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对2020年1月8日、2021年11月13日发布的元江、清水河等26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复核,修改完善了部分河道划界偏移、直角等内容。现将调整后的成果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元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元江县元江管理范围划定方案.pdf 附件2.元江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报告.pdf 附件3元江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报告 - 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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