市场,建立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商品营销服务体系。 7.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干部职工和社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8.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指导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有资产行使出资的职能。 9.承担县政府委托的业务,行使县政府授权的行政的经济管理职能。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合法权益。 10.代理元江县参加省内外各种合作经济组织活动,加强与国际国内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合作与交流。 11.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系统完成销售总额74777万元;社有企业营业总收入3520.66万元,社有企业利润总额139.71万元;社有企业所有者权益1627.14万元;农资企业营业总收入2553.84万元;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额7043万元;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563万元;消费品零售额6298万元;完成化肥淡储1108吨;规范以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4个;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个;完成“三位一体”供销改革试点工作。 1.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妥善计划调配资金使用,及时调整化肥储备品种和数量,确保春耕生产所需农资商品及时到位,销售各类化肥15000吨,金额4600万元,其中:尿素500吨、磷肥300吨、钾肥200吨、复合肥500吨;储备生产资料1000吨,其中:尿素100吨、磷肥200吨、钾肥200吨、复合肥500吨。确保了全县生产所需农资商品及时到位,充分发挥了流通主渠道作用,以保质、保量、稳价为核心,切实做好农资商品供应和服务工作。 2.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 制定出台《元江县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成立领导小组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结合元江“好山好水出好菌”的良好生态资源禀赋,顺应世卫组织和粮农组织推荐的“一荤一素一菌”三大人类健康膳食结构的消费趋势,县供销公司与洼垤邑磁碑、龙潭安龙村两委支部共同出资、共同委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在邑磁碑村委会、安龙村委会组建成立公司,以羊肚菌种植为载体,打造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榜样,提升党支部引领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培养村两委班子干事创业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探索一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农户的共同富裕”的可复制、可推广有效路子为“一村一品一企”新路径,完成12亩羊肚菌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预计销售收入36万元、利益20万元,创造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4万元以上。 3.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县供销社兴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与农场田村委会现代农业服务公司联合合作,积极推行“县供销兴茂公司供货+村委会现代农业服务公司配送服务”的联村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开展订单服务,保障农资供应,让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采购到质优价良的农药、化肥等放心农资产品,将生产企业、供销公司、村集体与农户联结在供应链上,实现共享共赢。公司运营近2个月时间,共配送服务农资产品260吨,销售收入62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2.8万元,为农民群众降低农资产品成本5.7万元。 4.助推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成立代理记账项目组,主动服务和融入县委县政府“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决策部署,开展“有偿代理记账+免费财务咨询”捆绑经营模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会计代理记账、企业纳税申报、财务风险防控、企业节本增效等一体化服务。对“企升规”工作,我们将列入县委纳规纳限工作专班任务分解(“必”纳、“应”纳、储备表)的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代起草了《元江县财政局为中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由县供销资产管理公司提供“2+1”的代理记账服务(既:免费提供2年的纳规培育期,1年的规上企业帮扶期);对“个转企”工作,我们主动帮助企业办理纳税登记、工商注册、解除疑惑、降低收费(每户每月50元,市场200元至500元不等),帮助其建立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降低财务管理成本,提高融资能力,共实施代理记账服务49户,实现“个转企、企升规”营造良好环境。 5.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 整合农药化肥生产商、农干校农化服务资源,针对水果种植户多种需求,围绕生物学特性、用药用肥、病虫害防控等多个方面对水果种植管理技术进行授课指导,传导“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邀请生产企业入村进户展、讲解和宣传示农资产品,让种植户掌握鉴别真假农药化肥的知识,使受训种植户对农药化肥相关知识有了更加直观、系统、全面的认识,防止农民上当受骗,确保春耕生产安全有序。共开展技术培训和产品宣传11场次,受训农户723人次。 6.持续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 切实解决9户改制企业遗留的股金兑付、债权债务、资产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通过基层社组织构架重塑、业务板块优化、管理模式创新,建立社有企业之间密切的利益联结和联合合作机制,节约运营成本、提高资产收益水平,拓展业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让各项工作在“务实担当”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10月31日,5户基层社、2户公司共实现主业业务收入4106.54万元,同比增长23.8%。 7.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开展各类专项巡察、纪律检查,全力配合纪检组开展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督查检查,对班子成员和基层社、公司负责人身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谈话2人次,提醒谈话11人次,做到及时提醒、防微杜渐。。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杜绝工作中的腐败行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详细记录主体责任和履行“一把手”职责的执行情况,共计派单42件。坚决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要求干部职工铸牢“防火墙”,守住“高压线”,过好“廉洁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经济合作指导股、财会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因此,2022年部门决算表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因此,2022年部门决算表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决算表》无数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项目支出,因此,2022年部门决算表财决08-2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没有项目收入,也没有使用项目支出,因此,2022年附表14-1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1,479,853.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9,853.4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98,099.85元,下降42.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98,099.85元,下降42.6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有3人调出原单位及退休1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098,099.85元,下降42.6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1,489,882.97元。其中:基本支出1,489,882.97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12,774.71元,下降42.7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92,774.71元,下降42.31%;项目支出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9,882.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26,682.10元,占基本支出的8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200.87元,占基本支出的10.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9,853.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3%。与上年相比减少1,115,204.25元,下降42.97%,主要原因是有3人调出原单位及退休1人,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18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72,97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224,948.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7%。主要用于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燃修费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0,7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93.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993.4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93.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93.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和积极落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相关规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993.45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993.45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障了车辆保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县供销社联合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171.33元,增加35,190.16元,增长29.8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增加。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384.00元、电费2,300.00元、邮电费2,100.00元、劳务费30,000.00元、工会经费3,293.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93.45元,其他交通费用68,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94,566.19元,其中,流动资产64,202.96元,固定资产30,363.2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482.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425.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元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做好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绩效公开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根据元江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元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成立了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设立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有利于促进事业发展;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合理。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800447101111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供销社联合社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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