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3401000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他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2.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农场的请示、报告送审和批转工作。 3.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反馈工作。 4.起草、送审、印发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检查、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执行县政府决定、文件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5.草拟县政府工作报告和为县政府领导讲话提供文稿或资料。 6.搞好督查、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必要的决策依据。 7.办理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电报、文件、函件、简报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8.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向市、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9.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及其所属部门的人事管理工作和办公室内部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县政府外事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兄弟县区政府领导和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 11.做好全县政府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执法工作。 12.组织、领导、协调归口管理部门或挂靠单位的工作。 13.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来电、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 14.负责办理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承办的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15.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县政府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查落实、信息调研、参谋决策、搞好服务”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政务,精心管理事务,强化综合协调,狠抓督促落实,提升服务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干部政治素养。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贯彻落实年初制定的办公室集中学习计划,把理论学习列入干部日常管理内容之一。组织引导干部职工利用云南省干部在线学院学习网、法宣在线学法考试平台、云南网络党建和党报党刊等载体汲取知识养分,抓好办公室工作人员公文写作、信息编辑、电脑应用等业务知识学习,努力适应新常态下办公室工作,不断提升办公室整体素质及干部职工政治敏锐性和驾驭工作的能力。年内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6次,外派学习干部6人次,组织参加省市县各类学习培训98人次。 2.狠抓政务督查,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持把政务督查作为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来抓,不断健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法,改进督查方式,拓展督查思路,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及时、全面、准确反馈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较好地发挥了督查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工作落实的作用;紧紧围绕政府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严格对民生工程、投融资工作、重点建设项目、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进一步提高了督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全年共开展联合督查30余次,专项督查40余次,电话督查 30余次,迎接国家省市督查20余次,编发《重点工作督查专报》22期,有力推动了政府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到实处。 3.提高文稿质量,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创新调研方式。通过陪同省市县领导到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的方式,顺势对基层产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培育、民营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优化环境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综合调研,探究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有效解决了办公室干部因事务性工作繁杂、调研基层机会少的问题,扎实掌握为领导决策服务基本功,摸准决策落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升调研视察工作质效,为推动政府科学决策实施做好基础工作。二是强化文稿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文稿工作层层负责制,把拟定提纲、起草初稿、审核校核、定稿存档等各个环节的责任细化到岗、量化到人,努力贴近领导决策、体现领导意图,严把文稿政策关、程序关、质量关,严格审签程序,不断夯实文稿创新基础。全年起草重要讲话、工作报告、汇报材料等文稿200 余篇,各类文稿写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信息服务水平。围绕密切跟踪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挖掘全县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不断完善信息量化考核通报制度,切实强化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办公室内设股室信息工作实行量化考核管理,分解细化信息报送任务,每季度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一次政务信息采用及得分情况,年终通报全年采用及得分情况,切实提高信息报送率和采用率。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7181条,上报省、市政务信息201余篇,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85篇,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32篇,编发《元江政务信息》55期。 4.强化内部管理,全力保障政府工作高效运转。狠抓制度建设,不断修订完善办公室各项工作和纪律约束制度,以制度来规范各项工作,堵塞和防范漏洞。县政府办严格执行学习、工作纪律、公务用车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综合文稿、公文处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从思想政治、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政务服务等方面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使办公室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促进干部职工依法办事、廉洁奉公,保持良好操守,以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精简文件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加大前置审核力度,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篇幅,切实提高办公室办文效率和质量。全年共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5次,集体研究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10项,主要负责同志在决策中做到末位表态。接收办理传真70多件,收发上级来文1198件、下级来文及信息资料214份、机要信件45件,处理涉密文件234件。以元政发、元政办发形式下发文件56件,同比减少3件、减少5%;筹办县政府常务会议16次、党组会议9次、专题会议120次。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规范管理县政府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事项和审批程序,从源头上杜绝资金使用随意性,用好腰包里的每一分钱。严格落实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各项规定,抓好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工作,有效地保证了公务用车合理化调度。 5.加强法制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积极组织和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用法制度,全年共举行集中学法2次。积极组织全县实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巡回宣讲和干部学法活动,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知识测试、全省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11056人次,举办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1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得到提高。二是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制定《元江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元江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决策活动的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决策责任追究,促进依法行政。同时把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综合考评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三是加强民族立法和范性文件管理力度。全面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新颁行的《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按照“三统一”制度要求,制定出台《元江县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办法(试行)》,起草《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实施〈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工程和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立案、审理、听证、调解和解、集体研究审议、错案追究等一系列制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0件。五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组织听证3次,专家论证53件,开展风险评估8件,进行合法性审查100余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56条,审查县政府合同49份,出具书面审查意见20余份,提出法律建议30余条,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4件、政协委员提案100件,全部按时完成答复,办复率达100%;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接受信访举报10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12件,给予组织处理95人3个单位,立案51件57人,结案33件处分37人;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查出问题金额99608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1条,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2件。 6.信访、应急管理、保密等工作扎实有效。大力宣传《信访条例》和依法逐级走访,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登记受理信访件369件820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5.1%和26.1%,其中来访315件709人次,同比增加30.1%和18.7%,来访中个人访275件392人,同比增加23.3%和8.3%,集体访40件317人次,同比增加110.5%和34.9%。登记受理语音件25件,来信2件,视频接访件21件。办理上级交办件45件,其中国家信访局交办件2件,省局交办件11件,市局交办件32件。办理网上信访件、人民网、微信、市长热线、邮件共24件。无进京上访人员。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化解苗头性纠纷,有效杜绝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健全完善办公室应急预案体系,调整充实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队伍,加强应急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提升;加强应急管理和处置,坚持24小时全日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妥善应对处置气象灾害、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年内上报市应急办值班信息42份,下发各类通知3份,抽查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值班情况80余次,各类指示、通知等信息传递未出现错报、漏报情况。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各项制度,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不断增强,无积压、误办、漏办和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7.落实主体责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整体工作目标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干部职工目标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量化工作责任。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4次,办公室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17份,主要负责同志与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16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做好定期汇报工作。坚持半年和年末向县纪委如实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年内向驻政府办纪检组报告工作2次。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干部个人年终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纪律作风督查,重点抓好了上下班纪律作风和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庆期间不正之风的督查工作,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年内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2次、作风纪律督查4次。四是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修正案》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通过学习讨论、撰写心得、知识竞赛等形式武装头脑。加强警示提醒,充分利用正反面典型,认真学习廖俊波、黄大年、李浏华等先进典型,深刻反思反面典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4次,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上廉政党课2次,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4人次,开展交心谈心6人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反腐倡廉警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五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坚决支持驻政府办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努力为其依规履职排除干扰和阻力,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自觉接受纪律监督,营造了办公室风清气正良好干事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993.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3.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991.22万元 对比增加2.26万元,增长0.2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10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7万元,占总支出的79.19%;项目支出215.4万元,占总支出的20.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979.32万元对比增加55.78万元,增长5.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行政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9.7万元。与上年909.84万元对比减少90.14万元,下降9.91%,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4%;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4万元。与上年69.48万元对比增加145.92万元,增长210.02%,主要原因:一是新增项目,二是上年项目本年度实施。具体项目开支情况:节日慰问、信息服务、应急管理处置、政府重点督查、赴台产业交流、政务信息、互联网租用、网站监测、信访维稳、法制建设、中低产田地改造、城乡统筹转户、三农金融及综合考评奖励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19%。与上年907.8万元对比增加108.56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拨款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64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9%。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7%。主要用于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法制建设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4.信访事务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中低产田地改造、城乡统筹转户、三农金融工作经费。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主要用于2016年综合考评奖励。 7.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事业单位离退休0.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死亡抚恤15.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 1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行政单位医疗2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68万元,支出决算为46.14万元,完成预算的17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92万元,完成预算的15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1万元,完成预算的282.2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54.7万元减少8.56万元,下降1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39.15万元减少6.23万元,下降1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度15.55万元减少2.34万元,下降15.0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按预算、按标准支出。二是严格落实财经法律法规,规范各项经费支出。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四是坚持厉行节约,有利公务的原则,不搞超标准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2万元,占71.35%;公务接待费支出13.21万元,占28.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9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21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3.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97万元,与上年161.02万元对比减少23.05万元,下降14.3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三公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接待费、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元江县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1336.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97万元,固定资产1243.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地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42800143401111 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201909200320145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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