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元江县公安局关于对 政协元江县十届一次会议第78号提案 的答复 张鸿委员: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的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老年代步车”以其经济、便捷、无需驾驶证、监管空白等特点,深受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的青睐。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年人“出行难”的问题。然而,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以及驾驶人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老年代步车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 一直以来,元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老年代步车的管理,形成严管严查、常态治理态势,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一、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源头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元江县共注册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673辆,超标电动自行车5741辆,目前还有200辆左右超标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三轮电动车还未办理注册登记。为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的源头安全监管,近年来,交警大队每年都与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对全县辖区内12家摩托车、电动车销售点进行联合检查,并明确告知“老年代步车”的实际产品属于特种设备,不允许卖给私人,且与机动车分属两个不同的产品,只适合在场(厂)内等封闭区域运动,不具备上道路行驶的安全技术条件,销售商不得随意夸大和误导消费者。在检查过程中,一方面,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发现的不合格代步车、“三无”代步车一律查扣收缴;另一方面,道路运输、交警部门对此类车辆从事“黑出租”的行为进行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运营的行为。对初次发现查获的,登记车辆和所有人的信息,对驾驶人进行书面警告;对经警告劝阻后仍然上路行驶被查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暂扣车辆并处罚到位。 二、强化路面执法,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在目前相关政策尚未明朗的情况下,交警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视频巡查、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路面上摩托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的管控力度,尤其是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排查整治。在日常交通管理中,对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使用群体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后果的宣传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电动车、老年代步车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对于老年人驾驶老年代步车的,以说服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加强引导劝解;对于年轻人驾驶老年代步车的,加大处罚力度,杜绝以老年代步车为理由违规驾驶、乱闯乱抢的现象。 三、强化宣传引导和交通劝导。交警大队深入单位、社区、农村等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和劝导活动,通过多媒体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宣传,增强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促使其自愿放弃驾驶“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同时摒弃交通陋习,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交警在路检路查中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耐心向群众解释有关车辆结构知识,让消费者充分了解购买老年代步车、电动助力车应注意的事项,帮助群众分清鱼目混珠的违规代步车,并结合老年人的特点,阐明老年人驾驶这种车辆的危害性,使群众理解和支持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总之,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电动车的有效管理,积极消除老年代步车、电动车给交通安全带来的隐患,是当前交管工作中一项迫切的任务。我们作为主管部门,将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坚持“抓早、抓小”,联合相关部门,持续采取强有力措施,将老年代步车、电动车的混乱局面遏制在萌芽状态,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促进我们的工作,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们的交通管理工作,并监督和指导我们的工作,欢迎您多提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