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审计局: 根据《玉溪市审计局关于玉溪市乡村振兴审计的综合报告》《玉溪市审计局审计报告》《玉溪市审计局审计决定书》等文件要求,元江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积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规定认真进行问题整改。 截至2025年2月10日,审计报告中提出的12项问题已完成整改7项,正在推进的5项:1.拖欠中小企业账款;2.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应拨未拨专项资金6,318.92万元;4.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收取履约担保;5.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 一、审计报告中指出基本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问题 1.“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问题 问题描述:除红塔区、峨山县已完成“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初稿编制外,其余县(市、区)未编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十四五”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通知》(玉农领〔2022〕1号)文件中明确:各县(市、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时间表、路线图,精准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建立完善项目库,以强化措施推动实施乡村振兴的要求,元江县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同市级部门的汇报对接,目前,已按要求制定出台《元江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元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及县直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等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规划,以年度制定出台了元江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工作重点,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全县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 2.“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描述:元江县应编制村庄规划的行政村共81个。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完成81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和县级技术评审工作,其中:评审通过66个,未通过15个。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元江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任务81个。2022年10月,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2〕607号)文件,村庄规划总编制任务数由81个调整为76个,其中2021年任务数为55个,2022年6个,2023年15个。截至目前,已完成规划成果初稿编制76个行政村。经市组织规划成果审查76个行政村,通过审查76个行政村。 (二)惠民惠农“一卡通”问题 3.自检自查、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描述:需整改问题28个,均为省级重点检查问题,涉及问题金额11533.68万元。已完成整改19个,整改率67.86%,整改金额2140.17万元。尚未整改问题9个,金额9393.51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元江县高度重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快资金兑付力度。截至2024年6月30日,兑付资金6737.6万元,暂未兑付资金2999.7万元(截至2024年3月11 日,元江县林草局“一卡通”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整改资金还有4796.085万元没有整改完成。2024年3月5日,县财政下达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整改资金预算指标4796.085万元,2024年3月12日县财政实际拨付资金1796.384万元,剩余无法支付部分2999.701万元指标,由县财政收回作为结余结转整改资金。)。 4.“一卡通”管理平台上线方面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描述:“一卡通”管理平台上线方面需整改问题2个均已完成整改,整改率100%。平台异常信息预警处理方面需整改异常数据777条,已完成整改552条,整改率71.04%,尚未整改225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元江县强化领导,高位推动,由县财政局具体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部门齐抓共管,全力维护好 “一卡通”管理平台,“一卡通”管理平台上线方面问题和平台异常信息预警处理方面问题均完成整改,整改率达100%,并实现问题整改动态清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策落实执行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5.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问题描述:经延伸审计,截至审计日(2022年11月15日),元江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应付云南玉溪综合工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0家中小企业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款、监理及设计费等项目账款2,716.57万元,已支付1,525万元,应付未付1,191.57万元。 处理意见:元江县人民政府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筹措资金,妥善解决工程价款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于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共拨付2019年高标准农田项目中小企业工程款、监理等费用共计434.7040万元,其中:2023年拨付160.64万元,2024年392.060958万元,累计已支付金额2078.520358万元。 未整改原因:财政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安排拨付项目资金。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尽快安排拨付项目资金,并及时支付拖欠账款。 6.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问题描述:由3家施工单位施工的2个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金额均在300万元以上,施工单位均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处理意见:元江县人民政府应督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问题的项目进行处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3家施工企业已按规定于2024年12月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7.应拨未拨专项资金6,318.92万元。 问题描述:(1)2021年至2022年6月,元江县共到位各级财政衔接资金9,086.40万元,已拨付6,648.25万元,未拨付2,438.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061.3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64.8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2万元)。 (2)2019年至2022年6月,元江县农村厕所改造共到位各级财政专项资金3,051.95万元,已拨付1,368.28万元,未拨付1,683.67万元(其中:2019年347.28万元,2020年938.84万元,2021年220.55万元,2022年177万元)。中央省资金2019年未拨付兑付86.37万元、2020年未拨付兑付339万元、2021年未拨付兑付204.3万元,合计629.67万元;2.市级资金2019-2021年未拨付兑付212.96万元。 (3)2021年至2022年6月,元江县共到位各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433.10万元,已拨付500万元,未拨付1,933.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68.4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07.9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56.80万元)。 (4)2021年12月,元江县到位2021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市级补助经费274万元,已拨付34万元,未拨付240万元。 处理意见:元江县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协调相关部门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已协调财政部门安排拨付项目资金。 (1)2021年至2022年6月,元江县共到位各级财政衔接资金9,086.40万元,已拨付9,086.40万元, (2)2019年至2022年6月,元江县农村厕所改造共到位各级财政专项资金3,051.95万元,已拨付2233.32万元,未拨付818.63万元 (3)2021年至2022年6月,元江县共到位各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433.10万元,已拨付1120万元,未拨付1,313.10万元。 (4)2021年12月,元江县到位2021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市级补助经费274万元,已拨付34万元,未拨付240万元。 未整改原因:财政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安排拨付项目资金。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争取财政部门尽快安排拨付项目资金。 8.结余资金未上缴县财政7.10万元。 问题描述:截至2022年9月,元江县乡村振兴局将因远镇政府归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直过民族危房改造结余资金7.10万元滞留在扶贫专户,未上缴县财政。 处理意见:元江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元江县乡村振兴局将结余资金7.10万元上缴县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结余资金7.10万元已于2023年1月上缴县财政。 9.非税收入未上缴县财政13.94万元。 问题描述:截至2022年9月,元江县乡村振兴局扶贫专户利息收入余额13.94万元(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户13.90万元,危房改造项目专户0.04万元),未及时上缴县财政。 处理意见:元江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元江县乡村振兴局将非税收入13.94万元上缴县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非税收入13.94万元已于2023年1月上缴财政。 10.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使用不规范。 问题描述:经审计抽查发现,元江县乡村振兴局在2021年至2022年8月期间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7.97万元用于购买单位办公电脑、复印一体机等设备。 处理意见:元江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元江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执行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元江县人民政府已督促元江县乡村振兴局在今后项目管理中,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1.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收取履约担保。 问题描述:元江县2021年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收取合同价款8%的履约担保200.35万元。 处理意见:元江县人民政府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在建项目,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并在今后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元江县2021年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已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收取合同价款8%的履约担保200.35万元,并在今后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四)项目任务完成方面 12.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 问题描述:截至2022年11月15日,元江县2020年、2021年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已于2022年8月中旬停工。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2个项目未按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玉农通〔2020〕67号)要求于2020年12月31日完工,2021年2个项目未按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玉农复〔2021〕6号)、(玉农复〔2021〕8号)关于项目建设年限一年的时限要求完工。 处理意见:元江县人民政府应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完工投入使用,以发挥项目应有社会和经济效益。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为确保2020年和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尽快完工,发挥项目应有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元江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向县政府报告,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共拨付2020年和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238.81万元,其中:拨付2020年项目1067.8万元;2021年项目1171.01万元。资金拨付后,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序推进项目施工,截至2025年2月7日,已完成2020年项目合同工程量的98.56%,2021年项目合同工程量的74.3%。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并协调、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争取项目尽快完工。
元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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