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鲁布水库工程是云南省“四个一百”重点水源工程建设项目之一,是元江县第五座中型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1692.66米,总库容1218.10万立方米,坝高86.10米。该工程已通过下闸蓄水阶段验收,现定于2025年8月22日正式下闸蓄水。为确保下闸蓄水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蓄水后水库淹没区和下游影响区域周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蓄水淹没影响区域 鲁布水库蓄水淹没影响区域包括水库正常蓄水位1692.66米高程以下,因蓄水引起的坍岸、滑坡、浸没、渗漏等区域。具体影响的主要行政区域有因远镇的伴坤村、苏都嘎村、独寨村、小归池村、大归池村、都贵村等水库周边的村民小组。 二、蓄水期间应注意事项 (一)蓄水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及蓄水后易造成崩塌或滑坡的影响区域内从事耕种、放牧、捕鱼、采石、水上交通、游泳等活动。 (二)蓄水期间,在水库淹没区范围内易引发两岸土体和松散堆积物崩塌或滑坡,所有人员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高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区域。 (三)蓄水期间,水库周边群众须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好家禽牲畜,严禁库区周边群众及家禽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范围内。 (四)蓄水期间,涉及淹没影响区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淹没影响区及下游相关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巡查,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淹没影响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蓄水期间,水利、公安、应急、交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和巡查,确保水库蓄水安全。 (六)蓄水淹没影响区周边的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通告规定,相互转告、相互提醒、及时制止,落实防范措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违反本通告的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和影响区及下游河道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下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如造成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财产损失以及危及水库安全的,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元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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