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23年度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 补助政策公告


来源:元江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2-12 21:32:17 点击率: 35 【打印】 【关闭】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关于转发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5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落实2023年失业保险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39号)通知要求,2023年元江县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

(一)202311日后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11日以后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111日至20221231日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是指202311日以后进行失业登记、被企业招用时年龄在16-24周岁的人员,身份证日期需对应到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初筛名单详见附件3

(二)僵尸企业不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三)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

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500/人。

同一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失业青年,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历年身份信息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三、办理业务所需资料

1.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表(纸质版)

2.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纸质及电子版)

3.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毕业证书复印件(招用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提供)    

注意事项: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领时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12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202312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的经办机构不再受理。

五、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元江县文化路125号政务中心三楼67号窗口

联系电话:0877-6553256

 附件1: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云南省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花名册.xls

 附件2:一次性扩岗补助初筛人员明细.xls


 


 

 

元江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312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