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和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专项工作为契机,将未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作为重点整改事项,进行差异化监管,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将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有机结合,在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前提下实现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为企业减少迎检压力,取得优化执法成效。 (一)精准拟定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将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强、环保手续齐备,环境管理规范,环保设备运行正常,近一年内已经进行过现场执法检查且无恶意偷排、篡改台账记录、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成的企业,在征求发改、工信、应急等部门的意见后纳入正面清单。通过严格筛选,2024年全县共有2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二)强化动态审核管理。结合2024年监督执法和群众信访举报等工作事项,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动态审核,发现不符合《云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云环发﹝2021﹞17号)规定的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及时进行调整,经审核,暂未发现应调整企业。 (三)全面落实差异化管理。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指导,清单内企业被列入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范围的,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自牵头开展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整治工作以来,元江分局认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个,即一、二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对其中的3个正面清单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我局立行立改,认真梳理2024年第三季度涉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45家企业,其中属于正面清单范围内企业10家,对其余7家均按未现场检查方式进行检查。2024年第四季度共涉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企业48家,其中属于正面清单范围内企业7家,在双随机检查公示阶段专门标注“正面清单,非现场检查”,便于企业和社会监督。 (四)做好执法普法同步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线上业务培训1场次,组织参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执法检查、市级环境执法大练兵、红河县跨区域联合检查10余人次,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交流学习平台,切实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对企专题普法1场次,及时录入企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归集信息,2024年共协助4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同时,采取电话、微信或当面交流方式,加强与正面清单企业交流,及时听取企业诉求,梳理相关行业企业违法风险点,排查生态环境问题隐患,及时提醒预警,引导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精细化环境管理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 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推行,为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活力。一方面,对于那些环境管理规范、污染排放达标、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现场执法检查的频次,让企业能够更加专注于生产经营,降低了企业迎检成本和压力,为其创造了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正面清单的实施并非放松对生态环境的监管,而是通过差异化的监管方式,实现精准执法、科学执法。对于清单以外的企业,依然保持严格的执法力度,确保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这种分类监管的模式,既体现了对环境守法企业的激励,又彰显了对环境违法企业的震慑,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向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供稿: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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