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元江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2-09-27 10:39:43 点击率: 425 【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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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室字〔201910号)精神,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执行和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工作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和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和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执行和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和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配合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护标准。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工作,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备案、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科普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科技成果管理,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应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14.统一领导和管理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元江县水利局、元江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元江县水利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元江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元江县水利局牵头,会同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元江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在系统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全面完成年初工作计划,为元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服务和保障。

1.加强规划管理。及时印发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明确领导小组,工作目标及任务,确保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布局,完成三线初步划定及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县域村庄布点布局、双评价、双评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与管制等6个专题报告县级评审,完成城市体检工作,找短板,定目标,助力国土空间规划高质量编制;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完成696个自然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81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审定通过《元江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全力助推重点项目建设;贯彻落实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县级验收。

2.加强用地保障。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58.16公顷,预计征收补偿费28,991.09万元。完成土地供应9宗,取得供应收入21,377.27万元(本年供地收入9,849.19万元,往年供地未缴价款于今年缴纳的11,528.07万元),其中:出让国有土地4宗,总面积4.88公顷,出让收入5,004.44万元;划拨国有土地5宗,总面积11.80公顷,划拨价款4,844.75万元;按新的技术要求,我县已完成行政区范围内的国高网G85渝昆高速公路及其联络线G8511昆磨高速甘庄段安全隐患改造工程项目、元蔓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工程项目、元蔓高速公路(红河段)建设工程项目、S45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4个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共88.68公顷;完成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工程建设项目和元江县2021年第三批城镇建设用地2个项目征转用地报件组件上报,上报征转用地面积131.35公顷;取得征转用地批复2件,批准征转用地面积354.37公顷,具体是元江县2021年第四批城镇建设用地17.32公顷,元蔓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工程项目用地337.05公顷。

3.土地整治工作完成情况。2021年土地整治项目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指标入库7个,实现新增耕地数量指标2,911.00水田规模指标1,887.00亩、产能指标287.00万公斤扣除归还指标和2个退回整改项目后,目前节余指标情况为:新增耕地数量指标-77.57亩,水田规模指标-570.32亩,粮食产能指标44.65万公斤。2021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级统筹收益1.53亿元,增减挂钩耕地节余指标流转收益508.61万元。2021年实施已完工待市级验收土地整治项目3个,预计可实现新增耕地数量指标30.00亩,水田规模指标675.00亩,粮食产能指标11万公斤已完工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省级验收核查扣除建新区使用指标后预计节余建设用地指标97.00其中节余耕地指标542.00

4.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全县共登记采矿权20个,探矿权10个。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完成《元江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已完成生态修复56.00公顷。组织编制完成元江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草拟铜矿资源整合方案。年内完成采矿权出让收益725.87万元。

5.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全县共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189处,制定防灾预案184个(新增5个正在制定);完成37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站(点)建设并通过竣工初验;组织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加快推进防治工程建设,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初步验收4个、预验收2个、勘查及可研评审4个;积极推进曼来和兴二组等3个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在建项目和9个验收项目整改工作。

6.加强执法监察。今年截至1130日,共开展动态巡排查626次,巡查人员达1770人次;一是积极开展卫片执法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共下发土地卫片执法图斑158个、矿山3个,涉及图斑面积1,299.64亩、耕地面积618.51亩,其中完成外业核实和上报的15个,涉及图斑面积164.70亩、耕地面积101.00亩,其余146个(1129日下发图斑)正在开展外业核查工作。立案查处并结案3件,其中涉及土地违法案件1件,罚款3,572,168.87元,涉及矿产违法案件2件,没收无证采矿违法所得991.00元,罚款10,297.30元。二是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八不准六严禁要求,已拆除新增乱占耕地建房67宗,涉及占地面积9,041.65平方米、拆除建筑物面积7,945.33平方米。

7.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2021年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4777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2960本,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1306份,共受理不动产登记登记信息查询业务5246人次。截至12月共收取不动产登记费137.00万元。1月至12月共减免不动产登记费60.10万元。年初至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率为100.00%,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的登记发证率为100.00%,对元江县华源胜境小区开展不动产登记交房即交证工作。

8.稳步推进基础工作。一是强化自然资源意识形态工作;派出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2人,为挂包联系路同村委会解决驻村工作经费1.50万元。二是组织世界地球日等宣传活动。今年共设自然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咨询台14个,悬挂大布标12条,召开培训(座谈会)6期,发放宣传单、宣传画2500份和环保袋8200个。收到信访事项12件,办结12件。共产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决定为同意撤销;行政诉讼案件4件,3件驳回,1件正组织应诉。今年共办理1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承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9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局机关

2.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3.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红河分局

4.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澧江分局

5.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甘庄分局

6.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因远分局

7.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曼来管理所

8.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咪哩管理所

9.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龙潭管理所

10.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洼垤管理所

11.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羊街管理所

12.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那诺管理所

13.元江县土地储备中心

14.元江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15.元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因此,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情况,因此,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15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37.57万元,占总收入的98.8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4.74万元,占总收入的1.13%。与上年12,518.09万元对比减少2,365.78万元,下降18.90%,其中:财政拨款增加670.35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压转支出资金2021年转为收入并列支;其他收入减少3,036.13万元,下降96.36%,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级拨入的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0,29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48万元,占总支出的9.41%;项目支出9,326.95万元,占总支出的90.58%;与上年对比减少2,366.51万元,下降18.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6.53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困难,2021年度安排资金较上年减少,故资金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2,329.98万元,下降19.99%,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2021年度安排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故资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9.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53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困难,2021年度安排资金较上年减少,故资金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7.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26.95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90.58%。与上年对比减少2,329.98万元,下降19.99%。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困难,2020年度安排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故资金支出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土地收储项目资金5,543.07万元,其中:支付2021年土地收储项目资金2,737.24万元;支付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玉溪段)元江县城北互通连接线留地安置项目征地补偿费242.70万元;支付元江县YTC201118号宗地中团田小组预留用地征地补偿费306.92万元;支付元江县滨江片区棚改项目征地补偿费1,000.00万元;支付元江县滨江路北段项目征地补偿费859.00万元;支付元江县YTC(2019)12号、YTC201913号宗地成本费用397.21万元。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2,855.94万元,其中:支付元江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500.00万元;支付元江县咪哩乡甘岔村土地整治项目1,355.94万元。

3.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573.42万元,其中:支付2019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81.77万元;支付元江县甘庄街道果洛垤村阿者打小组搬迁避让项目补助资金119.75万元;支付元江县羊街乡集镇滑坡、活动性冲沟治理项目专项资金47.15万元;支付元江县咪哩乡大新村大新小组及大新小学滑坡治理项目专项资金96.00万元;元江县龙潭乡水可莫村期吉下寨小组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专项资金54.00万元;支付元江县那诺乡打芒站伍站立滑坡治理项目专项资金67.00万元;支付元江县甘庄街道青龙厂社区紫胶园小组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专项资金35.75万元;支付2015年市级补助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资金(澧江南洒昆蒿小寨小组)72.00万元。

4.其他支出354.52万元,其中:支付自然资源局业务经费250.00万元;戛元高速项目征地工作经费77.38万元;支付玉磨铁路工作经费25.02万元;支付省厅补助基层工作经费1.15万元;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0.9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1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8%。与上年对比增加812.91万元,增长8.03%,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压转支出资金2021年转为收入并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8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4%,主要用于支付土地转征报批、土地收储等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81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5%,主要用于支付土地转征报批、土地收储、土地开发整理等工作。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7%,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0%,主要用于支付元江县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工作经费20.00万元;2018-2019年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行维护费17.24万元;元江县存量(房地)数据整合技术服务费24.66万元;元江县因远等1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不动产登记技术服务费8.00万元;云宅调信息复核图表扫描、不动产档案盒采购费用0.66万元;元江县村庄规划编制费30.00万元;元江县羊街乡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服务费3.20万元;元江县耕地后备资源补充调查经费5.00万元;元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服务费21.00万元;元江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权籍审核技术服务费9.10万元;元江县2018年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服务费19.80万元;土地储备中心勘测定界、土地评估费91.34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28.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1.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支付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的5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3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的80.9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未足额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经费从其他资金中列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82万元,下降43.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3万元,下降66.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9万元,下降19.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未足额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经费从其他资金中列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占31.88%;公务接待费支出4.21万元,占68.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土地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业务、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开发整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开发整理、土地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业务相关自然资源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01.1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6万元,下降10.02%。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困难,2021年度未能足额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部分经费从其他资金中列支。机关运行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28万元、电费0.35万元、邮电费0.42万元、差旅费0.97万元、会议费0.14万元、公务接待费4.21万元、劳务费69.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3.6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738.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8.52万元,固定资产339.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2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69.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10.5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9.8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8万元;出租房屋476.26平方米,账面原值42.7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5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8.54 

398.52 

339.82 

246.05

30.75 


63.02 



0.2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1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本部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按期完成全年部门绩效工作目标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年初预算总收入11,764.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64.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0万元。其中2021年决算总支出合计:10,29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48万元;项目支出:9,326.95万元。根据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对比,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基本支出的执行率为54.96%。项目支出的执行率为93.27%2021年整体绩效自评为良好等次。

(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自评结果

2021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完成土地征收面积158.16公顷,预计征收补偿费28,991.09万元。完成土地供应9宗,取得供应收入21,377.26万元(本年供地收入9,849.19万元,往年供地未缴价款于今年缴纳的11,528.07万元),其中:出让国有土地4宗,总面积4.88公顷,出让收入5,004.44万元;划拨国有土地5宗,总面积11.80公顷,划拨价款4,844.75万元;按新的技术要求,我县已完成行政区范围内的国高网G85渝昆高速公路及其联络线G8511昆磨高速甘庄段安全隐患改造工程项目、元蔓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工程项目、元蔓高速公路(红河段)建设工程项目、S45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4个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共88.68公顷;完成永金高速新平(戛洒)至元江(红光)段工程建设项目和元江县2021年第三批城镇建设用地2个项目征转用地报件组件上报,上报征转用地面积131.35公顷;取得征转用地批复2件,批准征转用地面积354.37公顷,具体是元江县2021年第四批城镇建设用地17.32公顷,元蔓高速公路(玉溪段)建设工程项目用地337.04公顷。

2021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指标入库7个,实现新增耕地数量指标2911亩、水田规模指标1,887.00亩、产能指标287.00万公斤。扣除归还指标和2个退回整改项目后,目前节余指标情况为:新增耕地数量指标-77.57亩,水田规模指标-570.32亩,粮食产能指标44.65万公斤。20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级统筹收益1.53亿元,增减挂钩耕地节余指标流转收益508.61万元。2021年实施已完工待市级验收土地整治项目3个,预计可实现新增耕地数量指标30.00亩,水田规模指标675.00,粮食产能指标11.00万公斤。已完工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完成省级验收核查,扣除建新区使用指标后预计节余建设用地指标973.00亩,其中节余耕地指标542.00亩。

2021年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制定防灾预案184个(新增5个正在制定);完成37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站(点)建设并通过竣工初验;组织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加快推进防治工程建设,完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初步验收4个、预验收2个、勘查及可研评审4个;积极推进曼来和兴二组等3个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在建项目和9个验收项目整改工作。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会议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3万元,增长8.44%。主要原因是2021年竣工项目增加,故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场地租赁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情况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培训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无外出业务培训,且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三、地质灾害: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尽可能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五、国土整治:根据农业生态平衡原理和国民经济计划要求,对营业土地进行考察、规划、开发、利用、改良、治理、保护等措施的总称。科学地对农业土地进行整治,有利于合理开发利用农业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度,保持生态平衡,防止水土流失、土壤砂化和碱化等现象发生。农业土地整治过程中所采用的各种工程措施,如测绘、农田水利、农业机械、遥感技术等,称为农业土地整治工程。

 

 

监督索引号53042800432401111



元江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